截至7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十六批231件信访件,已办结124件,阶段性办结91件,未办结16件。其中,责令整改59家,立案处罚21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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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六批2025年7月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210008 |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沟村每五天一次的大集上垃圾乱扔,商贩使用喇叭宣传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港沟村大集为传统贸易活动集市,位于凤鸣路与次六路交叉口以南,逢农历五、十为集期。集市闭市后,由环卫绿化人员打扫、清运,确保集市场地整洁有序。经走访了解,集市贸易过程中个别商贩会使用高音喇叭宣传揽客,存在喇叭噪声扰民现象。 2.6月25日,港沟村大集开市。现场调查,未发现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情况,存在部分商贩收款到账提示音较大及个别顾客随意丢弃垃圾现象。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 保障集市秩序, 避免噪声扰民。 |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集市巡查人员现场劝导商贩降低收款到账提示音量,避免使用高音喇叭,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劝导商贩主动承担摊位附近的垃圾收集工作,共同维护集市卫生环境。 2.港沟街道办事处加强环境卫生保洁,集市结束及时清扫,确保卫生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210014 | 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南山子社区存在常年将粪污排放至排污沟渠问题,但排污沟渠未安装排污管道,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南山子社区”为南山子村拆迁安置区,80%以上居民已住进楼房,有独立的污水管道,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少部分居民未拆迁,居住在村内,位于南山子社区以南约800米位置。 2.现场调查,未拆迁区域排水沟排水不畅,部分村民将生活污水排入排水沟后,导致污水积存,散发异味。 | 部分属实 | 按时完成管道铺设,加强巡查,减少异味对居民的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张家洼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水务局制定方案,未拆迁区拟新埋设约200米污水管道,将污水导入莲河市政主管网,计划7月底完工。 2.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举一反三,对区域内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村民规范污水倾倒。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210016 |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鹊山苑小区一区生活污水流入小屯村南侧农田里,小区二区生活污水流向小区东侧齐济河河道里。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鹊山苑小区位于梓东大道以东、309国道以南。该小区东侧有一生产沟渠与309国道边沟相连,此处309国道边沟下游约3公里处与齐济河相连。因鹊山苑小区中水处理站正在提升改造,目前生活污水暂存到小区化粪池,每日抽运一次,运送至清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抽运不及时,有少量污水溢流入小区东侧生产沟渠,暴雨状态下,会有随雨水流入齐济河的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未发现小区生活污水流入小屯村南侧农田,现场调查时,小区东侧生产沟渠处于干涸状态。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解决影响居民的环境问题。 |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派专业车辆对小区污水进行抽运,6月28日再次现场查看,化粪池污水已及时抽运,溢流到生产沟渠的少量污水和受污染土壤也已经清理完毕。 2.8月底前完成小区中水处理站改造,尽快启用,解决周边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210018 |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街道阳光舜城中五区2号楼1楼阳光私厨饭店在3楼平台私接烟灶,每天全天排放油烟扰民。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阳光私厨饭店位于阳光舜城中区5区2号楼和4号楼之间的四层商业裙楼,该饭店使用负一层(厨房)和地上二、三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现场调查,该饭店设置独立烟道,排烟口位于三楼上部牌匾后方,朝向南侧空地,距离地面6.5米,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10米;安装了两台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该饭店提供2025年5月14日的油烟检测报告,结果达标。厨房作业时间段为每天11:00-14:00和18:00-20:00。 3.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于6月23日对该饭店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避免油烟扰民。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加强巡查,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210023 |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小徐村村东侧一家作坊回收废旧塑料加工水洗,异味扰民,污水排放至附近的沟渠里,污染地下水。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王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小徐村有5处院落存在废旧塑料回收经营活动。其中3家办理了营业执照,另2家未办理营业执照。 2.现场调查,5家废旧塑料回收经营点均不涉及废旧塑料清洗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存在因废旧塑料堆存而产生的轻微异味。对5处院落周边沟渠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现象。 3.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曾在6月4日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小徐村3处(村北侧1处、村东侧2处)水井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王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2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回收经营单位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并监督其在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引导回收经营单位规范存放废旧物资,及时出售废旧塑料,避免长期堆存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210025 | 济南市南部山区高而街道石灰沟村南侧山体被破坏,将三个山头推平后建设扶贫大棚,破坏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高而党委、区规划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扶贫大棚”为扶贫蔬菜大棚项目,位于高而党委石灰沟村南侧。2015年10月,该项目经历城区扶贫办、区财政局批准(济历城贫办字〔2015〕7号),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竣工,占地面积1.6亩,现状地类为耕地,用地符合农业结构调整范围。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该地块按农业用途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项目于2020年纳入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范围,按照国家分类处置意见,2023年9月经仲宫街道办事处批准补办了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号SD-GE-0057),备案期5年。 2.现场调查,该项目建设区域现状为平山脊地貌,无三个山头。经询问石沟村两委会成员和周边群众,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洼地进行覆土整平,无推平山头、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高而党委、区规划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而党委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综合管理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置。 2.区规划发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210026 |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雪山万科城C9地块在建设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周末时间全天施工,夜间22:00之后偶尔施工,噪音将近90分贝左右,存在噪音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雪山万科城C9地块在建设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雪山片区公服设施C-9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0月5日开工,除项目东侧约300平方米规划绿地未完工外,其他工程已于2025年3月底完工,主体施工队伍已撤离项目现场,但在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曾使用挖掘机对剩余300平方米规划绿地进行整平作业,作业时噪声对南侧一墙之隔的春来晓园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整平作业已于当日完成,后续绿化种植不涉及高噪声作业。 2.现场调查,该项目没有发现施工作业。经走访物业和附近居民,均表示近期未听见夜间施工噪声。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在后续绿化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210048 | 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绿城风和苑小区西侧景观湖因污水管倒灌导致湖中的鱼死亡,湖水发臭。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济阳区政府组织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景观湖”为汛期雨水泄水渠,位于绿城风和苑小区西侧,确有小鱼死亡,渠水略有异味。该水渠只有在雨季时才会外排雨水,无客水来源,水体流动性差,现场安装有漂浮式微纳米曝气设备,未发现污水管。 2.6月18日夜间该区域开始出现降雨,截至19日16时,济阳街道平均降雨52.8毫米。因降雨量较大,附近路面及小区内部雨水排至该处水渠,对水渠底泥产生扰动,导致水体污染。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济阳区政府责成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将“景观湖”内水抽至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已于6月26日处置完成。并根据该水体水质变化情况,调节已安装的漂浮式微纳米曝气设备曝气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能见度,避免形成黑臭水体,改善水质环境。 2.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市政管网日常巡查;济阳街道办事处联合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部管网巡查。 | 已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210062 |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存在多处生态环境问题: 1.东泉泸村东山山体被破坏,建设养驴场。 2.东泉泸村向东两公里水库旁山体被破坏,建设房屋。 3.东泉泸村东侧菠萝峪景区内菠萝峪酒店东侧山体被破坏,建设房屋。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驴场”位于仲宫街道办事处东泉泸村东北侧,为东泉泸村村民刘某某养殖项目,所占土地为刘某某的自留地,权属为东泉泸村集体土地。该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竣工,建设前一年地类为耕地,初期为养驴,后期改为养羊,用地符合农业结构调整范围。该项目于2020年纳入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范围,按照国家分类处置意见,2023年9月经仲宫街道办事处批准补办完善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备案号:SD-ZG-0492),备案内容为山羊养殖,备案期限5年,占地面积2.42亩,目前羊存栏约160只。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区域离山体约20米,均为平整的土地,施工过程中未产生过砂石,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东泉泸村水库旁山体被破坏,建设房屋”位于东泉泸村1号塘坝北侧和南侧,为东泉泸村4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住房,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但未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其中塘坝北侧建有3处房屋,均为2014年建设,分别为韩某甲、李某、韩某建设,占地面积分别为0.6亩,0.93亩,0.6亩;塘坝南侧建有1处房屋,为韩某乙于1998年建设,占地面积约0.3亩。现场调查,4处村民宅基地住房均处在山体保护红线之外的山洼地段,未发现破坏山体情形。 3.2016年3月,东泉泸村村民韩某丙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东泉泸村东侧波罗峪景区内波罗峪酒店东侧土地建设一栋房屋,占地面积约0.24亩,建设前一年地类为未利用地,土地权属为东泉泸村集体土地。该房屋现由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使用。该房屋建设地处菠萝峪景区山洼土地平整地段,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情形。 | 部分属实 | 加强设施农用地、农村宅基地监管,严防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破坏山体、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发生。 2.区规划发展局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确保设施农业用地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 3.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严防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问题发生。 4.东泉泸村韩某甲、李某、韩某、韩某乙、韩某丙建设的房屋均已纳入违法违规建设排查复核问题范围,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予以整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210068 | 济南市章丘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明水街道眼明泉公园存在水污染情况,污水排放到公园河道里,眼明泉最南侧虎跃泉下雨时污水流入到河流导致污染。 2.普集街道凤凰山工业园内最南侧济南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厂主要生产石膏板和水泥板,产生粉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明水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普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眼明泉是章丘区城区内的一个南北流向的自然泉群,南起铁道北路,北至龙泉大道,泉水向北流经砚池村汇入绣江河。眼明泉周边建有完善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了雨污分流。“虎跃泉”应为“虎踞泉”,位于眼明泉公园东南端,其南侧30米处为穿胶济铁路的雨水箱涵。该箱涵收集章丘城区赭山大街以东、双山西街以西,胶济铁路以南区域的雨水后,排入眼明泉公园河道。现场调查,6月19日降雨时,雨水正常通过箱涵排入眼明泉雨水箱涵,上游雨水管道无污水进入。明水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眼明泉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济南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普集街道凤凰山工业园南首。该公司从事防火板生产加工,设计产能100万平方米,2023年11月投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工艺为投料-混料-辊平成型-养护-脱模-切割-砂光-包装。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配套建设了两台布袋除尘器。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积尘,车间外无明显积尘。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记录,生产期间治污设施同步开启。该公司2025年5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维护,防止水体污染,防止扬尘污染 | 6月22日,章丘区政府责成明水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普集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乡水务局、明水街道办事处加大雨污管网巡查力度,发现管网异常,及时疏通修复。 2.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普集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清扫车间内地面积尘,生产时每日不少于一次清扫,防止扬尘污染。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D3SD202506210072 |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常庄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集体土地可耕地被占用,违规建设厂房对外租赁。 2.村南侧西山以修路的名义非法采石,破坏山体。 3.G35高速公路出站路与孝双路交叉口村内可耕地违规建设房屋。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孝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集体土地可耕地被占用,违规建设厂房对外租赁”地块位于孝里街道办事处常庄村西北、220国道东侧,为常庄村村民崔某某用于种植的承包地,面积57.54亩,现状地类为耕地19.77亩、林地37.42亩、其他农用地0.35亩。2023年3月,经长清区孝里街道办事处批准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孝设农备编2022-20)(备案期限五年)。2024年12月,崔某某在备案范围内西北侧圈建1.5亩院落存放零星杂物,地面未硬化,现场调查未发现违规建设厂房对外租赁问题。 2.2020年2月,孝里街道办事处为提高农村生产道路机械通行条件,对常庄社区西北侧及东侧道路西北段进行改造提升,2020年5月对该道路东南段进行改造提升,路面由原2.5米拓宽至4米,属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范围,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现场调查,道路改造提升时对水泥路面进行了拓宽平整夯实,经向常庄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了解,修建道路时未在周边山体非法采石、破坏山体。 3.信访件反映的“G35高速公路出站路与孝双路交叉口村内可耕地违规建设房屋”区域位于孝里街道办事处常庄社区正南、燕付路南侧,为2010年常庄村旧村改造指挥部和村委会临时办公用房,占地面积0.42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非耕地,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现场调查,该宗地现由常庄村村民崔某某租赁使用,该房屋经修缮后作为看护房使用。 | 部分属实 | 落实用途管制,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孝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孝里街道办事处加强设施农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备案用途利用,防止出现闲置、浪费和违法用地行为。严厉打击以设施农用地为名非法开采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发生。 2.2025年6月4日,区自然资源局对常庄村看护房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D3SD202506210079 |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柳云村高架路西侧未加装隔音板,车辆经过时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高架路为顺河高架路北延线,2003年10月31日建成通车,未设置声屏障。 2.顺河高架北延线作为济南市城市快速路的一部分,主要通行车型为小汽车和少量轻型货车,大型载重货车禁止通行,高架路往来车辆产生噪声。 3.柳云村位于顺河高架西侧,距高架桥最近的回迁楼房祥云居小区与高架路距离约20米,于2021年建成,2022年投入使用。该小区在建设时采用了“三层两中空”玻璃防噪声措施。 | 属实 | 加强巡查,保持长效 | 天桥区政府联合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发现市政道路的坑槽坑洼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整改,最大限度降低因道路破损和车辆通行而产生的噪声影响。 2.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3 | D3SD202506210088 |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凤容路将山东侧每天8:00-11:00有人使用扩音器唱歌,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冶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将山东侧韩仓河景观带休闲公园内的小广场,中新锦绣天地北苑小区是距离小广场最近的小区,位于小广场南侧,距离约170米。 2.6月22日晚上现场调查时,该广场内存在一支跳广场舞的团队和一支健步走的团队,均为居民自发组织,两支团队的活动时间为每日19:30-21:00,在活动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伴奏,产生一定噪声影响。 3.6月23日、6月24日上午对该广场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有使用扩音器的行为。6月24日晚上现场巡查时,发现1位市民在该广场使用扩音器唱歌,产生一定噪声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两支团队在日常活动时降低音响音量,及时劝阻使用扩音器唱歌的行为,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使用扩音器高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 | 已办结 | 无 |
14 | D3SD202506210089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清水圈村西侧黄潮瀑布下游河道存在搭帐篷,乱扔垃圾情况,污染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清水圈村西侧黄巢瀑布下游河道大约400米,该区域游客人数较多,存在游客在干涸河床自行搭建临时帐篷露营游玩的情况(游客离开时会自行拆除)。在靠近瀑布处,有周边村民搭建的10个临时遮阳棚售卖冷饮、亲水玩具等小商品。 2.黄巢瀑布下游河道沿线、遮阳棚边、主干道边等位置均已配备垃圾桶,张贴文明宣传标语,提醒游客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环卫工作人员每日不定期巡查,及时收集、清扫垃圾。但存在少数游客丢弃果皮、塑料袋等垃圾的情况。6月22日,经现场调查,发现河道内有少量垃圾,立即进行了清理。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和清理力度,防止污染河道。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柳埠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禁止游客在河道内搭建帐篷,规范临时摊位遮阳棚经营行为,对违规在河道内露营、乱丢垃圾等行为及时劝阻。 2.柳埠街道办事处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增派环卫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3.柳埠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设立警示牌,倡导文明绿色出游。 | 已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210001 |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三德范村毛家峪林场十几亩林木被砍伐,山体遭到破坏。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文祖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毛家峪林场”,是周边村民对三德范村东南侧1.7公里处一片林地的俗称,林地内为自然生长的侧柏,非国有林场。该片林地属于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范围,面积约37亩。现场调查并对照历史卫片,未发现林地内有砍伐迹象。 2.林地南侧有历史遗留的采石点1处,2025年5月23日,文祖街道办事处发现在该采石点有新的采动迹象,经区自然资源局初步调查,涉嫌盗采的为李某某。5月26日,区自然资源局对李某某依法立案(章自然矿字〔2025〕7号),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依规打击盗采石料行为 | 章丘区政府责成文祖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对李某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盗采石料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3.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严防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210008 |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华龙路隆悦公馆11号楼一层4家烧烤啤酒馆夜间油烟、噪声扰民,环境脏乱差。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东风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隆悦公馆11号楼一层共有3家烧烤啤酒商户,2家位于商住楼底商一层,1家位于商用裙楼一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3家商铺均自行设置独立烟道,底商的2家排烟口位于商铺门楣上方,朝向店前停车场,距离地面3米;裙楼的1家排烟口位于店铺南侧,距离地面3米,朝向小区绿地。3家商铺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未提供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 3.3家商铺于6月22日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排放浓度检测,结果达标。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于6月22日对3家商铺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6月22日夜间复查时,3家商户存在店外经营和顾客大声喧哗现象,地面遗留垃圾,有油渍。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督促商户落实责任,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商户清理门前垃圾,清洗地面;督促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东风街道办事处督促商户引导食客文明就餐,防止大声喧哗,避免噪声扰民;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自觉维护市容环境。 3.加强巡查,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210019 |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古德范村腻子粉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无环保手续。 2.腻子粉无组织排放,污染空气。 3.排放污水污染土地,怀疑影响钢城区的杨家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苗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古德范村腻子粉厂”为莱芜区社荣新型装饰材料厂,位于苗山镇古德范村,有营业执照,装饰材料加工项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生产工艺为:上料-搅拌-分装-成品,主要产品为腻子粉、快粘粉、石膏粉、滑石粉、保温砂浆。 2.现场调查,该厂建有3台搅拌机、3台封口机,1台移动式打磨抛光集尘器用于粉尘收集。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未硬化,车辆进出时产生路面扬尘,厂区地面无腻子粉,周边无粉尘。 3.该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附近居民收集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其他外排口。厂区四周均为苗山镇南古德范村基本农田,农作物以玉米为主且长势良好。该厂南侧无汇入杨家横水库的支流。 | 部分属实 | 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若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苗山镇采取以下措施: 1.苗山镇政府督促该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生产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苗山镇政府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210041 |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岳家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济南市滴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喷漆作业异味扰民、扬尘、噪声扰民。 2.村民私建养鸡养鸭棚,养殖粪污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滴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唐王街道办事处樊家庄318路公交站西30米路北,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雕刻机机身的生产,设计产能为300台套。主要生产设备为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摇臂钻床、数控加工中心、焊接烟尘收集器等。生产工艺主要流程为:定制金属板材(金属管材)→折弯加工→焊接成型→成品产出,无喷漆工艺,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烟尘废气,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6月2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焊接烟尘收集器正常运行,厂区范围内未发现明显扬尘污染,无异味,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该厂区距离最近樊家村居民楼约80米)。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在编号为X3SD202506210041的信访件办理中,村民岳某某已于6月12日主动拆除禽舍,清理鸡鸭并对圈养场所进行了打扫。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时,已经不存在“村民私建养鸡养鸭棚,养殖粪污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南滴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烟尘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2.唐王街道办事处督促岳家村村委会健全邻里纠纷协调和解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村居生态环境;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210065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东沈家庄村大面积耕地被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芳香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赢洲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打着新兴农业开发的幌子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面积耕地非法采砂、破坏”地块位于鹏泉街道办事处东沈家庄村,为山东芳香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香谷公司)实施的芳香谷田园综合体项目,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建设。2020年12月,芳香谷公司与东沈家庄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土地688亩,土地经整理后种植经济类苗木花卉,属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根据区委《关于对砂石资源实行扎口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年4月,芳香谷公司与山东赢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区平台国资公司)签订富余砂石料接管处置协议,对688亩土地整理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砂石交由山东赢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权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根据村民举报,2024年11月区自然资源局将该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线索移交区公安分局,经区公安分局核实不构成非法采矿罪,2024年12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2.2025年4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对芳香谷公司项目施工现场实地勘查,初步鉴定施工范围内部分耕地存在疑似破坏行为。2025年5月22日,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机构进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毁坏面积为15900平方米(合23.85亩)”。 | 部分属实 | 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7日.区自然资源局将山东芳香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坏15900平方米(合23.85亩)耕地线索移送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依法处置。 2.区自然资源局、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开采、破坏耕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210081 |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唐王中路康家村北侧路西和卢家村西侧路北的基本农田被破坏,用沥青废渣铺设硬化地面,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王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唐王中路路西、康家村北为康家村和卢家村集体用地,面积约66亩,地类为62亩耕地(基本农田)和4亩其他农用地。现场调查,62亩耕地区域种植玉米、蔬菜等农作物,4亩其他农用地区域种植果树。除农耕道路(多年存在的老路,未进行拓宽、维修)外未发现破坏基本农田和沥青废渣硬化地面的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卢家村西侧路北”被破坏地块,面积约1.25亩,为卢某某承包的卢家村集体用地,土地地类为其他林地,非基本农田。现场调查,该地块被卢某某转租给姚某某,用于收购和转运鸡蛋,北侧存放塑料筐,西侧停放运输车和叉车等机械车辆,东侧为集装箱板房,土地压实未硬化,约15平方米,地面铺设沥青碎块和石子。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巡查,避免问题反弹。 |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王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姚某某立即清理地上物,恢复土地原状,计划7月3日前完成整改。 2.加强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X3SD202506210083 | 济南市历城区西营街道老峪村旧村改造项目存在盗挖石料,破坏生态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西营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老峪村旧村改造项目”为老峪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楼槽地基开挖产生部分砂石,由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山财政局依法依规公开拍卖,收入已全部上缴南部山区财政。老峪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期间,西营街道办事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指挥部全程监管,未发现盗挖石料,破坏生态相关问题。 2.现场调查,老峪村村民已迁入新房居住,小区东侧、北侧靠近山体区域已做护坡处理,未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 部分属实 | 严格监管项目施工建设,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发生。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西营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西营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发生。 2.区规划发展局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依规保护自然资源良好社会氛围。 | 已办结 | 无 |
22 | X3SD202506210085 | 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街道正觉寺小区2区13号楼理发店烫染发产生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下区政府组织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正觉寺小区2区13号楼理发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现场检查存在染发剂散发的气味,根据该店出具的2024年11月6日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规定。 2.历下区疾控中心于6月24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店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属实 | 增加巡查频次,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理发店保持卫生整洁、及时通风换气,减少异味扰民。 2.增加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3 | X3SD202506210104 | 济南市槐荫区玉清湖街道筐李排水沟下游段沟两侧有家树木粉碎加工厂,侵占河道,废水排入河中。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筐李村排水沟实为村内汛期雨水泄洪沟,长约1公里,宽约3米,深约2米。信访件反映的“树木粉碎加工厂”所在院落位于该排水沟下游西侧约10米,未侵占排水沟及河道。2013年9月,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租用村民院落临时存放修剪园林绿化后的树干、树枝等,2024年7月已停用,现在该院落闲置,无人居住,无生活污水排放。现场仅剩极少量树枝,无树木粉碎加工作业,不产生废水,亦无废水排入河中。经对排水沟两侧区域全面排查,沟两侧均为林木,无其他经营活动及排水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槐荫区政府责成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排水沟、河道及周边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4 | X3SD202506210105 |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融通公司(双马路与界马路交叉口张霞商店对面)无资质非法拆解报废汽车和废气电器电子产品,电子产品露天堆放,汽油机油遗撒,污染土壤。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万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融通公司”实为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该公司未开展报废汽车拆解活动,无非法拆解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未发现电子产品露天堆放、汽油机油遗撒、污染土壤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拆解活动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工信局采取以下措施: 1.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报废机动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2.对无资质非法拆解行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5 | X3SD202506210107 | 济南市历下区益寿路18号三庆燕庆园小区存在多项环境问题: 1.小区公共绿地内树木被大量砍伐,绿地被占用,绿化带内垃圾遍地。 2.1号楼负一层常年堆放大量垃圾,污染公共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燕山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三庆燕庆园小区西南侧一棵树木受2022年1月暴雪天气影响,发生倒伏、断枝,为消除安全隐患,该小区物业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将该树木清除,无砍伐其他树木情况。 2.2025年5月27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对公共绿地进行修剪作业,绿化带内临时堆放了修剪的树枝和用具,且存在少许生活垃圾;6月6日已将公共绿化区域内杂物、垃圾清理完毕;6月15日对原绿化带内树木进行了补种。现场检查未发现树木被大量砍伐、绿地被占用及绿化带内垃圾遍地的问题。 3.该小区曾于5月31日在1号楼负一层堆放建筑装饰废料、废弃家具等杂物,已于6月7日完成清理,现场检查未发现堆放垃圾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居民居住环境整洁有序。 | 历下区政府责成燕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强化管理,举一反三,做好小区内日常保洁工作,确保居民居住环境整洁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居民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 | 已办结 | 无 |
26 | X3SD202506210121 |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南仓峪村村北工业园大量非法生产企业夜间生产时异味刺鼻、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艾山街道南仓峪村村北工业园”实为钢城区艾山经济产业园中的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艾山经济产业园为区级工业园,2024年12月通过规划环评审查。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共有9家企业,其中钢材销售企业4家、生产企业4家、加工企业1家。 1.4家钢材销售企业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仅从事钢材仓储销售,无生产加工工序,不产生异味及扬尘,依法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2.4家生产企业为济南市星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济青矿业有限公司(于2月停产)、山东泰金斯锻造有限公司、莱芜市双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其中,济南市星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山东济青矿业有限公司从事年产40万吨铁精粉生产、山东泰金斯锻造有限公司从事机械锻造生产、莱芜市双峰钢结构有限公司从事年产8000吨钢构件生产。现场调查,以上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按要求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山东济青矿业有限公司因停产,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调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均能达标排放。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夜间23时对上述企业开展夜查,未发现生产迹象,现场无刺鼻异味,无扬尘。 3.1家加工企业为山东通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钢结构的铆焊加工,属于环评豁免管理类项目。现场调查,其生产车间西北侧存在露天喷漆作业、未配套废气收集设施的违法行为,现场有明显刺鼻气味。艾山街道办事处在前期夜间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加工行为。 | 部分属实 | 强化巡查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山东通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2025〕GC0000897号)。对该公司未在密闭车间喷漆、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20号)。 2.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异味、扬尘扰民。 | 已办结 | 无 |
27 | X3SD202506210133 |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铜山村苗新大道集市销售不符合清洁煤标准的散煤,周边有人使用此类散煤,散发明显煤烟味。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苗山镇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铜山村苗新大道集市销售不符合清洁煤标准的散煤”,经现场调查为张某某煤炭销售部销售的燃煤,经营范围为煤炭零售,查阅该销售部2025年5月煤炭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根据济环发〔2022〕34号文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公告》,苗山镇属于非禁燃区,目前未强制要求使用清洁燃煤。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减少异味对居民的影响。 | 莱芜区政府责成苗山镇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采取以下措施: 1.苗山镇政府大力推进清洁燃煤替代工作,加大清洁燃煤宣传力度。 2.苗山镇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对煤炭零售店产品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造成大气污染。 | 已办结 | 无 |
28 | X3SD202506210134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玉龙湾小区附近孝义河河道内杂草丛生,水质发臭,河道东侧绿化带内垃圾未有效收集。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玉龙湾小区附近孝义河河道”位于玉龙湾小区西侧,小区沿河长度约300米、宽度约50米,河道内自发生长芦苇,有净化水质的作用,且不影响河道行洪,河面有少量白色垃圾漂浮,河道内水质清澈、无异味,经沿河道两侧巡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问题。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小区西侧孝义河中河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优于孝义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2.经现场调查,河道东侧绿化带内存在少量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污染环境问题及时清理整改。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及绿化带的垃圾,已于6月23日整改完成 2。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水务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已办结 | 无 |
29 | X3SD202506210141 | 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的济南金鲁临工贸有限公司、嘉美家和酒店等单位无证私自打井取水。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济南金鲁临工贸有限公司和嘉美家和酒店均位于槐荫区玉清湖街道济兖路488号院内。该院内除上述两家企业外,另有4家个体经营户。院区西南角有一眼自备井,系20世纪90年代由山东省地矿局建设的水位观测井。2020年11月起,负责此院落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在未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取水设备,违规从观测井中取水,并向院内6家单位供应日常生活用水,存在违法取水行为。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水用水合法合规。 | 6月23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水务局、玉清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经区水务局报请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由市城乡水务局向物业公司现场下达《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水改字〔2025〕1040号),并于6月24日对该物业公司违法打井取水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立案号为:济水立〔2025〕35号)。 2.区水务局、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依法依规开采地下水资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0 | X3SD202506210143 |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祝甸路21号门口马路对面开设流动加油站(面包车鲁A34A2N、鲁A4E6X5),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东风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马路”实为祝祥路,车牌号为鲁A34A2N、鲁A4E6X5的两辆涉嫌非法改装的面包车,已在6月18日、21日“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查获,车辆所有权归属济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扣押状态。针对鲁A34A2N号车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针对鲁A4E6X5号车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正在收集证据中。 2.现场调查,祝祥路未发现其他流动加油站,无异味扰民情况。 | 属实 | 加强巡查,重点盯守,加大宣传,维护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东风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办工作。 2.持续开展“自流黑”专项整治,增加夜间巡查频次,紧盯关键路段,建立排查台账,防止问题反弹。 3.东风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教育,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X3SD202506210145 |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海蔚广场小区2号楼夹层平台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横向排污主管道淤积污泥、老化松裂,污水跑冒滴漏,异味扰民,残渣污水流入平台雨水管道,雨污混流。 2.平台垃圾遍地,不及时清理。 3.1号楼一单元夹层电梯口长期放置垃圾桶接管道滴漏的污水,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发现,海蔚广场小区2号楼夹层平台横向排污主管道接口处松动,污水跑冒滴漏,地面有残泥污渣,存在异味扰民现象。部分残渣污水流入雨水管道,存在雨污混流情况。 2.2号楼夹层平台存在塑料袋、碎纸屑、废弃塑料管等垃圾,存在异味。 3.1号楼1单元夹层电梯口未发现垃圾桶,未发现管道滴漏污水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营造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公司维修排污管道接口,清理地面残泥污渣,减少异味影响,解决污水流入雨水管道问题。督促物业公司清理2号楼夹层平台垃圾并冲洗地面。以上问题已于6月23日整改完成。 2.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已办结 | 无 |
32 | X3SD202506210147 |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柳埠、西营和市中区舜耕街道金鸡岭存在违建破坏山体问题。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市中区政府对信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市南部山区仲宫、柳埠、西营街道辖区和市中区金鸡岭片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南部山区管委会、市中区政府已将上述问题全部纳入存量问题整治范围。目前正按照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工作。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将指导督促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和市中区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X3SD202506210158 | 济南市莱芜区莱芜北高速口334省道东侧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莱芜区无334省道。现场调查,在S234省道以东、莱芜北立交以北约130米林马村水坝附近,堆存约600立方乱倒建筑垃圾,存在扬尘。 | 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口镇街道办事处清运建筑垃圾至瑞鑫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6月23日已清理完毕。 2.加强巡查,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 已办结 | 无 |
34 | X3SD202506210164 | 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路街道山钢锦绣华府地下车库标识“此处禁止堆放垃圾”处长期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锦绣华府小区6号楼地下一层停车场的第1874-1877号共4个车位,车位产权尚未出售。因小区房屋建成交付时为毛坯房,业主入住前需要装修,为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在该位置设置了装修垃圾暂存点,由物业公司定期进行清理。现场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天桥区政府责成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清理装修垃圾暂存点存放的建筑垃圾。 2.要求物业公司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围挡遮蔽,每日巡查,定期清理,做好周边的防尘降尘措施,减少对业主生活影响。 | 已办结 | 无 |
35 | X3SD20250621018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70144号“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融汇城锦绣里小区西门对面环境脏乱差。融汇城锦绣里小区北面,南至祈福街、北至013乡道、西至克朗山路、东至大庙屯观音庙片区垃圾遍地、土地裸露”问题整改调查情况不满意,认为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锦绣里小区西门、北侧依然垃圾遍地,土堆裸露。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锦绣里小区西门、北侧依然垃圾遍地”问题,再次对该区域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存在约4立方米散落的生活垃圾。 2.信访件反映的“土堆裸露”问题,该地块为“征而未供”土地,产权单位为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尚未进行供地开发建设。6月23日再次现场调查,小区北侧约500平方米裸露土地在6月7日投诉后已完成覆盖整改,西侧存在约2000平方米石子地面未覆盖。 | 属实 | 立行立改,减少垃圾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陡沟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陡沟街道办事处对锦绣里小区北侧及西侧垃圾捡拾,已于6月23日完成。 3.陡沟街道办事处对锦绣里小区西侧2000平方米石子地面绿网覆盖,已于6月24日完成。 | 已办结 | 无 |
36 | X3SD202506210183 | 济南市高新区遥墙街道李秦路夜间10点至凌晨5点时段大货车通行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城市管理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济南市高新区遥墙街道李秦路”为遥墙街道李牌村至秦家道口村的农村道路(东起李牌村、西至秦家道口村),长800米,宽4.5米,李牌村已于2022年10月拆迁,拆迁后该村路段封堵,无大型运输车辆通行。 2.经调查,位于秦家道口村西侧的防汛路(南起荷花路、北至东城黄河浮桥),为大型运输车辆主要通行道路,该路段夜间存在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噪音扰民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对违规驾驶车辆及时进行查处,减少噪声对居民影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城市管理部采取以下措施: 1.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联合城市管理部、遥墙街道办事处,加大对防汛路大型运输车辆鸣笛、超载、遮挡号牌、闯信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车辆及时进行查处,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2.加强普法宣传,对周围居民和辖区企业进行走访宣传,提醒运输车辆驾驶员规范驾驶,做到少鸣笛、少扰民。 3.6月25日已在防汛路路口处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提示牌,提醒过路驾驶员注意不要噪声扰民。 | 已办结 | 无 |
37 | X3SD202506210194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鲁能领秀城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鏊子山被破坏建房屋、停车场、露天烧烤、废品收购站等。 2.领义路与俭秀路西南处公园内上午唱歌跳舞噪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鏊子山南侧山脚,二环南路以南,103省道以东区域。该区域为国有土地,面积为3257.8亩,共有建筑物23处,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因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村民对拆迁征收政策存在异议,未签订拆迁协议,房屋未拆除。通过比对2022年以来卫星影像图,发现该国有土地范围内北侧新增8处违建房屋,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 2.现场调查,该区域内建设有2处停车场,均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经过“市中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属无手续违规建设。 3.现场调查,鏊子山南侧涉及烧烤经营店铺共计五家,均已办理营业许可证及食品销售许可证,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开启使用。其中,山里人家与鏊山草堂菜馆烧烤区操作间设置不规范。 4.废品收购站为市中区家城废旧物资回收站,办理了营业执照,但该企业未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登记。 5.领义路与俭秀路西南处公园为领秀城十一区南侧小公园,该公园内跳广场舞有20余人,一般在9时至11时进行排练,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破坏山体、违规建设、噪声扰民等问题。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摸排并核实违建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并将线索移交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对违建房屋下达拆除通知,依法依规做好拆除工作。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对无手续停车场下达取缔通知书,依法依规做好拆除工作。 3.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督促家城废旧物资回收站于7月1日完善相关手续。 4.区城管局联合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局督促山里人家、鏊山草堂菜馆2家餐饮店立即整改,6月23日已整改完毕。 5.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辖区物业强化对两处场所的管理,限定活动范围和规模,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居民娱乐活动。 6.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将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管理,设立警示牌,对广场舞组织者采取说服教育、劝阻方式,引导其降低音量,控制活动时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8 | X3SD202506210196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大庙屯工业园内周某某的4家石料厂、洗砂厂,存在盗采厂区砂石,盗采大青山北侧石头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庙屯工业园”位于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南,为该村村办企业建设区域,于2019年5月动工建设,2019年9月竣工,占地面积约60亩,现状地类为物流仓储和工业用地,土地权属为大庙屯村集体土地。 2.现场调查,该园区内共有2家砂石料加工企业,分别为济南丰金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洗砂厂。济南丰金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23年10月停产,2024年12月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经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生产工序为来料-破损-筛分-成品料。调阅该公司《消纳建筑垃圾台账》,生产原料均来源于建筑垃圾。现场调查,该公司原料仓库堆放的原料全部为建筑垃圾,未发现盗采厂区砂石情形。 3.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周某某”非济南丰金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与上述两家企业无任何关系。 4.信访件反映的“大青山”地块位于大庙屯村村南、黄山店村村北。大青山北侧原为历城区大庙屯大青山石料厂,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1998年5月经山东省地质矿产厅批准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期限1998年至2003年,2004年关停。经比对2007年以来的卫星影像,未发现开山采石迹象。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陡沟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加大对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陡沟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大青山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39 | X3SD202506210200 | 济南市长清区滨河路东侧河道施工工地裸土未覆盖,工程机械排放黑色烟尘,施工过程未采取抑尘措施,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产发集团、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滨河路东侧河道施工工地”为长清区北大沙河(石店桥至崮云湖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8月由区行政审批局批复。该工程全长3.7公里,施工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新建堤防及护岸,新(改)建生产桥、拦水坝、管理道路等,2024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0月完工。 2.现场调查,该工程河道内施工任务已完成,河道外无其他施工。剩余的新(改)生产桥和管理道路工程将在汛期过后施工。河道两侧边坡为生态护坡,已生长植被。现场无裸露土方、无施工机械、无扬尘产生,没有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产发集团、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产发集团督促施工单位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区水务局加强对该工程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 已办结 | 无 |
40 | X3SD202506210202 |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东泉科汇新材料厂内有多家无手续工厂违规生产,污染环境。 2.东远型钢路口向南第二、三个院内耐火砖厂污染环境。 3.东泉大地磅南侧院内一小化工厂乱排化工废水,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泉科汇新材料厂”内现有2家生产企业,分别为山东汇杰思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欧派勒(山东)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东汇杰思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无成品,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欧派勒(山东)科技有限公司高档TPE和压花地毯生产项目,于2024年6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钢城环审〔2024〕17号),2024年7月13日建成投产。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未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东远型钢路口向南第二个院内”无耐火砖生产厂家。该院内共有3家生产企业,分别为莱芜恒泰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汇新制管有限公司、山东永大金属耐磨有限公司。其中,莱芜恒泰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冶金机械及配件加工,山东汇新制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特薄壁异型管、焊管加工、山东永大金属耐磨有限公司从事耐磨制品加工、销售及维修,以上企业的生产加工项目依法豁免环评管理。现场调查,山东永大金属耐磨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焊烟收集器正常使用,但车间内存有积尘,有扬尘污染隐患。其余2家企业均未生产。 3.“东远型钢路口向南第三个院内”存在的制砖企业为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外购的致密电熔刚玉、烧结板刚玉、铝镁尖晶石、电熔镁砂、活性氧化铝微粉等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振动、成型、电加热烘干等工序生产透气砖。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2025年4月,该公司排气筒被损坏后没有及时修复,不满足环评要求。 4.“东泉大地磅南侧院内一小化工厂”为莱芜市宏特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停产至今。该公司未停产前从事粗酚精馏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设备老旧破损,锈迹严重,无近期生产痕迹。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水外排。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欧派勒(山东)科技有限公司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6月24日已填报排污登记表。 2.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欧派勒(山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2025〕GC0000218号),对该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23号)。 3.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山东永大金属耐磨有限公司清理车间地面积尘,6月22日已清理完成。 4.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修复15米高排气筒,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2025〕GC0000216号)。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21号)。 5.颜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41 | X3SD202506210212 |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崔家村村内10亩耕地(地块编号3701810042080049006、3701810042080047012、3701810042080047010、3701810042080049002、37011400420700016664)存在填埋建筑垃圾、工业危险废物问题,填埋深度达10米,破坏周边生态。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2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编号”为区农业农村局统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编号”。编号3701810042080049006地块面积为0.66亩,编号3701810042080047012地块面积为0.73亩,编号3701810042080047010地块面积为1亩,3个地块均位于杜家村污水处理厂北侧,崔家村西南600米处,地类为农用地,由崔家村村民刘某甲承包,现种植玉米。2025年6月刘某甲擅自运入渣土对其承包地覆土整平,覆土厚度约0.1至0.4米。区城管局对其违规堆放渣土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20500元。 2.编号3701810042080049002地块面积为1.1亩,地类为农用地,也位于杜家村污水处理厂北侧,崔家村西南600米处,由刘某乙承包,现种植杨树。 3.上述4个地块原地貌坑洼不平,非人为挖掘的土坑。调阅2020年至2025年卫星图片,一直处于苗木种植状态,未发现开挖深坑、填埋垃圾现象。6月7日随机挖掘2处深坑,均约4.5米,深度已超过原始土层,挖掘断面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工业危险废物。6月22日龙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运入渣土进行土壤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4.经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无编号37011400420700016664地块。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工业危险废物行为。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规合法整理低洼地块和复耕复种。 2.加强巡查,发现非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工业危险废物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2 | X3SD202506210215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省道242双泉混凝土外加剂西侧存在一片建筑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口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山东双泉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厂区西侧、固德西路以北、三山村集体用地上堆存建筑垃圾,占地约200平方米,未苫盖,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加强巡查和宣传,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口镇街道办事处清运建筑垃圾至瑞鑫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地面。6月23日已完成。 2.加强巡查,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任意识。 | 已办结 | 无 |
43 | X3SD202506210219 |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西汶南公交站附近存在大型机械作业,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牛泉镇西汶南公交站”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公交站。该公交站以西约220m有一处在建道路工地。项目为莱芜区外环路工程莱芜西-杨庄段,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后因道路方案变更停工,2025年5月项目复工,6月11日完成沥青铺筑,主体施工基本完成,大型机械已撤场。 2.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回填中央分隔带种植土,现场无扬尘。6月23日,种植土回填完成,并覆盖抑尘网。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做好防尘网覆盖、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确保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 2.高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举一反三,杜绝扬尘问题的发生。 | 已办结 | 无 |
44 | X3SD202506210225 | 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莱芜宝鼎焦化厂一、二期项目2021年拆除时将大量焦油渣、焦炉灰等危废、息焦池大量高浓度废水填埋,4年来厂区东部地下水总氮指标不断增高,后导致赢汶河污染,2023年初企业为逃避责任,在厂区南侧、赢汶河北岸建设垂直挡水墙,将污染的地下水引入下游河道,要求对厂区地下水进行监测。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工信局、羊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莱芜宝鼎焦化厂一、二期项目”为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焦化生产项目。2020年10月该公司委托河北华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一、二期焦化设备拆除施工污染防治方案》《一、二期焦化设备拆除工程环境应急预案》,于2020年11月、12月分别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济南市莱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予以备案。完成备案后,公司对一、二期焦化进行拆除,2021年5月完成拆除工作。经查阅材料,该公司拆除一、二期焦化时产生焦油渣11吨、焦炉灰7.8吨,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三期焦化进行配煤炼焦。 2.经调查,该公司一期焦化于2019年12月停产,熄焦废水输送至三期焦化污水处理站处理。二期焦化原水熄焦池于2017年9月拆除,由湿法熄焦改造为干式熄焦,干式熄焦投运后不产生熄焦废水。6月16日,对焦化一期、二期原厂址布设7个点位进行挖掘(见原土为止),未发现危险废物。6月22日,对该区域布设10个点位进行探挖,并对挖出土壤样品检测鉴定,现场挖掘发现少量建筑垃圾。 3.信访件反映的总氮指标不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经查阅与总氮指标关联的地下水氨氮指标,2022年以来该公司的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南侧的河流为瀛汶河,下游设置徐家汶国控断面,在王家洼处安装水质监测在线设备。经查询2022年至2025年王家洼水站在线监测数据均达到Ⅲ类水质考核标准。 4.信访件反映的“挡水墙”为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沿河路防渗墙工程,为达到有效处理厂区地下水和周边地下水及河水的水力联系,采取封闭防渗墙对厂区地下水和周边地下水及河水进行隔离。2021年12月该公司委托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出具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沿河路防渗墙工程施工设计图,2021年12月组织施工,2022年3月竣工,2022年12月由泰安金舆达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5.6月20日至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分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地下水(该企业有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莱芜区政府责成羊里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羊里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密切关注赢汶河徐家汶断面在线监测数据以及地下水检测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提高该企业固废收集、贮存、处置的管理水平,严守环境安全风险防线。 3.7月10日,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报告出具后,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5 | X3SD202506210230 |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双泉路茂祥选矿有限公司附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厂北侧院落内建有四五个污水池,无手续贮存污水。 2.厂南侧车间之前从事化工生产被查处后,地下蓄水池中的化工废料未进行清理,异味刺鼻,车间内堆放成分不明的废渣。 3.厂东侧山上破坏山体和植被,建设房屋,破坏生态环境。 4.雨天直排红色污水,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茂祥选矿有限公司”实为济南市茂祥选矿有限公司(下称“茂祥选矿”),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年处理铁矿石3.5万吨、矿渣1.2万吨,年产铁精粉3万吨、铜精粉350吨、硫钴精粉800吨。“北侧院落内建有四五个污水池”实为3个循环水池。该项目工艺废水包括选矿和钢渣处理过程中的压滤废水及料池溢流水。选矿和钢渣处理过程产生的压滤废水排入2个沉淀罐,沉淀后连同料池溢流水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现场调查,北侧院落循环水池建设情况与2022年3月的《济南市茂祥选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相符,现场无溢流及外排迹象。 2.2024年4月起,张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使用南侧车间非法生产聚醚多元醇,2024年11月10日被关停取缔。现场调查,张某某已自行将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将存放的聚醚多元醇全部清运。该车间现为茂祥选矿所有,目前用于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钢渣。该车间西北角有一处长约4米、宽约3米、高约3米的蓄水池。因该车间西侧墙面、中部顶棚密闭不全,降雨时,雨水流入车间内蓄水池。6月25日,通过挖掘清理蓄水池内钢渣,池内无化工废料,车间内无刺鼻异味。 3.信访件反映的“厂东侧山上”实际为地势相对较高的山坡,位于陶家岭村,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地类为林地,2015年,吴某某曾在该区域砍伐树木,原钢城区林业局已依法处理到位。2016至2025年,吴某某依据地势在此处建设房屋等多处建构(筑)物,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5年6月14日立案调查。现场调查,未发现山体被破坏问题。 4.茂祥选矿压滤废水经沉淀后连同料池溢流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调查,雨水排口位于厂区西北角,雨水排口及雨水沟渠内未发现直排红色污水现象,未闻到刺鼻性气味。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济南市茂祥选矿有限公司将南侧车间蓄水池中存水处置到位。6月23日济南市茂祥选矿有限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废水收集单位将1.06吨存水安全转移至暂存场所。 2.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济南市茂祥选矿有限公司全面维修南侧车间破损墙体和顶棚,确保车间密闭。预计6月28日前完成车间维修。 3.艾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6 | X3SD202506210242 | 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济南毛氏食品北侧大院内电镀加工点2023年初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地下,导致周边土壤、地下水被污染,取缔后污染区域未治理修复。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起步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起步区公安分局、孙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北侧大院”实为位于孙耿街道104国道西侧的1家非法电镀作坊,曾从事电镀加工的2间厂房面积共约50平方米,无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生产过程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2023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按程序进行查办。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已将该场所按照疑似污染地块进行管控。 | 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起步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起步区公安分局、孙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监督案件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按程序开展场地调查及治理修复工作,逾期不开展的,依法依规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起步区分局、起步区公安分局、孙耿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对辖区内闲置院落、厂房开展联合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7 | X3SD202506210248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郭家庄村玻璃钢加工点生产时气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郭家庄村玻璃钢加工点”位于鹏泉街道郭家庄村北侧厂房内,厂房面积约300平方米,该加工点原从事玻璃钢制品加工,主要以玻璃丝、树脂为原料,通过缠绕-固化-常温压等工序,生产玻璃钢储罐。该加工点于2024年4月开始生产,因不符合土地、规划要求,未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11月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 2.现场检查时,生产加工设备已拆除,生产电已切断,现场无生产原料,现场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48 | D3SD202506210003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汉河村东侧山体修复完成后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崂山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汉河村东侧山体”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南九水河东约100米处的汉河东山庙沟废弃采石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为汉河社区集体所有,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废弃。 2.经现场调查,为消除安全隐患,沙子口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组织对该废弃采石场进行整治。2021年,汉河社区利用汉河安置区二期工程开挖的砂土,对该处进行了回填,回填砂土约30000立方米。现场调查时,该废弃采石场区域已实现自然恢复,表面长有植被,未发现堆放建筑垃圾。 3.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回填区域10个点位进行了开挖,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填埋建筑垃圾问题。 | 崂山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监管,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倾倒和填埋建筑垃圾的问题。 2.鼓励周边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9 | D3SD202506210004 |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同明路一处建筑工地有车辆进出,车辆轮胎泥土遗撒在道路上产生扬尘,浇灌混凝土车辆鸣笛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韩街道办事处、青岛崂山湾投资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工地,总面积17606.18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7342.93平方米,建设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工地内施工坡道覆盖防尘网,工地大门口附近设有高压水枪用于冲洗车辆。经调取工地主出入口监控、车辆冲洗记录,存在未冲洗干净和泥土撒漏的情况。 3.经现场调查,该工地在浇筑混凝土作业时,完成浇筑后鸣笛示意,存在鸣笛扰民的情况。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崂山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青岛崂山湾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已于6月22日对基坑坡道进行了硬化处理,减少扬尘产生。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车辆冲洗,防止轮胎泥土遗撒道路,产生扬尘问题。 3.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崂山湾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施工单位为相关搅拌车配置对讲机,方便联络,不得以鸣笛方式示意,避免鸣笛扰民。 | 已办结 | 无 |
50 | D3SD202506210006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新城玺樾云景小区存在多处环保问题:1.小区东侧上合大道每天夜间大型货车行驶噪音扰民。2.小区北侧是胶州国际机场,飞机飞行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城玺樾云景小区”实为新城玺樾云璟小区,该小区位于上合大道以西、扬州路以北。小区东侧的上合大道为青岛市西部城区重要的南北向大通道,串联胶州市上合国际城、板桥新城、空港新城,承担着重要的客运、货运交通功能。上合大道段(惜苑路-G204)8时-17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期间仅允许小型车辆通行;17时-次日8时允许中、重型货车通行。 2.经现场调查,新城玺樾云璟小区距上合大道最近距离约50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在道路两侧种植宽约20米的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等苗木),减轻车辆通行噪声影响。6月23日,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路段交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6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胶州市大沽河管委、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胶州市九龙街道新城玺樾云璟小区位于胶东国际机场西跑道南侧约6.5千米(偏西)处。 2.根据原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新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青环评函〔2014〕62号)》有关要求,机场运营后,评价范围内村庄等敏感点声环境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二类区域标准(75dB)。 3.2024年4月,大沽河管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小区进行了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小区2个点位的一周内Lwecpn(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值均低于70分贝。 4.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已于6月23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小区进行昼夜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问题一: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噪声达标,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问题二: 监管到位,降低机场运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一、胶州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绿化带施工,加强周边绿化带养护,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持续加强对上合大道交通秩序的监管,对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降低车辆通行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上合大道的巡检、维护力度,避免因路面破损等导致车辆通行噪声增大。 二、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胶州市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与该小区业主沟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好解释工作。 2.督导机场集团积极配合胶州市政府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和情况调查,持续改进减噪飞行程序,最大程度降低飞机起降时的噪声影响,积极稳妥推进机场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 3.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胶州市政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未办结 | 无 |
51 | D3SD202506210007 | 青岛市市北区双山街道蚌埠路15号海尔世纪公馆小区2号楼地下一层垃圾中转站产生异味、污水、垃圾站风机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蚌埠路15号海尔世纪公馆小区位于市北区双山街道蚌埠路15号。该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2号楼地下一层停车场东北角约90平方米区域设置为垃圾桶暂存点。物业公司每天上午11点将小区待收运垃圾桶运至暂存点,中午12点统一外运。 2.现场调查发现,该垃圾桶暂存点有垃圾桶存放区和垃圾桶冲洗区,冲洗污水经排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面无冲洗污水残留。暂存点顶棚设有排风设施,排风设施每小时运行5-10分钟,每日19点至次日7点不运行。现场调查时排风设施未运行,有轻微异味。 5.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距离排风口最近(约7米)的小区外老年公寓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异味、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管理局、双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双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加强该垃圾桶暂存点封闭管理,及时对垃圾桶进行冲洗,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扫地面,避免污水积存;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除臭设施安装。 2.双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风机日常运维管理,发现异响等情况及时维修处理,减少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2 | D3SD202506210009 |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综食海珠食品厂(飞宇路与盛海路交叉口)内冷库制冷机每天全天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综食海珠食品厂”实为青岛综食海珠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明富大道667号,距离北侧华润云璟小区最近位置约13米,主要从事水产品加工,生产工艺为:来料→解冻→加工→清洗→单冻→成品,环保手续齐全。 2.经调查,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冷凝器、风机等设备。2024年,该公司已全部更换低频风机和冷凝器,采取22时至次日6时制冷设备不运行等降噪措施。2024年4月11日、5月27日,2025年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冷凝器、风机处有噪声。当日,对该公司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噪声达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青岛综食海珠食品有限公司加强低频风机和冷凝器维护检修,确保夜间制冷设备不运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53 | D3SD202506210011 |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姜家白庙村存在多处环境问题:1.村东侧永康加油站斜对面青宝苑意厂加工石子、洗砂,每天不定时产生扬尘。2.村东侧鑫汇商混站洗砂,每天不定时产生扬尘。3.鑫汇商混站对面无名厂房加工石子,每天不定时产生扬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宝苑意厂”实为即墨区顺旺成达建材加工部,法人逯某某,主要从事石子加工、洗砂作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信访件反映的“鑫汇商混站”实为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齐全,自2025年1月上报停产至今未复产。信访件反映的“鑫汇商混站洗砂”实为青岛竣源皓运输有限公司租赁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的部分厂区从事洗砂作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信访件反映的“鑫汇商混站对面无名厂房”实为即墨区朔海建材批发部,法人李某某,主要从事石子加工作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2023年底,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即墨区顺旺成达建材加工部、青岛竣源皓运输有限公司、即墨区朔海建材批发部依法进行关停,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对原料和成品料采取了覆盖、喷淋等防扬尘措施,并加强巡查,严防企业擅自复产。2024年8月对剩余生产设备贴封条、上铅封、做标记。 5.现场调查时,即墨区顺旺成达建材加工部、青岛竣源皓运输有限公司、即墨区朔海建材批发部的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无近期生产迹象,无明显扬尘。 | 部分属实 | 整改到位,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 | 即墨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当事人对剩余料堆进行严密覆盖,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加大巡查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54 | D3SD202506210020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中洲半岛城邦小区(少海北路58号)附近站前大道有大货车经过,噪音、扬尘扰民,噪音时间段集中在早上八点到晚上五点,禁行期间段仍有大货车通行。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站前大道为胶州市东部城区唯一南北方向货运通道,是黄岛港通向烟台、潍坊、淄博方向的货物重要疏散通道。因货运通行需求,目前允许中重型车辆通行(8时-17时)。市公安局已在站前大道(G204-惜苑路)入口及外围设置了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17时-8时)禁令标志,并在限时禁行路段设置了中重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抓拍设施。针对少量中重型货车在禁行时段通行问题,已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针对前期信访反映的站前大道噪声问题,市公安局已通过增派警力巡查、强化电子抓拍等措施,重点整治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道路状况良好,无明显扬尘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6月6日对该处路段的交通噪声和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属实 |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噪声达标,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 胶州市政府责成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公安局持续加强站前大道监管,对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降低车辆通行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站前大道(惜苑路-G204)路段的监管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强清扫、洒水,降低车辆通行噪声并抑制道路扬尘。 3.公安局持续采取非现场抓拍和现场执法等方式,对在禁行时段违反通行规定的中重型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已办结 | 无 |
55 | D3SD202506210024 | 青岛市平度市店子镇董家庄村东南方向停车场破坏林地、砍伐树木、硬化地面,破坏土地环境。 | 青岛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6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农旅集团、店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店子镇董家庄村东南方向停车场”实为平度市2021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之一,设计为景观小品(小广场)。该项目建设期间,将该区域内原有4棵绿化树(紫叶李)移栽至地块北侧种植。项目2021年12月完工后,该处小广场作为群众晒粮、村民活动和农业机械存放场所使用。 2.经调查,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至今,该处小广场地类为耕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于6月22日受理该地块违法占地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现场调查时,4棵绿化树正常生长。经走访村内党员、群众,未发现其他破坏林地、砍伐树木问题。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破坏土地、林木问题发生。 | 平度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店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地块违法占地问题立案调查,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店子镇政府做好问题整改。 2.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防止项目出现违法占地问题。 3.店子镇政府加强巡查排查,发现违法占地、破坏林木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6 | D3SD202506210027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70044“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70013号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河道里面有垃圾,要求清除老河道垃圾。”的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果园地理只有建筑垃圾没有生活垃圾,老河道里没有垃圾”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果园里和老河道里都有生活垃圾,要求清理。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果园,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南万社区,204国道南侧约80米、洪江河东侧约30米处。信访件反映的老河道地块,经了解周边居民,系洪江河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因水利改道废弃后的河道,位于该果园南侧。 2.经调查,2024年12月以来,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老河道及果园地进行开挖,发现部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零星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 3.现场调查时,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根据2025年5月29日专家论证意见及清理方案,正在对果园及老河道的垃圾依次进行挖掘、筛分和清理。目前,已完成垃圾筛分、清理面积约6亩。 | 基本属实 | 完成垃圾清运,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填埋垃圾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及清理方案,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果园和老河道2处地块的垃圾清理。 2.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违规倾倒、填埋垃圾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7 | D3SD202506210028 | 青岛市莱西市夏格庄镇华安路乔泰管业工厂东南侧50米洗砂厂原材料露天存放产生扬尘,盗采地下水,污水乱排。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水利局、夏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实为莱西市亭立建筑材料销售部,主要从事机制砂加工,主要原料为矿砂,环保手续齐全。企业配套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制砂加工在密封车间内生产,产生的洗砂废水经浓密机固液分离、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因市场原因,该企业已于2025年3月停产。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车间南侧空地上存放有少量砂石原料,用篷布覆盖。厂区及周边无地下水井,企业生产用水主要来于自来水和南侧水塘(深度4米,水源主要源于降雨),水塘内水质清澈。经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乱排痕迹。6月24日,已完成南侧砂石原料清理。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水利局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督促企业恢复生产后,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夏格庄镇政府督促企业恢复生产后,加强对扬尘管控,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市水利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地下水、超量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8 | D3SD202506210031 | 青岛市市北区双山街道德兴路保利天汇西区南侧堆放很多建筑垃圾,存在扬尘,夜间处理垃圾产生噪音。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德兴路保利天汇西区南侧”为德兴路66号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由青岛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该地块内现有5家物流公司,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另有1家建材销售商户(市北区沛刚建材批发部),租用该地块中约300平方米用于建材仓储。仓库进、出货时间为7时至18时,夜间不作业。 2.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部分地面已硬化,主要道路已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部分物流、建材车辆装卸、运输时存在扬尘和噪声。经了解,青岛城投宏福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17年前占用该区域部分场地从事生产经营。后因该企业涉及诉讼案件,相关原料、产品及设备等被依法封存。 3.双山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日常巡查期间,未发现该地块存在夜间进货和作业情况及建筑垃圾堆存问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双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责任单位及经营业户严格落实抑尘措施,严控场地内作业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管控及地块内环境卫生清理整治,避免扬尘、噪声扰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9 | D3SD202506210032 | 青岛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市北区辽宁路儿童公园有人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唱歌,噪音扰民,噪音时间段集中在下午四点以后。2.黄岛区竹岔岛至大公岛附近海域和胶州湾海域存在在渔民在海中放地笼和绝户笼问题,影响海洋生态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儿童公园,位于辽宁路280号,与都市华庭小区、科技街小区相邻,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30米。 2.经现场调查和询问公园管理方、公园活动群众,公园下午、晚上有吹奏乐器、使用小型音响播放音乐和跳广场舞等情况,存在噪声扰民。 二、6月22日,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崂山区农业农村局、黄岛区海洋发展局、城阳区海洋发展局、胶州市海洋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6月22日-24日,组织海洋渔业执法力量,在胶州湾及崂山、西海岸近岸海域开展执法巡查,通过观察瞭望和雷达扫海,发现在青岛前海海域(第三海水浴场外侧)、胶州湾(大桥以北城阳片区)有疑似“地笼”网浮漂以及违规布设的流网。执法人员随即组织清理,共计清理、没收“地笼”网20套,流网150米。 | 属实 | 一、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二、监管到位,防止使用违规禁用渔具问题发生。 | 一、市北区政府责成辽宁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易产生噪声的广场显眼位置增设3块噪声提醒牌。 2.建立巡查制度,对公园内的活动人员进行宣传和规劝,减轻噪声影响。 二、市海洋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清网整治行动力度,采取陆巡、海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严防使用禁用、违规网具行为。 2.强化“四海一家”执法联动,全链条打击涉渔领域违法行为,确保海上违规禁用渔具动态清零。 3.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查办的使用禁用、违规网具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增强执法震慑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0 | D3SD202506210034 | 青岛市市北区河西街道远洋繁花里小区北侧跨海大桥、东侧黑龙江南路未设置隔音设施,车辆通行存在噪音。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远洋繁花里小区,由青岛赛腾科技产业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成于2022年12月,共有4座东西排列住宅楼,均已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小区距离跨海大桥最近约270米(中间有地铁大厦、常宁路等),距离黑龙江南路最近约50米。小区南北两侧种植有7到8米高树木和其他绿植。 2.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小区区域环境噪声进行昼间和夜间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建设更新局、河西街道办事处及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通过社区居委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待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1 | D3SD202506210055 | 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街道新城吾悦广场节假日期间搞大型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噪音时间段不定时。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积米崖街道新城吾悦广场”位于滨海大道2888号,总占地面积约13.58万平方米,其中室外广场面积约800平方米,管理单位为青岛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经调查,2024年至今,新城吾悦室外广场共举办流行音乐文化周等大型活动5次,活动前均已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除2025年跨年活动外,活动时段均在10:00-12:00、14:00-22:00之间。活动期间使用音响等设备,产生噪声。 | 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加强监管,禁止使用高音设备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2.区商务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督促广场管理方制定大型活动管理方案,12:00-14:00、22:00-06:00不得使用高音设备。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处的巡查检查,提升大型活动期间噪声问题发现和处置时效,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62 | D3SD202506210063 |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金口三路17号院内堆放很多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南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金口三路17号为家庭院落,现有居民3户。 2.现场调查时,金口三路17号2户甲居民在院内存放木头、铁桶、电线等杂物,未见生活垃圾堆放。6月23日,经物主同意,八大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院内堆放的杂物进行了规整。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良好生活环境。 | 市南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八大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积极通过社区“洁净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引导居民做好家庭院落卫生保洁,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2.加强公共区域监管,做好日常保洁,及时发现环境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63 | D3SD202506210069 | 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东史家村南侧泽河支流4月5日左右受到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水利水产局、同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平度市同和街道东史家村南侧泽河支流”实为泽河干流通过黄家疃闸口引入东史家村南的支流沟渠,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沟渠长约2000米,宽约3.5米,深约2米,呈东西走向,南北两侧均为农田。农灌期间,通过升坝蓄水将泽河干流水引至该沟渠。附近区域冬春季主要种植小麦,约500亩,均采用该沟渠水浇灌。现场调查时小麦已收割。据走访调查,前期存在部分小麦叶片发黄的情况。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区域附近无畜禽养殖和工业排污口。日常监管也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4月1日-4月8日,平度市未降雨,不存在借雨排污问题。 3.现场调查时,该沟渠已断流,仅底部有少量存水,不满足取样条件,因此在该沟渠引水闸口处提取水样。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有关标准要求。同时,对泽河干流水质进行监测,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有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水质与水体功能相匹配。 | 平度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水利水产局、同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水利水产局加强泽河沿线相关单位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督促落实“河长制”职责,定期巡查泽河,及时清理“四乱”。 2.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田间植保技术指导,对相关农户及时提供技术帮扶。 3.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泽河干流加强分段加密监测,科学分析水质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溯源排查。 4.同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群众科学种植;组织保险公司对小麦受损群众及时理赔。 | 已办结 | 无 |
64 | D3SD202506210071 |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北岸通汇小区北侧和即墨区交界处一家无名橡胶厂每天23点-次日6点生产加工产生刺鼻性橡胶味,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岸通汇小区”实为北岸通汇阅小区,位于棘洪滩街道大胡埠社区南侧、锦盛一路东侧,距离即墨区约5公里。该小区北侧到即墨区范围内有5家正在经营的橡胶类企业,其中1家仅进行存储不生产,4家正常生产。经查阅生产记录,4家企业中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和青岛铁路橡胶厂存在夜间生产。 2.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距离北岸通汇阅小区西北侧约450米,距离即墨区约4公里,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配套建设了“低温等离子+光解+活性炭吸附”异味治理装置。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靠近车间位置可以闻到轻微橡胶异味,厂区外无橡胶异味。2025年3月15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臭气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青岛铁路橡胶厂距离北岸通汇阅小区东北侧约3.5公里,距离即墨区约1.5公里,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配套建设了“水帘除尘+活性炭吸附”异味治理装置。 6月22日现场调查时,因节假日未生产,厂区内无异味。6月23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靠近车间位置可以闻到轻微橡胶异味,厂区外无橡胶异味。2024年9月13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臭气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6月23日凌晨,对北岸通汇阅小区北侧周边区域进行现场调查,未闻到异味。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期间保持车间封闭,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味问题及时溯源处理。 2.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65 | D3SD202506210073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有多个环境问题:1.村北侧500米约五六十亩耕地被非法开采,破坏土地。2.村东北侧500米处潭家营水库北侧梨园内被倾倒海泥,雨天将海泥冲刷到水库内,污染水资源。3.村南侧青兰高速东侧大面积虾池使用海泥进行回填,破坏土壤。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北侧500米约五六十亩耕地”,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其土地类型为裸土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果园、坑塘水面、耕地、仓储物流用地等。2009年至2010年间,原营海镇大洛戈庄村村委在该区域取土,用于周围村庄修路及垫湾。2018年,根据《关于胶州市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批复》(胶国土字〔2018〕67号),对该区域实施复垦。2020年12月完成复垦并通过青岛市验收。2021年针对未经审批取土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近期采挖痕迹。经比对卫星影像,2021年至今无新采挖迹象。经走访大洛戈庄村村民,均表示未发现新采挖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梨园位于大洛戈庄村东北侧,面积约90亩,由大洛戈庄村村民王某某承包使用。信访件反映的“潭家营水库”实为“谈家茔水库”,主要用于防洪调蓄和灌溉。 现场调查时,梨园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倾倒海泥污染痕迹。经向大洛戈庄村村委及土地承包人王某某核实,该块土地使用时进行过原地平整,没有垫土及使用海泥情况。经对梨园随机选取5处点位挖掘,未发现填埋海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6月6日对谈家茔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信访件反映的“村南侧青兰高速东侧大面积虾池”已弃用,已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复垦为耕地,于2024年11月30日竣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下层回填土(深约0.6米)为项目区域东侧的高铁桩基弃土,上层耕作层(深约0.8米)为官路水库建设过程中剥离的种植土,不存在复垦时使用海泥进行填埋的问题。 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海泥回填及破坏土壤问题。经查阅该项目实施前后(2023年4月-2024年12月)4份土壤检测报告,下层回填土、上层耕作层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该土地复垦项目随机选取15个点位进行挖掘,未发现填埋海泥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非法开采、填埋海泥问题发生,保护好土地资源。 | 胶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偷挖盗采、倾倒填埋海泥等违法行为。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龙街道办事处落实好管护机制,做好土壤环境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土地破坏行为。 | 已办结 | 无 |
66 | D3SD202506210074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内雨污混流,产生刺鼻气味,生活污水直排至村南侧和村西侧沟渠。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位于九龙街道办事处驻地西南约5.2公里。该村共有村民549户,户籍人口数约1800人。 2.经现场调查,该村庄内生活污水大部分进入旱厕用于还田种植。少量未完全收集的生活污水,经雨水沟进入村南侧和村西侧的沟渠。沟渠内低洼处有少量积水,有轻微异味。为实现村庄污水规范排放,该村正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对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由新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目前,已完成测绘、设计,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前的准备工作。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异味扰民。 | 胶州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九龙街道办事处及时清理村南侧、村西侧沟渠内积水。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该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3.九龙街道办事处将生活污水收集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民规范收集处置生活污水。 | 未办结 | 无 |
67 | D3SD202506210076 | 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恒福公寓西侧和平支路上全天有大货车通行,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胶东街道办事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恒福公寓”实为恒孚公寓,西侧和平支路是胶州市东外环路南延路段,属于胶东办事处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允许货运车辆通行。 2.现场调查时,和平支路有大货车通行,车辆通行时产生噪声。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和平支路交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胶州市政府责成公安局、胶东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加强对和平支路的监管,建设完善该路段禁止鸣笛、限速等禁令标志,对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降低车辆通行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影响。 2.胶东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和平支路(兰州东路-G204)路段的巡检力度,发现路面破损等情况及时处理,降低道路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3.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未办结 | 无 |
68 | D3SD202506210081 |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大胡埠社区北侧有刺鼻橡胶味,异味扰民,影响休息。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胡埠社区位于棘洪滩街道宏祥四路南侧、锦盛一路东侧,社区北侧现有5家正在经营的橡胶类企业,其中1家仅进行存储不生产,4家正常生产。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和青岛铁路橡胶厂2家企业有废气排放量较大的炼胶工序。青岛阔丹泰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达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家企业仅有硫化压型工艺,规模较小。4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 2.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位于大胡埠社区西北侧约150米。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厂区内靠近车间位置可以闻到轻微橡胶异味,厂区外无橡胶异味。2025年3月15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臭气浓度符合相关要求。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臭气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青岛铁路橡胶厂距离大胡埠社区直线距离约3000米。6月22日现场调查时,因节假日未生产,厂区内无异味。6月23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设备位于封闭车间内。厂区靠近车间位置可以闻到轻微橡胶异味,厂区外无橡胶异味。2024年9月13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相关要求。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臭气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青岛阔丹泰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达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家企业距离该社区最近距离约500米。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调查时车间外无异味。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期间保持车间封闭,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味问题及时溯源处理。 2.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69 | D3SD202506210083 | 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茅家埠西村北侧308国道每天夜间大型车辆经过时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院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茅家埠西村”实为毛家埠西村,位于308国道南侧,村庄住宅距离308国道最近距离9.5米。2025年5月至2026年12月,荣潍高速封闭施工,原通行荣潍高速车辆绕行至308国道,导致车流量增大,噪声增加。 2.经现场调查,村庄附近设置了限速70km/h的标志牌并安装超速抓拍设备。6月23日夜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院上镇毛家埠西村北侧308国道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属实 | 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莱西市政府责成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7月5日前增设纵向减速标志线,提醒过往车辆减速行驶,降低噪声。如噪声仍无法达标,将组织专家论证安装降噪设施。 2.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发现路面坑槽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顺畅。 3.市公安局利用非现场设备,加大该路段夜间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发现车辆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未办结 | 无 |
70 | X3SD202506210007 | 青岛市市北区九水路街道四季景园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21号楼、24号楼20米外的临街商铺无专用烟道经营餐饮,油烟扰民。2.临街商铺顶层空调外机噪声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四季景园小区2010年交付使用,临街商铺属于四季景园小区一期配建的二层商业网点。该区域目前共有餐饮门店11家,其中1家正在装修、1家正在转让,其余9家正常营业。11家餐饮门店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处理后均经外置烟道通过位于各自网点房楼顶的排放口排放;每年由专业清洗机构维保1次并出具书面报告。楼顶的排放口距离小区最南侧的21号楼、24号楼直线距离约25米。11家餐饮门店均在楼顶放置空调外机,共计约30台。 2.现场调查时,空调外机正在运行,存在噪声。 3.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四季景园小区21号楼和24号楼户外南侧进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6月26日在餐饮店营业高峰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距离小区居民楼最近的位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氧浓度超标。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合肥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检测结果要求近期没有清洗记录的餐饮门店聘请专业清洗机构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全面维护,限期7月4日前完成。7月5日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餐饮业户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油烟净化装置稳定有效运行,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空调室外机进行检查,发现异响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1 | X3SD202506210015 | 青岛市黄岛区唐岛湾公园运河广场早6点、晚7-10点跳广场舞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唐岛湾公园运河广场”位于井冈山路与漓江西路交叉口南端,管理单位为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小区约600米。该广场为开放广场,常有娱乐健身群众。 2.现场调查时,唐岛湾公园运河广场早晨、晚上均有市民外放音乐跳广场舞产生噪声的情况。 | 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督促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4日前,明确允许娱乐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并向市民公示张贴。 2.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组织专人劝阻音响音量过大情形,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未办结 | 无 |
72 | X3SD202506210068 | 青岛市市北双山街道区清江路1号鸿仕雅居小区内白蜡绿化树被砍伐80余棵。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清江路1号鸿仕雅居小区建成于2010年,现物业管理单位为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经调查,2023年8月,万科物业根据小区业委会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将小区内78棵因病虫害枯死的白蜡树进行了清理,并于2024年4月分批分期在原有区域补种树木95棵。 3.现场调查时,补种树木均正常成活。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破坏林木问题发生。 | 市北区政府责成双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万科物业做好小区绿化养护,对于死亡树木及时补种。 2.加强监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砍伐树木问题。 | 已办结 | 无 |
73 | X3SD202506210088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东佳路与寨子路交叉口青岛山兴集团有限公司院内、琅琊台南路青岛天元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海西路青岛天雄健有限公司、峄山路与和民街路口东南侧的化工厂院内分别有多家非法砂石加工厂。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山兴集团有限公司院内洗砂场”实为青岛比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山兴集团有限公司(无砂石加工工序)的经营场地,主要从事建筑泥浆回收利用,已取得环保手续。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堆有环评批复外的建筑废弃物、沙子等。已对该公司批建不一问题开展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砂石加工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天元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实为青岛润丰砼业有限公司,位于琅琊台南路227号,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已取得环保手续。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订单较少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砂石加工设备和痕迹。 3.信访件反映的“海西路青岛天雄健有限公司”实为青岛九龙宝福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滨海街道悦海路416号。该公司租赁天雄健新材料有限公司(无砂石加工工序)厂房从事砂石加工,环保手续齐全。2023年,公司向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报送长期停产报告。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项目中的洗砂设备已拆除,砂石破碎等设备闲置在厂房内。 4.信访件反映的“峄山路与和民街路口东南侧的化工厂”实为原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11年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厂房外堆有拆除的砂石加工设备,无生产痕迹。经了解,2024年3月王某某、金某合伙租赁该公司厂房加工砂石,无相关手续,2024年12月,因长期无订单,自行拆除砂石加工设备。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违法加工砂石问题。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根据调查结果,对青岛比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批建不一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不得随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督促青岛润丰砼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生产作业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加工砂石情形。 | 未办结 | 无 |
74 | X3SD202506210090 | 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存在多个问题:1.殷家洼子村后机械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2.河南薛村东钰润机械厂无环评手续,露天喷漆,异味扰民。3.浩宇永嘉铸造厂无环评手续,扬尘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殷家洼子村后机械加工厂”实为黄岛区华彬利机械厂,主要从事纺织机械配件加工,工艺为铸铁件-铣面加工-钻孔、拱丝。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床刨、铣等工序。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无订单已停产。 2.信访件反映的“钰润机械厂”实为青岛钰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组装,工艺流程为纺织机械配件-人工组装-包装销售,无喷漆工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调查时,土地已被青岛芯屏产业园建设项目征用,公司正在搬离。现场无喷漆设备和喷漆痕迹,无明显异味。 3.信访件反映的“浩宇永嘉铸造厂”实为青岛浩宇永佳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配件的铸造生产,工艺流程为黏土砂成型-熔炼-浇铸-冷却成型。2025年4月29日,王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公司无环评手续从事铸造生产。因该项目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王台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停产并拆除设备。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铸造车间的型砂已基本清理,浇筑车间的铁水包已拆除,现场未发现扬尘问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待黄岛区华彬利机械厂恢复生产后,对噪声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2025年6月30日,青岛浩宇永佳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已完成剩余生产设施的拆除清理。 3.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及时查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5 | X3SD202506210093 | 青岛市胶州市青岛千帆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多次因通过替检等方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处罚,2025年2月以后仍为大量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提供虚假报告。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千帆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兰州东路与站前大道南侧1000米路西侧,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2.根据行政处罚公示,该公司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分别于2023年6月和2024年11月,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行政处罚2次。造假方式分别为检验过程有明显可见烟度和使用OBD修改器,涉案问题均已整改;未发现通过替检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3.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设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从2025年2月份至今的检验档案中随机抽取部分检验(测)报告,结合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历史检验视频、过程数据等信息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机动车检测造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问题发生。 |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实施联合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交、源头追溯等工作机制,强化违法机构全链条打击。 2.发挥远程手段,充分利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开展远程手段摸排线索,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3.加大日常执法和行刑衔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 已办结 | 无 |
76 | X3SD202506210099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存在多个问题:1.新兴路、贵华路经常有将泔水倒入下水道的情况。2.富临花园小区距离双益塑料厂不到4米,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水利局、通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贵华路共有2家餐饮店,新兴路与贵华路交界口西北侧有1家餐饮店。3家饭店均设置有沉淀池,餐饮废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餐厨垃圾由青岛新城市安居物业管理中心协议回收。6月22日现场调查和6月25日突击检查,均未发现饭店倾倒泔水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双益塑料厂”实为青岛双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992年投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工艺为塑料颗粒-加热-注塑-产品,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富临花园2004年建设。距青岛双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约9米。 现场调查时,企业因订单原因未生产,厂区院内堆放有部分塑料托盘,有轻微塑料气味。经查阅企业近2年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异味对环境影响。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通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通济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餐饮店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禁止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至下水道。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管理,生产时密闭车间门窗,定期更换活性炭,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 3.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组织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7 | X3SD202506210101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王家辛庄村西北处13.7亩林地被侵占建设厂房。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蓝村街道办事处王家辛庄村以西北侧。2013年6月,于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在该区域建设厂房,占地面积13.7亩,土地类型包括耕地1亩、设施农用地12.3亩、沟渠0.4亩,非林地。2019年4月15日,区自然资源局对于某某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自然资源罚字〔2019〕87号),罚款已于2019年4月16日缴纳。 | 基本属实 | 完善手续,监管到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2.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蓝村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监管,通过日常巡查、查看卫片、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未办结 | 无 |
78 | X3SD202506210136 |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张家河南侧存在以建养牛场为名义非法盗采石头问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洋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张家河”实为洋河镇张家村,养牛场位于张家村村南,为青岛融汇润达振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智慧养牛项目,占地面积69928平方米,已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胶州市洋河镇设农备(2023)第2号)、发改备案(2208-370281-04-01-583459)和环保审批(青环审(胶州)[2023]215号)等相关手续。项目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产生渣石,自用填方后,剩余40956.6立方米。分别于2023年6月、2024年6月在胶州市公共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处置,收益已纳入财政。 2.经现场调查和走访村民,未发现非法盗采问题。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问题发生。 | 胶州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河镇政府加强该区域监管,发现盗采砂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洋河镇政府加强该公司监管,严禁渣石私自外运处置。 | 已办结 | 无 |
79 | X3SD202506210139 |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三路以南新华书店以东院内长期堆积大量钢构钢架等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泊里三路南新华书店以东院内”为泊里镇河北村村民马某某自建房,土地性质为宅基地。2014年,马某某在此处建设房屋过程中发生房屋倒塌,引发民事纠纷,修建房屋时的钢构钢架一直在此堆存。现场调查时,该场地已设围挡,场地内长有杂草,除钢构钢架外,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目前,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仍在处理中。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处置建筑垃圾堆存问题。 | 已办结 | 无 |
80 | X3SD202506210153 | 青岛市城阳区金刚山路南侧河东路德邦商砼存在多个问题:1.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2.生产过程噪音、粉尘污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阳规划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德邦商砼”实为青岛德邦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自2022年3月起租用青岛金恒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用于生产。该混凝土项目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河东路20号,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0米,于2021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21〕2号),2021年11月完成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0214686766966R001W)。混凝土项目建筑面积4260.48平方米,于2015年1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青城规建管字〔2015〕0009),生产废水主要为罐车冲洗废水,全部沉淀回用不外排。因经营不善,青岛德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解除租赁合同,混凝土生产线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2.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未生产,生产设备位于封闭厂房内,厂区内地面无积尘。生产线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喷淋装置、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南侧设置废水沉淀池,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出现废水直排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加强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青岛金恒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监管。如果混凝土生产线恢复生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抑尘、降噪措施,严防废水违法排放。 | 已办结 | 无 |
81 | X3SD202506210162 |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东阁葛长水山庄东侧农田被倾倒大量垃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阁葛长水山庄”实为东葛家村长水山庄,位于惜福镇街道王沙路1616号。该小区东侧约150米处为东葛家村农田,土地类型为耕地,面积约34亩。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堆放有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枯树枝等,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总量约15立方米。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已督促东葛家村于当日完成清理。 | 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垃圾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有倾倒垃圾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2.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督促东葛家村委加强宣传,引导村民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无 |
82 | X3SD202506210165 |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下疃社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大沽河生态湿地保护区东北侧(俗称“东西地”)2023年11月被盗挖土壤,下挖深度超过2米,面积60余亩,后又回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在垃圾上覆盖约20公分的土壤。2.大沽河生态湿地保护区东侧(俗称“北山”)2020年约110亩山地被破坏占用建设地下冷库、房屋、道路等。2022年12月下旬,以为国电工程准备为幌子,对北山盗采长达4个月,开采范围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50米,下挖深度10余米。3.大沽河生态湿地保护区东侧中部、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北侧约40亩基本农田被占用破坏挖湖造景。4.大沽河生态湿地保护区东侧南部,紧邻下疃社区居民区西侧的200亩水库(俗称4号水库),于2014年11月以清淤为名,被违规盗挖土方、河砂、石渣。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西地”地块位于城阳区大沽河东岸、正阳西路大沽河桥以北,面积约50亩,土地类型为基本农田。2023年6月,根据基本农田补充修复工作要求,下疃社区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将原区域内水坑用二级渣土填平,在不适宜种植的区域覆盖了约30厘米厚的种植土,当年种植了冬小麦。2024年4月,河套街道办事处在该区域随机选择6处点位进行挖掘采样,上层为30余厘米的种植土层,下层为二级渣土,含有少量砖块石块,未发现工业垃圾、生活垃圾。2024年5月,河套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土壤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土地较平整,栽种玉米已出苗。经走访,该地块2023年以来已种植两季小麦、一季玉米,未发现盗采土壤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北山”地块,为位于城阳区正阳西路以北、下疃社区公墓西侧的青震尚农业示范园,面积约36亩,土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旱地、农村宅基地、物流仓储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林地。经调查,该地块2020年建成1处地下冷库,面积约40平方米,不在设施农用地备案地块范围内;2021年拆除冷库设备并回填平整。现场调查时,该处建有3处房屋,共约1400平方米,均位于设施农用地或宅基地上;建设约810平方米的园区内部硬化道路,主要位于设施农用地备案地块范围内。 信访件反映的“北山盗采问题”涉及区域位于青震尚农业示范园西侧,为下疃社区集体土地,土地类型为坑塘水面、乔木林地。该区域为青岛市220KV上黄线、上广线电力改迁工程占用,2023年进场施工,建设架空铁塔3处。经现场走访、调查并查询2022年-2023年遥感影像,未发现盗采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40亩基本农田”位于城阳区正阳路北、大沽河管理局办公楼北墙外,约47.3亩,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内有1处水塘,面积约3亩,系大沽河管理局为绿化施工,在原有自然坑塘的基础上取土扩大产生。 4.信访件反映的“4号水库”修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2014年,下疃社区组织对水库堤坝用块石砌坡,修整路面,周边用铁丝网进行了围挡,完工后对外租赁养鱼。经现场调查、走访并调阅该项目施工合同及工程审计报告书,未发现以清淤为名盗挖土方、河砂、石渣等行为。 5.经调查,上述区域未设立大沽河生态湿地自然保护区。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倾倒填埋垃圾、盗采砂石、破坏农田、违规建设等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河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违法倾倒填埋垃圾、盗采砂石、破坏农田、违规建设等问题。 2.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83 | X3SD20250621016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三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80057“青岛市平度市仁兆镇孙家汇村南、大沽河绿道右岸外堤角100米保护范围内2015年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者认为:1.对于调查核实中“孙家汇村南、大沽河绿道右岸外堤角100米原为一处湾塘”,投诉者表示将违法挖成的湾塘虚假认定为“原有湾塘”,试图掩盖违法采砂事实。2.平度市政府相关部门最初不承认在保护区挖沙,后经多次投诉举报才被迫承认在大沽河堤防外堤脚100米保护区内挖沙5000方,前后矛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仁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原有湾塘”位于大沽河原堤坝内,为2013年大沽河整修时堤坝内缩形成的一处湾塘,面积约1亩。2015年4月,仁兆镇孙家汇村接受扶贫援助修建村内路。经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从该湾塘取砂5000立方米,全部用于村庄道路及房前屋后硬化,没有对外售卖情况。取砂期间,该湾塘面积扩大。后期,该村利用村庄道路平整时的土石回填,建成村文体广场。根据“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的有关规定,该村庄就地取砂用于村庄街道路硬化不属于非法采矿行为。 2.经再次调查核实,仁兆镇孙家汇村进行援助扶贫修路取砂5000方的情况属实。平度市曾收到过类似信访举报,仁兆镇政府对湾塘由来、取砂决策实施过程、政策依据等均进行了及时公开回复,不存在“试图掩盖违法采砂事实”问题。 3.现场调查时,孙家汇村文体广场用于村民休闲娱乐,周边未发现由其他挖沙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依法打击盗采砂石违法行为。 | 平度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仁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仁兆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回应不同渠道群众信访诉求,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非法采砂等行为及时移交线索。 2.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非法挖砂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移交。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对移交、检查发现的非法挖砂违法线索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市水利水产局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发现的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84 | X3SD202506210170 |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李仙庄工业园内的青岛奥力丰钢结构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常年进行室外喷漆作业,未使用室内污染物处理设备,异味扰民。2.侵占棘洪滩街道古岛社区耕地进行工业生产。3.厂内大型除锈设备运行时产生锈尘,扬尘、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上马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际为青岛奥力丰金属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凤鸣路3号,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00米,主要从事钢结构构件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喷漆作业在喷漆房内进行,使用水性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企业周边无异味,未发现露天喷漆作业问题;除锈采用喷砂工艺,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喷砂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喷砂作业时会产生一定噪声。调阅该企业2025年3月自行检测报告,废气排放浓度、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企业喷漆废气、厂界噪声、颗粒物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3.该企业分别于2024年4月、2025年5月租赁棘洪滩街道古岛社区约31亩物流仓储用地用于暂存钢结构件。经调查,现场没有生产加工设备,未发现侵占耕地生产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上马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期间正常运行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做好车间密闭,降低噪声影响,严禁出现露天喷漆违法行为。 2.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5 | X3SD202506210172 | 青岛市城阳区重庆北路8号混凝土搅拌站及山石生产线违规建设24小时噪音扰民,厂区露天堆放砂石,扬尘污染扰民,运输车辆交通噪音扰民,废水、混凝土残渣直排,污染周边外环境。未公示环评,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不符。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实为青岛华十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330米。2024年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受理了该企业年产20万方混凝土、15万吨水洗砂、15万吨石子项目申报材料,12月13日通过初审,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为12月16日-12月20日。12月23日,该企业递交撤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依法中断对该项目的审批。 2.经调查了解,在环评申报期间,企业租赁已有厂房,无土建工程,不涉及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排放。 3.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洗砂生产线均未建成,不具备生产条件;厂区地面已硬化,无原料堆存、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无生产运输噪声及扬尘污染;未发现废水、混凝土残渣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违规建设及生产问题。 |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86 | X3SD202506210174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城西工业园)将大量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直排地下,污染郭家庄村地下水源。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蓝村街道鑫源东路9号,距郭家庄直线距离约60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电抗器、电感器、滤波器、滤波板、电热蒸汽组、电磁兼容元器等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序包括焊接、组装、浸漆烤焙、灌胶、测试等,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无生产废水,未发现废水直排地下情况。查询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地下水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计划对该企业地下水、郭家庄村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严防污染地下水。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管理要求,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待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未办结 | 无 |
87 | X3SD202506210193 | 青岛市胶州市和平度市7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车辆检测弄虚作假的情况,7家公司使用深圳安车检测设备,厂家为机动车检测公司配备多功能OBD检测功能,当车辆有OBD故障时,其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将OBD电脑插入车辆OBD接口读取不合格信息后拔掉,再按刷新键,等待合格后再进行检测,此番操作后直接把有故障的车辆变为合格车辆。 7家企业:青岛扬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蓝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荣安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昊圣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安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昊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荣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平度)。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均为王某某。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是青岛扬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部分底盘测功机、检测软件及排气分析仪的生产厂家。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OBD诊断仪均非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行业专家对上述机动车检验机构在用的OBD诊断仪进行现场检查,OBD诊断仪均为原厂设备,使用的APP由厂家直接更新,无拆解痕迹,未发现加装外挂设备。除青岛荣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OBD诊断仪在整个检测过程中不显示“刷新”字样外,其他机动车检验机构的OBD诊断仪仅在从待检队列中选取待检车辆时页面底部有“刷新”字样,用于刷新待检队列。现场检查人员按照信访件反映的操作流程进行模拟操作,无法实现将故障车辆变为合规车辆的操作。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机动车检测造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问题发生。 |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实施联合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交、源头追溯等工作机制,强化违法机构全链条打击。 2.发挥远程手段,充分利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开展远程手段摸排线索,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3.加大日常执法和行刑衔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 已办结 | 无 |
88 | X3SD202506210198 | 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大辛庄村5亩基本农田被倾倒垃圾,仅用薄土覆盖处理,污染周边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辛庄5亩基本农田”位于滨海街道大新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东南约800米处,为村集体土地,面积约5.48亩。其中,坑塘3.8亩、基本农田0.91亩、其他林地0.77亩。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长有杂草,在基本农田中间位置堆有建筑垃圾,约20立方米。现场在该区域随机选取5处点位挖掘,均未发现掩埋垃圾情况。经巡查及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其他倾倒、掩埋垃圾情形。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倾倒、填埋垃圾问题发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滨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大新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已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堆存垃圾的清理。 2.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建立巡查台账;鼓励居民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 未办结 | 无 |
89 | X3SD202506210221 | 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康家庄村西北侧大沽河左岸水源保护区河堤南侧位置、三成路东侧防汛沟位置、大沽河左岸通往康家庄村的南北路两侧100米范围内被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其中三成路东侧篮球架位置以西、以北填埋大量具有刺鼻异味的垃圾并覆土。以上区域均位于青岛大沽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移风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三处填埋垃圾问题点位实际位于同一区域,为移风店镇康家庄村西北、沽河绿道左岸以南、老三城路两侧。该区域发现3处垃圾堆积点。经现场比对,3处均位于大沽河防洪堤导渗沟以外。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21〕13号),均不在大沽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 2.现场调查时,老三城路东侧区域地面上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已于6月22日清运完成;老三城路西侧2处有建筑垃圾。3处建筑垃圾共约1700立方米。经调查,均为村民倾倒。6月22日、6月25日,分别在3处垃圾堆积点下方进行挖掘,挖掘过程均无异味,均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填埋情况。 | 基本属实 | 完成垃圾清理,监管到位,防止污染水源。 | 即墨区政府责成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移风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7月2日前,移风店镇政府完成老三城路两侧3处建筑垃圾清理。 2.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倾倒填埋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0 | X3SD202506210223 | 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五沽河河水被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店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五沽河为莱西市与即墨区的界河,在莱西市店埠镇境内河段约9.2公里。 2.现场调查时,五沽河主河道基本干涸。根据水利部门巡河情况,五沽河主要支流非汛期基本处于断流状态,主河道4月份起基本断流,部分低洼处存有积水。经排查,店埠镇境内河段沿岸无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场户,未发现污水排污口及违法排放倾倒污水痕迹。 3.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对五沽河内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河水污染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店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水利局加强对五沽河的日常巡查,督促各级河长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定期组织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会同河长单位处理。 3.店埠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及沿岸杂草、垃圾等,消除污染隐患。 | 已办结 | 无 |
91 | X3SD202506210227 | 青岛市莱西市夏格庄镇青岛超瑞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厂区均存在多个问题:1.位于沽河街道大韩印染西南的老厂区环评造假,北侧催化剂生产车间在环评报告中为烘干车间;生产尾气产量每天超1万立方,环评为“收集效率100%外售,综合利用”实际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厂区三个储罐存储原料约30万吨,是环评的10倍。2.老厂区北侧车间催化剂生产线未办理环评等手续即投入生产。3.老厂区催化剂生产线污水直接排放,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4.位于夏格庄镇华丰路1号的厂区尾气焚烧炉长期停用,尾气未经处理直排。5.夏格庄镇厂区验收数据造假,未现场验收,按照环评报告数据编造了验收报告,在未建设事故水池的情况下通过了验收。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沽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超瑞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有两个厂区,分别为老厂区(沽河街道厂区)和新厂区(夏格庄镇厂区),主要从事碳纳米管生产销售,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检查时,老厂区处于生产状态,配套建设的污染设施处于开启运行状态。该厂区建有生产车间3座,信访件反映的“北侧催化剂生产车间”实为2号车间,主要包含烘干生产线、载体暂存区和载体混合生产线。经调查了解,该企业为优化生产工序,生产线位置较环评文件中的进行了调整,但不属于重大变动,不存在环评造假行为。该厂区生产废气主要由1号车间的碳管生产工序产生,该工序已于2023年11月停产,生产线已拆除。经调查了解,1号车间的碳管生产工序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东北侧建有4套碳纳米管成品储罐(5吨储罐1个,3吨储罐3个),而非信访件反映的“三个储罐存储原料约30万吨”。 2.经现场调查,“催化剂生产线”实为载体混合生产线,属于碳纳米管生产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西环审〔2020〕143号),2021年11月9日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3.经现场调查,老厂区用水工序为载体混合生产线混合工序,用水为纯水,经混合离心后的过滤出水回用于混合工序,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情况;载体混合生产线电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水蒸气,不产生其他工艺废气。 4.现场调查时,夏格庄镇厂区直燃炉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液化天然气燃烧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燃烧过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查阅2023年11月以来该厂区的直燃炉运行记录、生产记录及4次自行检测报告,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异常。 5.经现场检查,夏格庄镇厂区项目于2022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审(莱西)〔2022〕40号),2023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调阅夏格庄镇厂区项目环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验收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项目验收时,验收专家组现场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该厂区北侧建有约1600立方米事故水池一处,经调阅事故水池施工及验收相关材料,该事故水池于2022年12月完成施工验收。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 莱西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沽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沽河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联合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92 | X3SD202506210243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龙海工业园内黄色办公楼东、正发印染厂北侧车间粉碎石子,车间外堆存成品和废石料,扬尘、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海工业园,距离最近的陈家河村居民区约200米。2019年龙海工业园列入即墨马山新区改造拆迁范围,2024年8月已对园区进行断电,目前园区内所有办公楼、厂房均为闲置状态。经了解,前期工业园内“正发印染厂北侧车间”曾有石子加工企业,已于2024年5月进行了拆除。 2.现场调查时,该工业园内无工作人员,信访件反映车间内石子粉碎设备已清理,车间外堆放有部分剩余料堆,密目网部分破损。经对接供电部门,园区未恢复供电,无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 | 部分属实 | 抑尘措施落实到位,规范运输,减轻扬尘噪声对环境影响。 | 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龙海工业园对园区内未清运的砂石料进行完整覆盖,定期洒水抑尘,清运时进行湿法作业,运输物料过程中做好扬尘、噪声防治,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93 | D3SD202506210050 | 淄博市博山区八斗镇东侧如月湖公园内2016年存在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区挖人工湖问题。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原山林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博市博山区八斗镇东侧如月湖公园内2016年存在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区挖人工湖”问题,为淄博市原山林场实施的淄博市博山区石炭坞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5月14日取得批复,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根据实施方案,在该地块修建石谷坊1处、挡水坝1处,形成水面2处,面积共24470㎡。项目区所处地块土地用途为农用地(二调地类为耕地,三调地类为坑塘水面,均属于农用地),项目建设不涉及农转用,未改变土地用途。 2.上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原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区管控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落实生态保护责任,防止违规占用耕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成淄博市原山林场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自然资源违法问题及时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 | 已办结 | 无 |
94 | X3SD202506210032 |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太河水库上游西石村多家饭店污水直排周边河道,“水乡西石”游乐项目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库上游500米处多家饭店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太河水库”位于淄川区太河镇淄河干流的中上游,是一座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属于饮用水水源。西石村位于太河水库东南方向3.2公里处,属于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西石村东北侧为防洪河道,非汛期河道内无水,汛期河道的水由东南向西北流入太河水库。 2.西石村现有个体餐饮单位共8家,均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均建设餐余废水收集池。其中,6家在厨房外建设地下收集池,均已硬化;2家使用储罐暂存。上述餐余废水均由第三方公司集中拉运进行资源化利用,现场未发现饭店污水直排防洪河道情况。 3.信访件反映的“水乡西石游乐项目”位于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委北500米,该区域属于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主要为游客提供露营地租赁、儿童游乐等服务,不纳入环评管理。配备公厕、食堂各一处,公厕配建了化粪池,化粪池粪液由环卫公司吸粪车定期抽运。游客多数为自带餐食,食堂仅为3名职工提供内部就餐,不对外经营,食堂建设简易砌坑作为污水收集池,存在渗漏风险;餐余废水由第三方公司集中拉运进行资源化利用。现场核查发现,收集池内无餐余废水,未直排防洪河道。 4.经排查,太河水库上游500米范围内无餐饮经营单位。距离太河水库上游最近的餐饮单位为西石村8家个体餐饮单位和“水乡西石”内部食堂,距离均在1.3公里外,对太河水库水质影响风险较小。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环保设施建设,防止经营单位污水直排河道。 | 1.淄川区政府责令淄博水乡西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6月25日前完成污水收集池规范建设,做好防渗、密闭,防止污水渗漏;合理安排拉运频次,确保餐余污水不外溢。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水乡西石游乐项目的巡查监管,确保该项目合法规范经营。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太河水库及周边的巡查监督管理,发现餐余废水直排河道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5 | X3SD202506210055 |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内方宇润滑油厂区最南侧与高铁铁路之间存在无手续露天堆存大量煤粉,露天生产问题,扬尘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正本汇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货物周转场站,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距离铁路约20米。2025年1月份,正本汇鑫物流有限公司与河南央蒙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场站服务合同,河南央蒙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此处暂存煤炭后转运,无生产设施,两者均有煤炭经营资质。 2.现场核查发现,河南央蒙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该周转场内临时露天存储煤炭约3000吨,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未设置防尘网,在装卸作业时有扬尘产生。 | 基本属实 | 按期完成清运,加强周转场站管理,严防露天存放散装物料造成扬尘污染。 | 1.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河南央蒙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时清运煤炭,清运过程落实好抑尘措施,已于6月27日完成清理。 2.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正本汇鑫物流有限公司加强货物周转场站管理,严禁未采取抑尘措施露天储存煤炭等散装物料。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现场存在的扬尘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临淄区政府、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巡查,严防露天存放煤炭等散装物料造成扬尘污染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6 | X3SD202506210057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瑞柯林环保有限公司存在批建不符、环评验收内容造假、实际排污情况和排污许可证不一致、废水直排、未安装在线监测、日常检测数据造假、虚假公示排污信息问题。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瑞柯林环保有限公司实为山东瑞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双杨镇双沟村北侧。该公司主要建设有两个项目:①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2020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经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备为清洗线、隧道式干燥焙烧窑,生产工艺为预处理、清洗、干燥焙烧,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及污水处理站,与环评内容一致;②年产5000吨蜂窝、三叶草、粉体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于2023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2024年7月完成项目一期自主验收。经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备为造粒机,生产工艺为造粒,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与环评内容一致;废气收集后经17.5米排气筒排放,与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的高度20米不一致。 2.企业建有日处理能力48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一处,处理能力与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水冲洗、超声清洗、纯水制备等环节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污水直排口。2024年,该企业用水18760吨,小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现场未发现该企业在排污管道上私设排污口情况,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双杨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开展水平衡核算。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该企业不需要安装水、大气自动监测设备。 4.经查阅排污许可证,废气自行监测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手工监测;废水自行监测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手工监测。该企业已将检测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并进行了公示,频次及项目符合要求,未发现虚假公示排污信息问题。经现场核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双杨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废气和废水开展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督力度,确保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1.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山东瑞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排气筒提升至20米,已于6月22日完成。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水平衡核算和取样检测结果,对该企业废气和废水排放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批建不符、废水直排等问题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7 | X3SD202506210084 | 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高端装备中心徐王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海磊养殖场违规占用31.4亩基本农田。2.涉嫌改变村东北窑坑复垦地(2011年-2012年土地整治项目已复垦)土地性质违建车间厂房。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海磊养殖场位于徐王村北,曾从事肉牛养殖,现已闲置。该养殖场与村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期限至2029年,于2019年10月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区域土地办理手续之前为一般耕地),备案面积2.0977公顷(31.47亩),未占用基本农田。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实际建设面积与备案面积基本一致。 2.信访件反映的“徐王村东北窑坑复垦地”位于徐王村东北侧,某农户于2021年8月办理了养殖场设施农用地手续,曾作为养殖农用地使用。后因使用需求调整为粮食存储设施,现为该农户粮食储存设施农用地。粮食存储设施和养殖场均属于设施农用地,不属于改变用地性质的情形,不需要重新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未违规建设车间厂房。经现场核查,粮食存储设施为简易钢结构(约1400平方米),无生产、加工等设施,不存在生产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法占地问题发生。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徐王村及周边区域农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户按照设施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占地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98 | X3SD202506210106 | 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后孙村多处违规填埋各种垃圾,分别为:1.村东北方向公墓正南侧200米沟内。2.村西北方向油井东侧沟内。3.村后幼儿园院内。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桓台县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后孙村东北方向公墓正南侧200米沟”为原生产队分界沟,南北长160米,东西长8米。经调查核实,该沟北段约105米范围已被建筑垃圾回填。荆家镇政府于6月22日进行了现场挖掘,挖掘点位长、宽、深度均为3米,发现填埋物为砖瓦块等建筑垃圾,来源为周边居民倾倒的翻建房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量900立方米左右。 2.信访件反映的“村西北方向油井东侧沟”为后孙村雨水沟,南北长80米,东西长1米。经调查核实,该处地表有砖瓦块等建筑垃圾堆放,来源为周边居民倾倒的翻建房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量50立方米左右。荆家镇政府于6月22日进行了现场挖掘,挖掘点位长3米、宽2米、深2米,未发现有垃圾填埋。 3.信访件反映的“村后幼儿园院内”位于后孙村东南角,南北长70米、东西长40米。经核查,该幼儿园自2020年9月起闲置。荆家镇政府于6月22日进行了现场挖掘,挖掘点位长2米、宽2米、深1.5米,未发现有垃圾填埋。 | 部分属实 | 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建筑垃圾非法堆放、填埋。 | 1.桓台县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成荆家镇后孙村委于7月10日前将填埋及地表堆存的建筑垃圾清运并规范处置。 2.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成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3.桓台县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对荆家镇后孙村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非法填埋、堆放建筑垃圾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并规范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9 | X3SD202506210115 | 淄博市张店区四宝山街道仪器仪表产业园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2号B座4层)存在检测流程不规范、样品单号不清、出具虚假数据等问题。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新区仪器仪表产业园内,于2024年8月13日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经现场核查,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检测人员能力、仪器设备符合相关要求。 2.抽取2024年—2025年12份检测报告,以及抽查标准物质台账、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清单等档案材料,未发现样品单号不清和出具虚假数据的问题,但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标准物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使用和记录填写不规范。②颗粒物检测未严格按照监测流程,存在全程序空白检测不规范问题。③样品(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盛样容器不规范。④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原始记录表填写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检测业务,防止数据造假。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检测业务,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质量进一步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及违法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0 | X3SD202506210199 | 淄博市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玉皇阁村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村东侧原养牛场自2016年起至今占用基本农田露天堆放大量黄泥,未采取防渗、防尘措施,导致晴天扬尘污染、雨天泥水横流堵塞河道、污染农田。2.黄泥堆下非法掩埋约大量尾矿,掩埋深度达5米。3.无手续占地78亩违建设十几个大棚。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玉皇阁村东养牛场位于玉皇阁村东北侧500米处,由玉皇阁村某村民经营管理,养牛场为设施农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2016年,该养牛场主将约6000方济青高铁北线修建时打桩取出的黄土堆放于养殖场内的东西两侧,存在扬尘隐患;黄土不属于固体废物,存储不需要进行防渗。经现场核查,养殖场建有围墙,未发现雨天泥水污染农田问题,养殖场附近500米内无河道,不存在堵塞河道问题。 2.针对黄土堆下是否掩埋尾矿问题,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钻探取样检测。 3.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于2011年办理了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占地79余亩,共建有10个养殖棚(约9000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防止违法占地、违法掩埋固废问题发生。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农用地和农户管理,督促农户按照设施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做好黄土扬尘管控措施。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土堆下方进行钻探取样检测,预计8月底完成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占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1 | X3SD202506210201 | 淄博市高新区赵王路东段路北侧三玉烧烤大院、三玉炒鸡、大世界烧烤等多家饭店将油污及厨余垃圾直排至店铺后方过道内,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3家餐饮店位于淄博高新区赵王路东段、路北侧王东村沿街房,委托淄博茂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3家餐饮店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废弃油脂进行收运处置。经现场核查,店铺院墙后方过道因地下污水管线堵塞导致污水外溢,致使地面积存部分污水杂物,未发现3家餐饮店存在油污直排及厨余垃圾乱倒现象。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减少异味扰民。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清理3家店铺后方过道积存的污水、杂物,疏通地下污水管道,解决污水外溢导致的异味扰民问题。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王东村沿街房及周边的饭店巡查力度,发现油污直排及餐余垃圾乱倒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卫生整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2 | X3SD202506210217 | 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街道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泉龙社区鲁泰文化路君悦佳园以东),占地80亩耕地。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为泉龙社区一处闲置地块,经查阅土地手续,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和林地,不涉及耕地。此处地块总面积约80亩,其中,建设用地36亩,约15亩堆存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21亩种植杨树;林地44亩,种植杨树和少部分菜地,无堆存垃圾。6月22日下午,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已开始对垃圾进行清运。 | 部分属实 | 完成垃圾清运,加强巡查力度,严防垃圾非法倾倒堆存行为。 | 1.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成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进行垃圾清理和进行围挡,已于6月27日完成。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非法堆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组织进行合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3 | X3SD202506210218 |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鲁子峪村云红山房民宿2024年破坏山体和耕地违建。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云红山房民宿实为芸弘山房民宿,位于太河镇鲁子峪村村西,2018年4月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建设而成,占地面积约772平方米。该项目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2年2月16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尚未补办相关手续。经现场核实,芸弘山房民宿现状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园地,符合村庄规划,现场周边植被良好,经比对历史影像资料,未发现2024年破坏山体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用地监管,严防破坏山体、耕地违建行为。 | 1.淄川区政府督促芸弘山房民宿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鲁子峪村及周边区域的用地监管,对发现的破坏山体和耕地问题及时查处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4 | X3SD202506210224 | 淄博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各区县出租车停放区夏冬季有零星汽油味,部分出租车尾气排气管冒黑烟。2.张店区公园街道宠来宠去宠物医院长期向南侧50米生活垃圾桶倾倒医疗垃圾。3.桓台县唐山镇镇南大街桓台妇幼北门商贩经营产生油烟污染,两处烧烤摊点油烟直排、发电机运行噪音扰民。4.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委西北侧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噪音、异味扰民。村委西侧煤场装卸煤炭存在扬尘污染。5.高新区高端装备区付山路3号鑫港燃气工厂拆迁作业未覆盖,存在粉尘、噪音污染,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处理。6.张店区淄博杏园宾馆(新世界商业街中段2号)附近夜间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7.淄川区罗村镇洼子村村东侧公墓东侧土地被倾倒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并用土覆盖。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张店区政府、桓台县政府、博山区政府、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川区政府、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各区县出租车停放区夏冬季有零星汽油味,部分出租车尾气排气管冒黑烟”问题。全市正常营运出租车均经过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均合格)、并通过公安车管部门年审。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内巡游出租汽车双燃料等车型进行实地抽检。截至2025年6月22日,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已抽查382辆车,未发现排放黑烟的车辆。 2.信访件反映的“淄博宠来宠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和平街道,诊治居家饲养宠物过程中产生诊疗废弃物。6月9日曾接信访举报,调查发现医院已按规定设置专用垃圾桶和暂存点,并已与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在该宠物医院南侧50米生活垃圾桶内发现两支丢弃注射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发现,未发现该宠物医院违规丢弃诊疗废弃物的现象。 3.信访件反映的烧烤摊位于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北门,共2家,属于流动摊点。6月9日接信访举报,调查发现该两处摊点配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导致净化效果下降;摊贩经营使用的发电机运行时产生振动,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因高、中考原因,两处烧烤摊均于6月6日起停业。6月22日现场调查发现,两处烧烤摊位至今未营业。 4.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主要从事铸造生产。6月9日接信访举报,调查发现企业环评明确的厂址与实际厂址不符。6月22日现场查阅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用电记录,该公司自6月7日停产至今未生产。 5.信访件反映的石马镇中石村村委西侧煤场为张某煤炭经营部。6月9日接信访举报,调查发现防尘围栏未建设、场地未硬化、无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存在扬尘隐患,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已于2025年6月13日对张某煤炭经营部开展立案调查。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发现张某煤炭经营部已清理原煤200余吨,块煤20余吨,剩余约70吨块煤已使用篷布篷盖,清运过程中已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6.信访件反映的高端装备区付山路3号鑫港燃气工厂,实为高新区宝山管理中心傅山村原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厂区(以下简称“鑫港燃气”),该公司已于2019年底关停。2024年12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鑫港燃气厂内的317项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进行拍卖,河南沣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柠公司”)竞买成功。目前,沣柠公司正在对相关机器设备及附属物进行拆除。6月9日接信访举报,调查发现拆除过程中混凝土破拆等作业环节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音及粉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现场堆放不外运,用于后期厂区内部就地回填利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对机器设备及附属物的拆除过程非建设项目建设,无须办理环评手续。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河南沣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已落实雾炮、洒水等抑尘措施,拆除完成区域已进行覆盖;拆除产生的工程渣土已苫盖。 7.信访件反映的“张店区淄博杏园宾馆(新世界商业街中段2号)附近夜间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其中,新世界商业街由山东泉淄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6月7日调查发现,杏园宾馆附近夜间大排档3家餐饮店无经营手续,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经营时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周边地面存在油污,未发现餐厨垃圾及其他包装物。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3家餐饮店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铺置防油污地垫,目前已恢复营业。 8.信访件反映的倾倒地点位于罗村镇洼子村东侧,总面积约3800平方米,平均深度约4米。6月9日接信访举报,经调查周边村民习惯性将建筑和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处。6月11日,罗村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6月22日,再次现场调查,该处未发现新增垃圾情况。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1.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出租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车辆技术检验,保持车辆运营状态良好;积极引导和鼓励更新新能源车辆。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检查力度,发现违规丢弃诊疗废弃物问题及时处理。 3.桓台县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餐饮摊点经营者在恢复经营前,彻底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日常定期清理工作;对发电机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4.博山区政府责令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做好隔音降噪;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手续,合规开展生产活动,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5.博山区政府责令张某煤炭经营部在处理剩余块煤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已对张某煤炭经营部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6.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河南沣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破拆过程中严格落实防尘、降噪等措施,规范施工,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7.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新世界商业街周边大排档巡查力度,加强对餐饮店的监管,与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淄川区政府责成罗村镇政府根据调查结果,规范处置洼子村东侧的堆存物;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环保意识,防止随意倾倒垃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5 | D3SD202506210030 | 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桥口村与落凤山中间一家专业清洗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无名车间,不定时清洗时存在化学品的味道,下雨时产生有泡沫的污水,存在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应急管理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木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车间”为滕州市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滕州市木石镇桥口村场地,2023年开始经营,主要从事罐车蒸汽清洗业务,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蒸汽清洗过程为利用高温蒸汽对罐车内壁上的污渍进行蒸汽吹扫,吹扫冷凝的废液通过下部阀门经管道排入密封收集罐进行收集,清洗工序在厂房内进行,罐车蒸汽清洗过程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该公司为加强异味管控,在密封收集罐呼吸阀处安装了光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罐车蒸汽清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因蒸汽清洗工序在厂房内进行,雨水中不会混入污染物,未对雨水进行收集处理。 2.6月22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开展清洗作业,周边无明显异味,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或雨水排放口。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均达标;查阅蒸洗废水管理台账,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滕州市政府责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木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废水外排。 | 已办结 | 无 |
106 | D3SD202506210041 | 枣庄市滕州市洪绪镇辰阳新村小区内每天5:00-6:00大型垃圾清运车噪音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滕州市政府组织洪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辰阳新村小区垃圾清运单位为山东如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洪绪分公司)。为避开早高峰交通拥堵,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处理,凌晨5点开始进行全镇区域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 属实 | 加强监管,减少周边居民的影响。 | 滕州市政府责成洪绪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操作流程,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2.强化车辆管理,定期检修清运车辆设备,降低噪声。 3.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07 | D3SD202506210054 | 枣庄市高新区张范街道东家埠村村西北侧老兴任煤矿每天15:00-0:00生产石子,排放废气,来往运输车辆将村内道路压坏,存在扬尘污染。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张范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老兴任煤矿”点位实为山东兆垠商贸有限公司,为水泥稳定碎石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建有全封闭厂房,投料、筛分工序安装袋式除尘器,筒仓进料呼吸口安装仓顶滤芯除尘器。因该企业实施订单式生产,生产时间不固定,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开展废气检测;现场发现筛分工序密闭区域顶部有部分破损,厂房地面有积尘。 2.信访件反映的“村内道路”系该企业投资修建的沥青路。因生产期间车辆过往频繁,造成道路中间、近西侧部分约100米路面破损,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产生。 | 基本属实 | 落实环保措施,防止污染扰民。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张范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兆垠商贸有限公司对筛分工序破损区域进行修复,对门前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并洒水降尘。截至6月25日,筛分工序已采用塑料篷布顶部加盖完毕,门前破损路面已采取石子垫平压实。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生产期间规范运行环保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
108 | D3SD202506210059 |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侯许庄村东侧申川建设公司每天8:00至夜间生产建筑材料,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侯许庄村村南、村西北、村东北方向一共有三个水塘,水塘内堆放很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质发黑发臭,有异味。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至23日,薛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周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申川建设公司”为山东申川建设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防火涂料,根据订单实施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原料装卸、搬运时产生的颗粒物;投料工序上方设置了集气罩,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的装卸及搬运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顶部安装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噪声主要来源于分散机、风机等设备。 6月23日夜间,组织对该企业夜查,发现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封闭,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粉尘污染。调阅其2025年一、二季度废气及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生产时厂界粉尘(上风向设置一个参照点、下风向三个监控点位)和噪音(东西南北四个点位)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2.信访件反映的侯许庄村三个水塘内及周边未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其中村西北水塘已干涸,村南、村东北水塘水体清澈无异味,未发现发黑发臭现象。6月23日,周营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结果显示不属于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环境污染。 | 薛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周营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申川建设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随意倾倒垃圾和坑塘水体出现黑臭的情况。 | 已办结 | 无 |
109 | D3SD202506210066 |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张庄村河道内有黑色污水,污染环境。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峄城区政府组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河道为1条南北走向的泄洪沟渠,北起318省道、途经峨山镇张庄村、南至底阁镇前岳城村东北侧,长约2千米、宽约5米,常年干涸、仅雨季有水。 2.现场调查时,该沟渠基本处于干涸状态,仅有个别低洼处积存少量雨水,水质清澈、感官较好,未发现向河道排污的行为,未发现黑色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 不属实 | 加强水环境监管,避免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 峄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峨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区域河道、沟渠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排放污水行为,维护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110 | X3SD202506210025 | 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羊套村存在私挖盗采山体约30亩,毁坏原生林草建设厂房的情况。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占地27.744亩。原为山坡荒地(仅有零星杂树),滕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7日取得土地批复(鲁政土字D〔2022〕39号),对木石镇羊套村、谷山村涉及的土地进行依法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已按照标准补偿到位。 2.2024年1月,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竞拍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年10月开工建设。根据《滕州市各类工程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处置方案》的规定,由木石镇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石方进行处置。2024年3月8日,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挂牌,所得资金将交滕州市财政管理。不存在私挖盗采山体,毁坏原生林草建设厂房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 滕州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11 | X3SD202506210087 |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一处养猪厂(孙庄村北峨子山东自然村南500米老菜市场东,白土线路西紧靠路边)粪污横流,臭气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至6月23日,山亭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徐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秦某某生猪养殖户,位于徐庄镇彭庄行政村孙庄村北峨子山东,不在禁养区内;存栏育肥猪75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建设养殖棚4处共360平方米,建有粪污池约30立方米,粪污用于周边农户还田。 2.现场调查时,场区内有粪污堆积,因降雨导致粪污外溢至场区门口,面积约2平方米。 | 属实 | 消除污染,加强监管,杜绝养殖场粪污、气味扰民。 | 山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徐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养殖户对厂区及外溢粪污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消毒,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规范养殖,加强粪污管理,及时喷洒除臭剂。截至6月23日,育肥猪已全部出栏,场区内及周边粪污已全面清理。 2.在全区开展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联合检查,发现畜禽养殖污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2 | D3SD202506210056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韩桥村西侧山东辰安化学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至厂区内空地及水井内,渗入地下,污染土壤。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广饶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辰安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创业路8号1-1,2021年6月21日山东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法院拍卖购得原广饶县三众化工有限公司资产,于2021年8月27日变更名称为山东辰安化学有限公司。原广饶县三众化工有限公司建有10000吨/年氯化钡项目,于2008年1月进行建设项目登记备案,2009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5月进行了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经现场勘查,该企业厂区未发现自备水井,生产用水来自镇区工业供水,生活用水使用自来水。该企业生产废水不外排,副产品氯化钠溶液存于储罐中,定期外售至污水处理厂作为PH调节剂使用。调阅公司2025年1—5月工业用水量、氯化钠溶液外卖量和暂存量,分别为2055吨、278.23吨和20吨,经计算约有435吨水进入产品(产品八水氢氧化钡,含水量约为46%),约有470吨水作为施工用水(3月份厂区道路施工),约750吨水作为凉水塔补水(根据凉水塔运行参数,每天补水量约为5.04吨),约5吨水作为绿化用水,其余约100吨水在溶解碳酸钡及反应过程(反应温度70摄氏度)中挥发损耗,未发现异常。该企业除少量绿化带外,厂区路面全部为硬化地面,无低洼空地,未发现该企业将废水排入空地及水井,污染土壤的情况。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厂区绿化带土壤及周边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污水外排污染环境 | 广饶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2.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加强企业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已要求该企业暂时停止销售氯化钠溶液。 5.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对该企业副产品氯化钠溶液变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3 | D3SD202506210065 |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东辛嘉悦小区5号楼、6号楼、13号楼、15号楼、22号楼有破坏公共绿化圈占的情况。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东营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文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辛嘉悦小区位于沂山路以东,东辛二路以西,新泰路以南,宁阳路以北区域,于2024年7月4日验收。东辛嘉悦小区为一二、三四叠拼建筑,一二楼大多数带有院落,5号楼、6号楼、13号楼、15号楼、22号楼南侧带有用绿篱分割开的小院,南北长两米。 2.2025年5月18日,区综合执法局巡查时发现小区5号楼、6号楼、13号楼、15号楼、22号楼11户业主正在破坏东辛嘉悦南侧绿化,区综合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要求当事人停工并将绿化进行恢复。2025年5月21日,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民生热线投诉,反映东辛嘉悦小区部分业主存在毁绿圈占情况。现场调查,该小区部分业主(5、6、13、15、22号楼)现场仍在进行违法建设,区综合执法局再次要求当事业主停工并将绿化进行恢复。2025年6月20日,区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7天。 3.6月22日,区综合执法局对现场进行核查,涉事业主违规设施正在有序整改。6月27日,区综合执法局再次对现场进行核查,东辛嘉悦小区11户涉事业主,正在进行整改。 | 属实 | 整改措施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东营区政府责成区综合执法局、文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执法局持续跟踪督导,预计7月7日前完成整改。若涉事业主未按期完成整改,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加强执法巡查,发挥网格、物业、执法联动作用,发现违建问题及时处理。 3.强化违法建设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居民共同维护小区居住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责令改正11户 |
114 | X3SD202506210034 | 东营市广饶县陈官镇S227国道附近的石料厂无手续,运输车辆无苫盖,石子撒落,扬尘污染非常重。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广饶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陈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石料厂”实为广饶县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陈官镇。该企业于2006年12月20日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有年加工建筑垃圾25万吨项目,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自行验收,2023年7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项目主要原料为建筑垃圾,产品为不同粒径的石子和石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喂料、破碎、传送、筛分得到产品。项目生产车间和生产过程全密闭,生产车间内设置水喷淋设施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 2.现场勘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用石子铺垫,不定期洒水降尘,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作业。院内堆放有石块物料并覆盖防尘网,部分物料上的防尘网覆盖不完全。进出厂区的外部道路上无洒落石子,无明显扬尘。查询“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该公司未注册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无自有营运车辆。调取最近10天厂区监控,未发现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存在货物无苫盖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 广饶县政府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陈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督促企业生产作业时,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 2.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扬尘问题及时查处。 3.待企业复产后,对企业厂界颗粒物开展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5 | X3SD202506210054 | 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的黄河大堤内黄河文化公园地块约5年前被承包建设板房,浮桥两侧区域开设餐馆。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垦利区政府组织垦利黄河河务局、黄河口镇政府、垦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勘查,黄河口镇辖区黄河大堤内不存在黄河文化公园,黄河口镇辖区内的浮桥为东营市垦利区开元舟桥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开元(建林)浮桥。该浮桥北岸经垦利区X009县道与省道S310相连,南岸通过黄河大堤、X009县道与省道S228相连,浮桥收费处设有1处浮桥管理房,浮桥两侧区域无餐馆。 2.信访件反映的“黄河文化公园”应为垦利街道办事处辖区黄河大堤内的黄河口文化园。黄河口文化园是垦利黄河河务局依托黄河义和险工建设,以黄河沿岸堤坝为园区主线,以水生态体系为景观,全长约2.5公里。 3.经排查,黄河口文化园管理范围内地块近5年不存在承包建设板房,现有的1处临时板房为黄河汛期上堤驻守用房。黄河口文化园紧邻胜利黄河浮桥,浮桥收费处设有1处浮桥管理房,该浮桥北岸为利津县陈庄镇,道路延伸后连接S227省道,南岸为垦利区垦利街道,道路经黄河大堤连接利河路。目前,黄河口文化园已经成为周边群众休闲娱乐场所,节假日游客众多,周边部分村民在黄河口文化园格堤以南区域自建板房,为游客提供简单的餐饮服务。经排查,黄河文化园周边共计开设简易餐馆5家。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做好黄河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 垦利区政府责成垦利黄河河务局、黄河口镇政府、垦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违规建设的餐饮板房采取关停措施,目前已全部停止营业,待稳妥有序拆除。 2.加强黄河河道巡查,排查违法违规建设板房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防止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6 | X3SD202506210177 | 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门圈村东南方向胜利油田乐安管理区草20注采站CQC20-P133号油井,未设置雨水外排设施。自2018年以来为防止井场被淹,向井场填埋建筑垃圾,下雨时有害物质随雨水流入周边农田。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广饶县政府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现河采油厂、花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乐安管理区草20注采站CQC20-P133号油井”位于河辛路以东,门圈村以南,周边均为农田。该井为稠油热采井,产权单位为现河采油厂,属于现河采油厂2018年乐安油田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二期),于2018年12月投产使用。该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 2.经现场勘查,该井场场地平整,开挖油井附近土地,表层为素土,中间层为红砖、瓦块等建筑垃圾,来源于该油井项目建设单位拆除的办公用房,作为设备的承重基础进行综合利用,无装修垃圾等其他垃圾掺杂,无有害物质。查阅《现河采油厂2018年乐安油田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井场及道路基础铺设,与现场情况一致。 3.该井采取密闭工艺生产,投产以来集油管线未出现泄漏情况,无有害物质产生。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该井井场内雨水自然外排,井场周边设置有界沟,界沟长约164米,宽0.85米,深0.83米,能够有效防止雨水流入周边农田,与附近农田灌溉沟不连通。6月22日现场勘查时界沟内干涸无水,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井场及周边开展土壤质量检测。6月26日广饶下雨,6月27日已对界沟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企业的监管。 | 广饶县政府责成县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花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现河采油厂加强井场环境管理,防止原油泄漏。 2.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加强该地块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7 | X3SD202506210236 |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利津县违规为位于黄河干支流岸线管理范围内的赫邦化工公司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睿力生物科技公司5万吨/年双甘膦,万豪化工公司年产8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原料药等化工项目,扩建的凯布尔化工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依法办理土地供应和规划审批手续。 | 东营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6月22日,东营市政府组织利津县政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1)信访件反映的“赫邦化工公司”实为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占地23亩,2022年4月29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22年5月26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2年6月17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2)信访件反映的“睿力生物科技公司”实为山东睿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5万吨/年双甘膦生产项目占地约100亩,2022年11月29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23年3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3月30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项目完成现场土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主体工程尚未建设。(3)2个项目土地供应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个项目环评、安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之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制定了整改方案。 2.(1)信访件反映的“万豪化工公司”实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有年产8000吨环境友好型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原料药项目、10000吨绿色环保制剂、50吨显示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经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年9月13日经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取得土地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土地产权证变更;2023年10月30日经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第一次变更,2024年7月2日完成第二次变更。该项目已于2025年2月6日建成投产。(2)信访件反映的“凯布尔化工公司”实为山东凯布尔化工有限公司,建有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0月23日经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年11月8日经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取得土地证;2023年6月20日经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尚未投产。针对上述问题,利津县制定了整改方案。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依规审批相关手续。 | 东营市政府责成利津县政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 2.加强巡查监管,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落实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规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8 | D3SD202506210049 |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黄泥沟村西侧水库南侧耕地内盗采砂石、使用氰化物危渣回填,破坏土壤。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招远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金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黄泥沟村西侧水库南侧耕地内盗采砂石”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地块位于金岭镇黄泥沟村西南约400米处,地类为耕地,地表未耕种。2025年3月29日,有群众举报该地块被盗采砂石,4月23日,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测绘,采挖面积886平方米,正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程序。 2.信访件反映的“使用氰化物危渣回填,破坏土壤”问题。现场检查时,金岭镇政府使用挖掘机对反映地块随机选取8个点位进行挖掘。其中,有7个点位挖掘至土深约1米处发现灰色、灰褐色固体物,填埋物深度2.5米至4.5米不等。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相关当事人开展问询,并于6月22日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进行取样监测,现场采集固体物7份、土壤1份、水样1份。固体物检测数据显示,所检指标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限值要求;土壤所检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水样检测数据显示,所检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招远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金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相关当事人盗采砂石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联合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金岭镇政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9 | X3SD202506210004 | 烟台市栖霞市清水河生态河道治理项目(北起唐家泊镇麻地村南至蛇窝泊镇南崮村)破坏拦河坝、非法盗砂,自2024年以来项目停工,50公里河道内仍有工程机械持续挖砂。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栖霞市政府组织栖霞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清水河生态河道治理项目”,实为栖霞市五龙河(清水河)水域治理工程,项目北起唐家泊镇麻地村,南至蛇窝泊镇南崮村,河段长32km,新增支流榆子河中榆疃村至南砦村河段,长度5.5km。该项目立项、环评等各类手续齐全。2022年4月,招标确定山东高速莱钢绿建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 1.信访件反映的“破坏拦河坝”问题。经核查,根据环评报告,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跨河交通(生产桥、漫水桥)、河道拦蓄(拦河坝、拦河钢坝)及打造生态景观河段等工程建设。将旧拦河坝拆除并建设新拦河坝为项目工程的一部分。 2.信访件反映的“非法盗砂,自2024年以来项目停工,50公里河道内仍有工程机械持续挖砂”问题。经核查,2024年2月,栖霞市五龙河(清水河)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疏浚物由栖霞市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拍卖给了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自行处置。该项目目前仍在建设期,由于原材料供应不足,堤防加固工程于2024年暂停,但河道清淤疏浚仍在进行,反映的挖砂实为按程序依规进行的清淤疏浚工程,不是非法盗砂。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采砂。 | 栖霞市政府责成栖霞市水务局、庄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栖霞市水务局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发现盗采砂石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庄园街道办事处发挥属地政府管理职能,加大对项目内容的宣传,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20 | X3SD202506210040 |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宅科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吉林皓晨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底向西涧上游尖尖山倾倒从家村方向运来的污泥,破坏周边土壤和水源。2.宅科村西部南部山区因采石导致山体受损,2019年叫停后仅修复部分,大部分山体仍荒废。至今仍有单位借山体修复之名盗采砂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招远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张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吉林皓晨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底向西涧上游尖尖山倾倒从家村方向运来的污泥,破坏周边土壤和水源”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污泥”实为招远市保久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矿山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骨料水洗过程中产生的泥土,由保久公司于2023年拉运至尖尖山,用于关闭矿山的裸露坑洼山体回填,符合相关环评要求。6月2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山东正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现场土壤、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土壤所检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二类标准,地表水所检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信访件反映的“宅科村西部南部山区因采石导致山体受损,2019年叫停后仅修复部分,大部分山体仍荒废。至今仍有单位借山体修复之名盗采砂石”问题。经核查,招远市张星镇宅科村西部、南部山区原有3个饰面用花岗岩矿权,2019年政策性关闭。2023年,该区域大部分纳入“招远市宅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并进行了公开招拍挂出让,2025年4月矿业权人“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由矿业权人按照《宅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区范围内的生态修复;未纳入矿区范围的其他区域,已经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完成生态修复。目前,矿业权人正在根据安全和地质环境治理要求,对矿区内危险区域进行隐患治理,不存在借山体修复之名盗采砂石问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和批复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 招远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张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监督保久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规范开展固体物回填裸露坑洼山体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物严禁随意倾倒填埋。 2.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矿业权人按照《宅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星镇政府强化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盗采砂石行为,依法依规立即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21 | X3SD202506210069 | 烟台市芝罘区东山街道朱桥羊汤三马路店架设60厘米宽直达6层顶楼的烟囱,油烟扰民,降雨时雨滴击打铁皮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芝罘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朱桥羊汤三马路店”实为“芝罘区地峰厚餐饮经营部”,位于芝罘区东园路1号、沿街居民楼一层商业网点内。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羊汤、油炸面食等。 2.经现场核查,该楼栋未建设专用烟道。信访件反映的“60厘米宽直达6层顶楼的烟囱”实为商户加装的独立烟道,烟道排放口设置在楼顶。 3.商户配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已建立定期清洗台账。现场调查时,该商户对外正常营业,店内外有一定油烟异味。6月24日,东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商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 4.经现场查看,商户加装的烟道为铁皮材质,降雨时可能存在雨滴击打铁皮产生噪声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芝罘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东山街道办事处督促商户于7月15日前对铁皮烟道包裹隔音材料,以减少降雨时雨滴击打铁皮产生的噪音。 2.东山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商户对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隔音材料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隔音措施有效。同时,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积极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3.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2 | X3SD202506210092 | 烟台市莱阳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巨力化工污染莱阳水源、地下水。2.烟台巨力化肥有限公司工业污水超标、有害气体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土壤,异味扰民。3.开发区化工工业园排放污水,晚上异味扰民。4.烟台莱阳食品工业园附近河沟黑臭水体依然存在。5.莱阳城区黑臭水体、道路扬尘、垃圾成堆依然存在。6.沐浴水库周边养猪棚养鸡棚餐饮店污染水源地。7.山前店镇建材公司露天堆放石料铁粉,扬尘扰民。8.穴坊、团旺的露天晒粪点污染环境。9.青岛与莱阳接壤地区被倾倒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0.莱阳海阳接壤区域河流有海阳企业排污。11.莱阳城区常看到企业排黑烟。12.莱阳偷挖河砂。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水务局、莱阳市农业农村局、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莱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城厢街道办事处、山前店镇政府、穴坊镇政府、团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信访件反映的“巨力化工污染莱阳水源、地下水”问题。经核查,“巨力化工”实为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6月,企业原址为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崂山路6号,2021年5月开始长期停产,2024年5月该企业生产设备和厂房拆除完毕。该企业原址现为空地。 二、信访件反映的“烟台巨力化肥有限公司工业污水超标、有害气体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土壤,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烟台巨力化肥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停产,2017年拆除生产设备,2019年拆除厂房。企业原址现仅保留一座办公楼,其余为空地。 三、信访件反映的“开发区化工工业园排放污水,晚上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莱阳化工产业园区内共有企业20家,所有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现场检查时,上述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周边无暗管,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6月22日夜间检查时,园区内确有轻微异味,经对园区内夜间生产且排放废气的8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查阅以上8家企业2025年以来废气自行检测报告及2025年5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夜间生产企业废气的监督性检测报告,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信访件反映的“烟台莱阳食品工业园附近河沟黑臭水体依然存在”问题。经核查,2025年以来,龙旺庄街道办事处每月组织对食品工业园周边河沟开展巡查,未发现河沟水体返黑返臭问题。 五、信访件反映的“莱阳城区黑臭水体、道路扬尘、垃圾成堆依然存在”问题。 1.2023年以来,莱阳市共排查发现城区黑臭水体问题点位3处,均立时整改,实现动态清零。2025年以来,烟台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城区河段开展巡查,未发现水体返黑返臭问题。 2.莱阳市城区道路保洁面积近500万平方米,按照道路等级每天至少进行2-4遍洒水和洗扫作业。经现场核实,部分路段确存在积尘清扫不彻底问题。 3.莱阳市组织对城区垃圾堆放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今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点位11处,均已整改完毕。 六、信访件反映的“沐浴水库周边养猪棚养鸡棚餐饮店污染水源地”问题。莱阳市沐浴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城市供水为主,兼有灌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经现场核查,沐浴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养殖场区、无餐饮经营店铺。 七、信访件反映的“山前店镇建材公司露天堆放石料铁粉,扬尘扰民”问题。经核查,山前店镇共有两家建材公司,其中存在露天堆放石料铁粉的为烟台合赢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共有三处钠长石、钾长石物料堆放点,均使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但存在部分物料覆盖不全问题,易造成扬尘污染。 八、信访件反映的“穴坊、团旺的露天晒粪点污染环境”问题。2025年1月份,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晾晒鸡粪产生恶臭气体行为的公告》,并制定了《莱阳市露天鸡粪晾晒行为集中清理取缔行动方案》,对全市范围内露天鸡粪晾晒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6月22日,工作人员对穴坊镇、团旺镇辖区进行了全面巡查,未发现露天晒粪点。 九、信访件反映的“青岛与莱阳接壤地区被倾倒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经核查,莱阳市共有谭格庄镇、羊郡镇、穴坊镇、团旺镇、吕格庄镇、柏林庄街道、冯格庄街道7个镇街与青岛接壤。今年以来,莱阳市组织对以上7个镇街垃圾堆放问题开展了常态化巡查,共发现问题点位30余处,均已清理整治完成。 十、信访件反映的“莱阳海阳接壤区域河流有海阳企业排污”问题。 1.经核查,海阳市与莱阳市接壤区域河流为富水河及其支流,由海阳市流向莱阳市。通过富水河及其支流流向莱阳的涉水企业共两家,分别是位于小纪镇的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和位于徐家店镇的海阳市徐家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各类手续齐全。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速冻保鲜蔬菜、水果加工,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泊子村东河流(富水河支流)。海阳市徐家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镇污水处理,设计处理水量10000m?/d,生产工艺AAO,废水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富水河。 2.因2025年6月1日接到对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排污信访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于收到信访件当日,即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排出废水及下游河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2日,再次到现场复查,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因货源不足,自6月9日停产至今。 3.经核查,海阳市徐家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调阅比对在线监测数据、日常检测报告,显示废水达标排放。 4.通过对富水河(海阳段)河道两岸排查和企业周边环境进一步核查,结合属地政府日常巡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未发现河道私设暗管和污水偷排问题,下游河道内河水清澈。6月2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海阳市徐家店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小纪镇和徐家店镇富水河及支流与莱阳交界处河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十一、信访件反映的“莱阳城区常看到企业排黑烟”问题。经核查,莱阳市建成区内共有15家企业,主要为硫酸软骨素企业和食品企业,以上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并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上述企业生产使用锅炉均为燃气或醇基燃料锅炉,不产生黑烟。查阅2025年以来以上企业废气自行检测报告,均符合相关标准。2025年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以上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排黑烟情况。 十二、信访件反映的“莱阳偷挖河砂”问题。近年来,莱阳市组织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每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对日常巡查发现及群众反映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3年以来,针对盗采河砂问题累计执法120余次,下达行政处罚24起,累计罚没金额107.63万元。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类似问题。 | 莱阳市政府、海阳市政府分别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水利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城厢街道办事处、穴坊镇政府、团旺镇政府、小纪镇政府、徐家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大对涉排气、排水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访投诉、非现场执法等,及时发现企业偷排漏排等问题并依法依规查处;做好与化工园区周边群众的沟通,留存联系方式,群众发现异味等问题可直接联系执法人员,确保第一时间处置;联合城厢街道办事处、水务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做好沐浴水库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发现违规建设养殖及餐饮场所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烟台合赢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对钠长石、钾长石等物料进行全面覆盖,抑制扬尘产生,目前已覆盖完成。 2.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食品工业园周边河沟巡查力度,发现水体返黑返臭问题及时处置。 3.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正在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垃圾堆放问题排查整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整改;监督道路保洁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城区道路开展清扫作业,同时做好清扫车辆、机械的维护保养和人员培训工作。目前,核查发现的积尘道路已清扫完成。 4.莱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企业(户)规范处置养殖粪污,科学堆肥还田;会同团旺镇政府、穴坊镇政府组织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晾晒鸡粪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莱阳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镇街,充分发挥“河长制”效能,加强河道巡查检查,同时结合“12345”等平台群众举报线索,做好非法采砂问题的查处工作。 6.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会同小纪镇政府、徐家店镇政府形成合力,加强对河道巡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同时,加大对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和徐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23 | X3SD202506210113 | 烟台市莱阳市谭格庄镇圈里村村民的基本农田于2022年冬天被盗采大量砂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阅2022年以来历史影像图及巡查台账,圈里村周边无盗采砂石问题。经核查,该村一村民曾于2022年冬天对村西南侧田间排水沟进行了拓宽,拓宽后水沟宽度平均为0.6米。拓宽产出土壤全部用于水沟护坡,未外运。该行为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存在基本农田内盗采砂石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盗采砂石问题发生。 | 莱阳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运用卫星影像结合网格化人工动态巡查,针对田间地垄等敏感区域实施全覆盖关注,及时发现盗采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谭格庄镇政府做好周边村民的政策解答工作,普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消解群众政策模糊地带,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24 | X3SD202506210117 | 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大河南村村民王某某家附近垃圾成堆,村东村南两侧的河被垃圾堆满,污染水源。2.宋光村村南20余亩耕地被堆放垃圾,村南的山被盗挖风化砂。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州市政府组织郭家店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河南村村民王某某家附近垃圾成堆”问题。经核查,王某某家屋后空地堆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约30立方米。 2.信访件反映的“村东村南两侧的河被垃圾堆满,污染水源”问题。经核查,村东村南两侧的河实为自然形成的河沟。6月22日,莱州市安排相关人员沿河沟排查,村南河沟无垃圾,村东河沟有少量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小沽河水源地位于大河南村下游,调阅2025年1至5月份小沽河水质监测数据,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要求,未发现污染水源情况。 3.信访件反映的“宋光村村南20余亩耕地被堆放垃圾”问题。经核查,反映点位位于郭家店镇宋光村东南约700米,占地约11.4亩,压占林地6.6亩、草地4.8亩,未占用耕地。现场勘查,堆放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约900立方米、生活垃圾约30立方米。 4.村南的山被盗挖风化砂问题。反映点位位于郭家店镇宋光村东南约1200米。调阅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档案,2020年3月至4月此处曾发生非法盗挖风化砂案件,2021年5月莱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2022年5月莱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现场勘查,无采挖设备、无新采挖迹象,地表长有柳树、梧桐等树木。 | 基本属实 | 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莱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务局、郭家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4日,莱州市林业局对宋光村委压占林地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状。 2.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宋光村巡查监管,依法打击盗采砂石行为。 3.莱州市林业局加强对林地、草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防控,完善市镇村三级网格化建设,依法依规打击破坏林地行为。 4.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加强环卫一体化运行监管,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实行闭环管理。 5.莱州市水务局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加强小沽河河道巡查。 6.郭家店镇政府对大河南村、宋光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7月2日完成;加强巡查,防止违法违规堆放建筑垃圾、占用土地行为;劝导群众破除随意倾倒垃圾陋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5 | X3SD202506210118 | 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有多个环境问题:1.沙滩上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理。2.有污水排海,怀疑附近城市排污管道污水排海。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龙口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沙滩上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经核查,徐福街道沿海沙滩共有5处,由南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现场检查时,发现沙滩上有游客丢弃的食品包装袋、易拉罐、塑料瓶等零星生活垃圾。经核实,南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保洁人员每天上午6:00-8:00集中清理沙滩垃圾,并要求商户做好承包范围内垃圾清理工作。由于当前处于旅游旺季,游客数量激增导致部分时段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有污水排海,怀疑附近城市排污管道污水排海”问题。6月22日-23日,检查人员沿徐福街道11.4公里海岸线进行了详细勘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海情况。经进一步核查,徐福街道沿海区域的居民小区、工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金海岸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城市绿化灌溉及道路保洁。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徐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南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沙滩周围垃圾桶设置数量,组织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沙滩清洁,并加大巡查力度,对游客乱丢垃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大喇叭、电子屏等载体,普及保护沙滩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游客环保意识。 2.加强岸线巡查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海。 | 已办结 | 无 |
126 | X3SD202506210122 | 烟台市福山区30多个便民疏导点油烟、噪音扰民,卫生脏乱差,随地小便,油污和海鲜污水直流地面。具体点位:三里店夜市、万科夜市、连福夜市、聚福夜市、天府夜市、福海路夜市、连福路夜市、天福路夜市、西山路与县府街口疏导点。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清洋街道办事处、福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9处具体点位实际为7处,其中天府夜市与天福路夜市实际为同一处点位、连福夜市与连福路夜市实际为同一处点位。经核查,福山区综合执法部门备案的便民疏导点共8处,信访反映的7处点位中仅西山路与县府街口为综合执法部门备案的便民疏导点。 2.现场核查时,油烟主要来自熟食油炸、露天烧烤等摊位,部分商户未配套油烟净化设备或无烟烧烤炉,存在油烟扰民现象。现场噪声主要为社会及经营噪声,部分商户配有宣传喇叭,存在噪声扰民隐患。7处点位均由市场管理方负责卫生清扫,配置有专用垃圾桶,管理方安排人员定期清运,未发现垃圾堆积情况。7处点位周边均建设有公共卫生间,未发现随地小便情况。现场核查时,7处点位不同程度存在地面油污情况;海鲜摊位设置有专用垃圾桶,用于海鲜污水的收集处置,部分摊位存在污水撒漏情况。 | 部分属实 | 规范商户有序经营,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福山区政府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清洋街道办事处、福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福山区综合执法局、清洋街道办事处、福新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巡查,督促产生油烟的摊位配置油烟净化设备、改换无烟炉等方式规范经营,同时定期清洗净化设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福山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清洋街道办事处、福新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相关商户规范使用高音喇叭,对噪声扰民情况及时制止。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规范有序经营。 3.福山区综合执法局、清洋街道办事处、福新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方采用加大保洁清扫频次、增设垃圾桶等措施,确保现场垃圾及时有效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场地清理,对现场油污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同时增设污水桶,确保海鲜商户经营产生的污水及时收集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27 | X3SD202506210123 | 烟台市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生态林保护区200多亩土地在2014至2017年被山东鸿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掩埋硫精矿,每天2000多吨,破坏黑松林,污染周边水源和多宝鱼养殖区。具体点位:1.仓西冷库东,地下水被污染。2.仓西村营清区域,面积2147.60平方米。3.华电办公楼后区域。4.仓上金矿炸药库东侧,掩埋深度达6米,盗采砂石后掩埋硫精矿,面积7401.28平方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州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林业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仓街道办事处、金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鸿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为原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系山东鸿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硫铁精矿粉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为硫精矿—制浆—加药活化—浮选—固液分离—硫铁精矿粉、浮选尾渣。反映的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地块“200多亩土地”实际约为90亩,其中:点位1仓西冷库东地块约27亩,点位2仓西村营清4.5亩,点位3华电办公楼后区域48亩,点位4仓上金矿炸药库东10.5亩。点位1、2目前属无主地块。点位3、4为同一填埋区域,系2014年11月到2016年7月期间山东鸿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防渗处理后进行回填的浮选尾渣,回填量约15.9万吨,面积约58.5亩。浮选尾渣在2016年8月国家新《危险废物名录》将其调整为危险废物后,该企业将尾渣存放在厂区大棚内;反映的“每天回填2000多吨”问题,经调阅企业转运台账,当时每天运输约400吨;反映的“破坏黑松林,污染周边水源和多宝鱼养殖”问题,比对2014年—2017年天地图遥感影像,4个点位均无黑松林,无多宝鱼养殖;调阅检测报告,未发现污染周边水源情况。 1.关于“点位1仓西冷库东,地下水被污染”问题。经核查,该点位位于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仓西冷库东侧,面积约27亩,原为自然坑,比对2014年—2017年天地图遥感影像,该点位2015年前后进行回填。针对群众反映的点位问题,2023年5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废物特性鉴别,2024年9月,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固体废物填埋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根据《固体废物填埋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制定治理方案,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2.关于“点位2.仓西村营清区域,面积2147.60平方米”问题。经核查,该点位位于金仓街道仓西村西330米处,面积约3000平方米(4.5亩),比对2014年—2017年天地图遥感影像,该点位2015年前后进行回填。针对群众反映的点位问题,2024年9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环境影响状况调查,编制了《固体废物填埋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莱州市根据《固体废物填埋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制定治理方案,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关于“点位3.华电办公楼后区域”问题。经核查,“华电办公楼”实为华能莱州风电场办公楼,位于仓西村西南约1400米,面积约48亩,办公楼后区域建有养殖场,面积约10亩。2014年9月28日,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与仓西村委签订《回填协议》,经过HDPE防渗处理后回填浮选尾渣,2014年至2016年,在此处点位和仓上金矿炸药库东侧(点位4)共填埋约15.9万吨。针对群众反映的点位问题,2023年5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形成《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西南点位回填区1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2023年8月完成了该点位养殖场外围部分管控,莱州市对养殖场范围内进行管控(水平阻隔施工、完善地表防渗和雨污流导排系统),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4.关于“点位4.仓上金矿炸药库东侧,掩埋深度达6米,盗采砂石后掩埋硫精矿,面积7401.28平方米”问题。经核查,该点位位于原仓上金矿炸药库东南,面积约7000平方米(10.5亩),填埋平均深度5米。调阅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档案,2008年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在村西规划建设宅基地,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后由村委从反映地块拉砂垫地基,期间砂土未外运销售,2014年至今无盗采砂土行为。 2014年9月28日,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与仓西村委签订《回填协议》,经过HDPE防渗处理后回填浮选尾渣,2014年至2016年,在此处点位和华能莱州风电场办公楼点位(点位3)共填埋约15.9万吨。针对群众反映的点位问题,2023年5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形成《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西南点位回填区2地块环境影响报告》,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2023年8月已完成治理(对该点位水平阻隔施工、完善地表防渗和雨污流导排系统)。 | 部分属实 | 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莱州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联合金仓街道办事处对点位1、2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启动深入调查,同步根据方案开展治理,对点位3督促企业和养殖场按期完成整改。 2.莱州市林业局加强巡查监管,对毁林行为依法查处。 3.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砂土盗采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8 | X3SD202506210171 | 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东嵩阳后村被关停的矿区从2019年开始在无手续、执照、资质情况下持续挖掘大理石和砂石石料。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王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王格庄镇东嵩阳后村被关停的矿区”,经核实,牟平区政府于2001年将王格庄镇辉寨村至东嵩阳后村区域规划为石材集中开采区。累计有27家石材企业入驻开展饰面用花岗岩开采作业,面积约1000余亩,并在集中开采区遗留了大量毛石,二调、三调数据显示均为采矿用地。截止2018年11月20日,该矿区27家采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均已到期,目前矿区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新的开采活动。自2019年以来,该矿区存在毛石运输和交易活动,经核查,参与毛石经营活动的9家企业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照,经牟平区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毛石属于合法采矿期间遗留,拉运毛石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矿。经进一步核查,未发现其他非法开采和毁坏林地、林木行为。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非法开采行为。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王格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持续开展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和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2.王格庄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积极采取比对矿产卫片,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有效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29 | X3SD202506210190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大街16号的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氨酯批覆胶、胶黏剂、热熔胶等生产项目应属于化工园区乙类厂房项目,实际在化工园区外丙类厂房内生产,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利用雨天偷排或者委托无资质的第三方私自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大量废液,污染环境,使用乙二胺等危化品作为原料,存在风险隐患。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黄渤海新区管委组织应急管理局、工信科技局、烟台市公安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确处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大街16号,3家企业为独立公司,共用同一厂区。 1.信访件反映的“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氨酯批覆胶、胶黏剂、热熔胶等生产项目应属于化工园区乙类厂房项目,实际在化工园区外丙类厂房内生产,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问题。经核查,①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委托第三方代加工方式进行经营,无生产行为,不属于化工类生产企业,无进驻化工园区要求。②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不属于化工类建设项目,无进驻化工园区要求。该企业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与安全评价,产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丙类厂房满足该企业的生产条件。③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电子胶黏剂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主要产品为UV胶、厌氧胶,环氧胶,属于化工类建设项目,根据《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该企业不使用危险化学品,可不进驻化工园区,企业已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与安全评价,产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丙类厂房满足该企业的生产条件。 2.信访件反映的“利用雨天偷排或者委托无资质的第三方私自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大量废液,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无生产过程,无废液产生;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过程无废水和废液产生。经现场检查,三家企业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雨水管网与市政雨水管网连接,管网内无水体流动,现场未发现企业私设管路情形。 3.信访件反映的“使用乙二胺等危化品作为原料,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经核查,①烟台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无生产过程,不使用原料。②烟台颐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环氧树脂、稀释剂等作为原料,生产过程不使用乙二胺等危化品作为原料。③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乙二胺危化品作为原料,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2024年8月,该企业使用的易制爆化学品(乙二胺)已向公安部门报备,日常购买使用的乙二胺按规定通过“烟台市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2024年9月,该企业因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黄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罚款1.2万元。之后,该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价单位广东粤龙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现状评价,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根据评价和评估结果,烟台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乙二胺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可控。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 黄渤海新区管委责成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公安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黄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公安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处置各环节合法合规,减少风险隐患。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30 | X3SD202506210214 |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七星街17号楼某户改建经营餐饮,油烟、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莱阳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房屋为王某某的住宅用房,现屋内摆有4张餐桌,改装为就餐场所。经查,王某某于2023年12月将房屋出租给现租户姜某某。姜某某使用该房屋为其丈夫雇佣的14名工人提供免费就餐,不对外经营。该房屋厨房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仅厨房后窗上安装有一小型排气扇,做饭时产生油烟未采取净化措施直接外排,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因就餐工人人数较多,有噪音产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莱阳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厢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租户7月18日前将餐桌、厨房灶具搬离此房屋,清理油烟污渍,停止在居民楼内为工人提供就餐,恢复为居住使用。 2.城厢街道办事处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消解群众误会,同时发动社区网格员等力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未办结 | 无 |
131 | D3SD202506210012 | 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玉成生化有限公司(青云大街与206国道交叉口向北北50米路西)生产农药,从2025年5月中旬开始排放有害废气,影响周围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安丘市政府组织新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安街道玉成生化有限公司”全称为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从事复配农药杀虫剂生产,建有年产乳油3300吨、粉剂700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气主要有乳油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剂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2.经现场核查,乳油产品生产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粉剂包装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查看企业产品生产记录台账发现,该企业自5月中旬至今乳油产品线生产,粉剂生产线未生产。现场调查时,乳油产品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密闭,厂界无明显异味。调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3.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企业排放废气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经对厂区周边徒步巡查,未发现树木枯萎、死亡现象,也未发现有明显落叶异常情况。 4.6月23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 安丘市政府责成新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收集和规范治理,加强车间密闭管控,加大活性炭更换频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整改。 3.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2 | D3SD202506210017 | 潍坊市高密市注沟镇曹疃村高密元泰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不定时夜间使用废弃的燃煤锅炉生产保温板,噪音扰民,燃煤污染空气。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密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注沟社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高密元泰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注沟现代农业发展区曹疃村,主要生产泡沫保温材料。建有年生产300吨EPS保温板、500吨保温砂浆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聚苯乙烯-发泡-成型-切割-EPS保温板”。 2.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北车间有发泡机1台、加压成型机1台、燃油锅炉1台,南车间有电热切割机4台。查阅企业生产台账,无夜间生产记录。该企业自2023年6月以来未生产泡沫保温板,改为外购成品泡沫保温板,不产生噪声。调查发现,该单位建有2t/h燃油锅炉1台,为发泡工序提供热源,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于2023年6月停止使用。该燃油锅炉为专用锅炉,不可燃煤,现场未发现使用废弃的燃煤锅炉以及燃煤污染空气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密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注沟社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该企业燃油锅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待公司恢复生产时,委托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 3.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未办结 | 无 |
133 | D3SD20250621001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八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30060“潍坊市青州市王母宫开发区张孟口村南侧青州祥利化工有限公司长期使用散煤作为煤气发生炉燃料进行生产,每天用量100吨左右,24小时生产,夜间偷排大量废气,未按要求进行窑炉清洁能源改造,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全年用煤9560吨,2025年至今用煤4162吨,平均日用煤约30吨,未超出排污许可允许的年最大煤炭使用量”不满意,投诉人认为:与实际用量不符,该公司实际日产量600吨,煤炭最低消耗为每吨220公斤,平均日用煤约112吨左右,认为该公司虚报用煤量,超出排污许可证允许的年最大用煤量。 | 潍坊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青州市政府组织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山东祥利硅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张孟口村南,从事硅酸钠生产,生产工艺:石英砂+纯碱-搅拌-高温熔化-水淬-蒸馏-硅酸钠。该公司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 2.6月23日,组织统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该公司用煤量进一步核查。通过查阅比对车间日记账、采购发票等,该公司2024年煤炭消费量为0.95万吨,2025年1—5月煤炭消费量为0.42万吨,未超过企业排污许可申报的年最大煤炭使用量(1.44万吨)。该公司建有4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满负荷下硅酸钠日产量约400吨,实际该公司正常生产仅使用3台,硅酸钠日产量约300吨。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2024年全年各窑炉累计停产检修60天,累计生产硅酸钠6.4万吨,耗煤约9500吨,生产一吨硅酸钠耗煤约0.148吨;2025年1至5月份生产硅酸钠2.9万吨,耗煤约4200吨,生产一吨硅酸钠耗煤约0.145吨。2024年至今该公司平均日耗煤约30吨。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青州市政府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该公司监管力度,确保煤炭质量符合要求。 2.加强监管巡查,确保该公司不超出最大用煤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4 | D3SD202506210035 | 潍坊市诸城市相州镇前莲池村南侧砖厂里存在以清淤名义盗采砂石问题,使用挖掘机将砖厂内60亩地破坏。 | 潍坊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诸城市政府组织相州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砖厂”位于相州镇前莲池村村南,占地面积约44.5亩,现有闲置板房1座、水塘3处共约20亩,其余为空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和其他林地。 2.经调查,该砖厂因生产工艺落后已于2019年停运淘汰,2022年12月诸城市合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该地块计划开展水产养殖,2023年6月该公司雇佣诸城市宏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东侧水塘进行清淤,产生的砂土用于平整土地。因管理不善,施工人员擅自外运了约1400方砂土。相州镇政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非法外运砂土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后续清淤过程中,未再发现非法外运砂土行为。现场调查时,院落内仅对水塘进行了清淤,堆放有清淤产生的砂土,未破坏其他土地。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禁止非法采砂及破坏耕地行为。 | 诸城市政府责成相州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将清淤产生的砂土摊平,并禁止外运。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非法盗采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未办结 | 无 |
135 | D3SD202506210039 | 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道口社区南侧弥河河道两侧存在种地、施肥、打农药问题,导致河流污染。2.道口社区、金海花园社区向华乡路南侧河沟内排放生活污水,每天不定时排放,社区内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疑似流入海洋,造成河水污染。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寿光市政府组织营里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道口社区”位于寿光市营里镇道口南环路与道口东环路交叉口东侧,弥河主河道位于道口社区南侧约350米处,河道两侧分布大量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是附近村民重要的粮食作物种植区,河道两侧种地、喷洒农药、施肥等均属于村民正常的生产种植行为。经调取2025年1—5月该河段下游弥河东道口断面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河段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Ⅳ类水标准。 2.经核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华乡路”实为道口南环路。道口社区、金海花园社区均位于道口南环路北侧。道口社区、金海花园社区建成后,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拉运至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在道口南环路南侧有雨水泄洪沟,该雨水泄洪沟与道口社区雨水沟相连,经单家干沟汇入弥河支流,最终通过小清河入海。经沿道口南环路排查,未发现两社区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情况及生活污水排放痕迹。通过走访附近村民,该雨水沟在枯水季为干涸状态,日常也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排放现象。 3.经调取2025年1—5月弥河汇入小清河前的任家庄子断面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河段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Ⅳ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积极筹措资金,多措并举,确保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得当。 | 寿光市政府责成营里镇人民政府、寿光市农业农村局、寿光市水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对弥河河道两侧农田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规范生活污水拉运频次和流程,确保生活污水及时清运;加强对河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36 | D3SD202506210061 |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恒信崇文湖小区内东南角在建幼儿园已烂尾多年,目前有建筑垃圾堆放,杂草丛生。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凤凰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崇文湖小区内东南角在建幼儿园”实为恒信崇文湖小区开发商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位于小区东南角的6号楼,共建有4层,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于2024年6月建成,建成后未投入使用。 2.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将幼儿园院内作为小区建筑垃圾暂存点供业主使用。现场核查时,院内堆放有部分建筑垃圾,周围生长杂草。 3.6月25日,现场建筑垃圾已清运,杂草已清理。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 坊子区政府责成凤凰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小区物业更换建筑垃圾暂存点,严格落实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2.引导业主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做好现场管理、定期清运、合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37 | D3SD202506210077 |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化工产业园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效果差,部分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至外环境,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寿光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化工产业园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实为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建有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期)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材料齐全。 2.经核查,该企业工艺及原料储罐废气经二级碱喷淋+RTO焚烧+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碱洗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处排气筒安装有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包装车间粉尘废气配套布袋除尘器。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污水处理站封闭处理池废气配套二级碱喷淋+除沫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该企业配套建设了500m?/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暂存池,通过罐车运送至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运输车辆均在园区污水转运监管系统备案,并装有活动轨迹GPS定位。经查看该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外排废气稳定达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及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厂区设有1个雨水排口。经对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其他排口。同时,对厂外雨水沟、厂内雨水管网水样进行采样比对,水样无色透明、无异味,污水处理站进水池、处理后废水暂存池水样分别呈棕褐色、淡黄绿色,并有轻微异味,未发现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外环境现象。委托2名专家对该企业废水产排情况进行核查,废水产生量与废水转运量总体平衡。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和处理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寿光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侯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8 | X3SD202506210005 | 潍坊市昌乐县潍坊金生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清淤为名破坏马宋水库生态环境,主要存在问题:1.无手续在水库内安装洗砂设备,采砂售卖。2.向鱼池内排放大量洗砂淤泥废料,污染鱼池。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清淤”实为山东宝昌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的马宋水库清淤及薄弱环节整治工程,于2019年12月31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潍水管防字〔2019〕19号),2020年1月取得了核准立项(乐行审投资〔2020〕2号),2020年3月16日取得了环评批复(乐环审表字〔2020〕17号),于2020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潍坊金生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经调查了解,该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2023年6月清淤停工,清淤产生的砂石等副产品均已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2.信访件反映的“鱼池”位于马宋水库弃土小岛内,长约20米,宽约8米。经调查了解,2013年11月,刘某某与昌乐县丛闫扬水站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在岛内建设鱼塘。 2020年4月清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使用小岛作为车辆施工便道。经现场核查,该鱼池已无水面,现已长满杂草,未发现向鱼池内排放淤泥废料或污染鱼池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营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水库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盗采河砂、非法洗砂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39 | X3SD202506210028 |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潍坊清华珩缝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开凿水井盗采地下水长达18年,日取水量15吨。2.通过沟渠、暗管、旱厕等方式偷排洗车废水。3.无环保手续开展洗车、汽修等活动,污水和喷涂废气直排污染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交通办、区软环境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区城管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潍坊清华珩缝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渤海路与玉清街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2012年左右建成并投入经营,主要从事床上用品、地垫、服装服饰等业务,后将厂房出租给汽车销售、仓储等单位。该公司厂区东南侧存在1眼自备井,为建设前旧址遗留的水井,井深20余米,出水管径约3厘米,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目前厂区租户从该井少量取水用于洗手、拖地等。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内仅有京东养车1家门店开展洗车营业活动,每天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偷排、直排污染环境问题,但存在未办理排水许可证问题。另有2家机动车维修单位,均未开展过喷漆作业。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作业迹象。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厂区内所有租赁经营项目均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管理。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软环境局、区城管中心、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潍坊清华珩缝制品有限公司限期封填自备井。 2.督促京东养车洗车门店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业主依法依规经营。 | 未办结 | 无 |
140 | X3SD202506210042 |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镇建德文泉奶牛场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州市政府组织黄楼街道办事处、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青州市文泉奶牛养殖场,位于青州市黄楼街道西建德村东,建于2002年10月,养殖棚面积约1500㎡,现存栏奶牛43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 2.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建有约135㎡的储粪场和容积40m?的粪污暂存池,均采取了防渗处理。牛粪主要供给周边瓜菜大棚种植户作肥料使用,同时与临朐县战某签订粪污收购协议,及时抽运肥田。场区内存在轻微异味,养殖场门前存放少量未使用养殖垫料(碎玉米秸秆),因近期降雨较多,雨水冲刷垫料后造成周边积水呈黄褐色,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3.6月22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处置养殖粪污,避免异味扰民。 | 青州市政府责成黄楼街道办事处、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养殖户及时将垫料清理干净。 2.及时清运粪污并规范处置,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41 | X3SD202506210050 | 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王木匠洗姜厂洗姜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2.王小村北侧河沟内存在大量污水,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青州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东夏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姜厂”实为青州市明泽洗姜厂,位于东夏镇王木匠村西北,从事大姜清洗、销售。该厂已于2018年停产,洗姜机等洗姜设备均已拆除。现场调查时,厂区处于闲置状态,未发现洗姜废水直排外环境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王小村北侧河沟”实为王钦河,除雨季外常年无径流。近期,因东夏镇区污水管网破裂,造成东夏镇安置小区部分生活污水流入王钦河,造成污水积存。目前破损污水管网已维修完毕。 3.经调查了解,东夏镇政府已于今年年初启动了雨污分流整改提升工程并编制施工方案,计划7月底动工建设。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 青州市政府责成东夏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进度,杜绝生活污水流入河道。 2.工程完工前,安排罐车将生活污水拉运至青州市水投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2 | X3SD202506210060 | 潍坊市昌邑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下营镇山东浩信集团非法生产溴素,污水直排入海。2.卜庄镇后卜村200亩集体耕地被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倾倒大量危废和固废,污染土壤。后卜村集体耕地存在长期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情况。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邑市政府组织下营镇政府、卜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海洋事业发展中心、市环境卫生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下营镇山东浩信集团”实际为山东立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建设有盐田用海项目,建有盐田14宗,总面积约746.8999公顷。项目2016058号至201607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于2016年8月1日以潍政复〔2016〕45号批复。项目整体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4月25日以潍海渔审〔2017〕83号核准。该公司主要从事盐田晒盐生产经营活动,未建设溴素生产装置。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非法生产溴素、污水直排入海的情况。经对相关区域巡查,未发现海内鱼类大量死亡的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硕昌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卜庄镇206国道7号,是一家肉禽宰杀加工食品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产生的废碱液、废润滑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过滤膜由原厂家回收。其余固废等委托有处理能力和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现场核查时,危废、固废台账记录齐全,产生处置数量一致,未发现倾倒危废和固废的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后卜村”共有耕地1700余亩。通过对后卜村耕地进行全覆盖踏勘,并使用无人机对耕地进行航拍,未发现后卜村耕地存在被倾倒的垃圾和固废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 昌邑市政府责成下营镇政府、卜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海洋事业发展中心、市环境卫生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规范固危废处置,杜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严格按照耕地保护有关规定,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43 | X3SD202506210067 | 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龙池工业园区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使用燃煤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邑市政府组织龙池镇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昌邑市龙池化工园区,是一家氯碱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建有1台130t/h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了炉内喷钙脱硫、电袋除尘、SNCR-SCR联合脱硝、SDS干法脱硫废气治理设施。 2.前期曾接到反映该公司使用燃煤的信访投诉。经调查发现,2025年5月5日,有车辆曾向该公司运送煤炭,煤炭存放于厂区未使用(计划用于点炉)。该公司已于2025年5月22日将储存的煤炭全部清理完毕。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新的煤炭储存及违规使用燃煤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 昌邑市政府责成龙池镇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违规使用燃煤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44 | X3SD202506210089 | 潍坊市临朐县辛寨街道土埠店村存在假借修路名义盗挖四十余亩农田采砂售卖情况(北起泉子崖村、南至苏家河养殖场、东邻苏家河农田),且在农田内随意堆积碎石土渣。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临朐县政府组织辛寨街道办事处、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临朐县辛寨街道泉子崖社区土埠店村东(北起泉子崖村、南至苏家河养殖场、东邻苏家河农田),该地块是因丹河改道形成的闲置旧河道,土地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面积约13亩。 2.经调查,土埠店村村委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题,于2014年研究谋划道路修建工程。2014年4月17日,土埠店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经请示原县砂管局批复同意后,土埠店村在闲置旧河道内组织实施了采砂作业,全部用于村庄道路建设。经现场巡查和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农田内随意堆积碎石土渣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砂石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临朐县政府责成辛寨街道办事处、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45 | X3SD202506210186 | 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金马路西北角淄博烧烤外墙装饰灯带存在光污染,夜间店外摆摊噪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餐饮店铺为潍坊高新区醉香村餐饮店,位于桐荫街金马路西北角,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该店铺共2层,沿1层、2层外立面造型悬挂装饰灯带,每晚营业至24:00左右,营业结束后关闭灯带。 3.该店铺夜间经营高峰期,存在疏导部分顾客至店外摆桌就餐问题。 | 属实 | 消除光污染,规范经营秩序,杜绝噪声扰民。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引导餐饮店铺夜间经营期间关闭装饰灯带,目前商家已自行拆除1层灯带,2层灯带已切断电源。 2.督促餐饮店铺规范经营秩序,引导顾客店内就餐,避免噪声扰民。 3.加强对餐饮店铺巡查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 已办结 | 无 |
146 | X3SD202506210191 |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茁山子村联强机械有限公司东侧存在一家无名洗砂场,无环保手续,违规作业,扬尘、噪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洗砂场”实为邱某某洗砂场,位于营丘镇茁山子村联强机械有限公司东侧,占地约14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洗砂场未生产,场内有1套洗砂设备,洗砂设备边有少量污泥,有生产迹象。现场堆存约1.2万m?砂石,已苫盖。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洗砂场生产时有扬尘、噪声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杜绝非法洗砂问题发生。 | 昌乐县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取缔该洗砂点,责令邱某某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砂石和污泥。已于6月25日完成。 2.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洗砂行为,发现扬尘、噪声扰民的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47 | X3SD202506210204 |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钱家庄村中间的养牛户粪便堆放,异味扰民,下雨时粪污外排。村东南角(昌乐亿家集成房屋厂东南角)存在成群散养羊,雨天粪污流入村前小河,污染周边水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朱刘街道办事处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钱家庄村中间养牛户”实为刘某某养牛户。经了解,刘某某曾在其位于钱家庄村的老宅内养牛,已于2020年停养。经现场核查,牛棚内未进行养殖,堆有杂物,现场无异味,未发现粪便堆存及粪污外排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钱家庄村村东南角(昌乐亿家集成房屋厂东南角)”为果园及玉米田,面积约30亩。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成群散养羊。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在此处有成群散养羊及粪污排放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杜绝违规处置粪污问题发生。 |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朱刘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养殖户规范养殖活动。 2.加强巡查,杜绝违规处置养殖粪污影响周边环境。 | 已办结 | 无 |
148 | X3SD202506210207 |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万山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夜间烟尘废气直排、暗管渗井排放污水、异味扰民等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乐县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朱刘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万山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万山路中段,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110万吨焦化项目烟尘废气处理情况为:(1)预破碎机房、破碎机房排气经单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2)装煤、推焦、出焦时废气经收集后经地面除尘站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3)焦炉加热时煤气燃烧废气通过脱硫脱硝处理后经60m烟筒排放;(4)干熄焦排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按要求安装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废气直排问题。 3.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煤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湿熄焦过程产生的熄焦废水。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400m?/天,经“预处理+A?O+混凝+深度处理+RO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无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经对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暗管、渗井排放污水的问题。 4.现场核查时,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6月28日,朱刘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昌乐县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朱刘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指导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各项环保管理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异味管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强化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3.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9 | X3SD202506210211 |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歇头仓村西首(102省道南侧)和食为天酒家院内(102省道歇头仓路段)2处存在无手续、未批先建砂石破碎筛选点,噪音、粉尘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乐县人民政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歇头仓村西首”为昌乐铭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沙石存放点,位于昌乐县乔官镇歇头仓村西首(102省道南侧)。经现场核查,该加工点为闲置空地,未发现生产设备及生产作业痕迹,堆存有3处用防尘网覆盖的沙堆(约600立方米)。 2.信访件反映的“食为天酒家院内”为昌乐铭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破碎筛选点,位于昌乐县乔官镇歇头仓村西北角,未办理相关手续。经现场核查,该处有1台老式颚式破碎机、1组传送带和1台拖筛,机械均多年未用并分散放置。有3处用防尘网覆盖的石堆(约600立方米),现场没有筛选作业的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该处存在扬尘和噪声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乔官镇人民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昌乐铭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尽快清理废旧设备和物料,已于6月22日完成。 2.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石子行为,发现扬尘、噪声扰民的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50 | X3SD202506210229 | 潍坊市安丘市多家企业存在环保设备长期不使用、废气和粉尘直排大气等问题,部分玻璃钢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停用。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安丘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近年来,安丘市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抓好工业源监管,对辖区内700余家涉气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管控。通过大气专项监督帮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辅以走航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强涉气企业监管。2024年以来,已有13家企业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 2.为提高玻璃钢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安丘市政府于2019年开展玻璃钢生产企业生态环境和安全问题综合整治,引导玻璃钢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将数据传输到安丘市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平台。经核查,安丘市已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玻璃钢企业34家,其中3家企业因市场原因长期停产,在线监测设备处于停运状态,其余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安丘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涉气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引导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玻璃钢企业做好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1 | X3SD202506210246 |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利源纺织公司(承包大富印花有限公司车间)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1.环评手续不足新上多条印花生产线。2.该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车间风道破损,废气直排外环境。3.废水不达标排放。4.第三方烟气检测机构数据造假。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昌邑市政府组织柳疃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利源纺织公司”实际是昌邑市浩森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昌邑市大富印花有限公司染厂车间、第二车间生产经营。昌邑市大富印花有限公司印染项目建有印花生产线6条(第一车间和第三车间各1条印花生产线,第二车间和染厂车间各2条印花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时,昌邑市浩森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第二车间和染厂车间均未生产,正在进行厂房、设备改造,2021年昌邑市大富印花有限公司曾违规私上2条印花生产线,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已对此进行立案处罚。 2.租赁车间配套建设了静电吸附+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已完成废气收集管线改造,管线完整无破损。 3.租赁车间生产废水排入昌邑市大富印花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潍坊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近年来生产期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查看历史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该公司委托山东同济信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2023年6月至今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8份,昌邑市政府已商请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检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研判。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 昌邑市政府责成柳疃镇政府、市市场监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规范污染设施运行,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待企业投产后开展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4.根据审查、研判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152 | X3SD202506210251 |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山东昊邦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寿光经信局审批立项备案时间为2010年8月,但烧碱项目审批权限应为省发改委,后续的环评审批不合法。2.新建设的24万吨烧碱改造项目为60万吨/年离子膜项目的子项目,同样存在违规问题。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寿光市政府组织侯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山东昊邦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昊邦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主要生产销售氢氧化钠、氯、氢气、盐酸、次氯酸钠、氯苯等。目前,该公司建有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和24万吨/年烧碱浓缩项目,两个项目的审批手续齐全。 2.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由原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1月11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鲁环审〔2011〕6号);该企业于2018年4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开展了竣工验收;2020年8月4日,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等文件规定,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补办了该项目的立项手续(项目代码:2108-370700-04-01-506049),省发改委网站公示了“全省继续保留实施“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该项目位列其中。 3.经核查,该公司“24万吨/年烧碱改造项目”是将“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产品“32%烧碱”通过碱浓缩加工为50%烧碱,总产能不变。2022年10月25日,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了立项备案手续(项目代码:2210-370700-04-01-819356)。该项目于2023年3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寿环审表字〔2023〕6号);2023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2024年5月17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4年7月,开展自主验收。现正常生产。 | 部分属实 | 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在手续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落实好治污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治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寿光市政府责成侯镇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手续办理和现场管理,确保其项目手续合规齐全、环境治理措施有效落实。 | 已办结 | 无 |
153 | D3SD202506210064 | 济宁市任城区唐口镇程庄村修建龙拱港铁路专用线期间将建筑垃圾和废水排放至耕地,污染土地。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交通运输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全长9.229km,起自新兖铁路龙拱港站(原济宁西站)西南侧,终到龙拱港作业区北侧安居站,由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建设运营。该专用线途经唐口街道程庄村段长约630米,全部为平铺铁轨。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为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占地50.1223公顷,规划、用地、施工、环评、验收等手续齐全,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投入使用。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道砟、混凝土块等构筑物弃料,集中收集后规范处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2.现场调查时,该铁路专用线正常使用,发现铁路专用线北侧项目建设区内遗留部分道砟等建筑物料。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 任城区政府责成区交通运输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口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对遗留道砟等建筑物料进行清理。6月22日,该企业已对物料清理完毕。 2.强化日常监管,规范铁路运营管理,保持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严防污染扰民。 | 已办结 | 无 |
154 | D3SD202506210067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六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110062号“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六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10012不满意,举报人认为:高架桥西侧已经安装隔音板,但是西侧小区距离高架桥远大于保利城的距离,要求在高架桥东侧安装隔音屏。”的调查核实情况“2025年6月6日至7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该小区35号楼803露天阳台开展昼间夜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昼间均值为61分贝,夜间均值为52.7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济宁市快速路工程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检测结果不应该以均值来计算,不符合国标3096相关法律规定,应该以最大值计算,并且济宁市内各个小区内检测标准不统一,保利城小区应该是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济宁市政府组织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内环高架桥”即济宁市快速路工程的一部分。2019年4月,济宁市快速路工程一期工程—宁安大道快速路(任城大道至济邹路南段)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通车。2020年6月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0年7月,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9月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项目建设完成。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项目于2020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晚于快速路工程建设时间,因此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未包含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小区段声屏障安装工程。经调查核实,该小区建筑退让快速路主线道路红线最近距离约为60米,防范距离符合《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版)》技术规范要求。该项目公示、房屋销售及签订购房合同时,项目开发商均按规定公示和告知了住房可能受到交通噪声等影响;项目开发商在建设施工时已对所有住宅楼加装了“三玻两腔”中空玻璃等隔音设施。但因该小区距离快速路较近,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经调查核实,城投保利创智中心住宅小区面积小于0.5平方公里,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因此在《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中,该小区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该小区建设时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2023年7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了《关于对<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的解释说明》,按照“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原则上适用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该小区当前原则上适用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6月23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该小区35号楼803露天阳台开展昼间夜间噪声检测,检测过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对该小区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进行了检测,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6.9分贝,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49.8分贝,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声级为66.2分贝,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但未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需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 | 部分属实 |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 济宁市政府责成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业务指导和支持。 2.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高架桥临近保利城路段巡查执法力度,加大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力度,减少拥堵时鸣笛、胎噪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好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引导,保障群众权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5 | D3SD202506210075 | 济宁市邹城市香城镇小洪洋村村南侧耕地被占用建设化粪池,污水流淌至耕地,污染农田。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香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化粪池位于邹城市香城镇小洪洋村正南,为该村一村民占用他人耕地建设而成。该化粪池建于该村民房屋院墙西侧,为砖混结构,长1.5米、宽1米、深1.5米。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水流淌至耕地的情况,但存在化粪池清理不及时、污水外溢污染农田的隐患。 | 部分属实 | 做好农村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邹城市政府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香城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建设化粪池的村民及时清理化粪池,严防污水外溢。同时,督促其将化粪池改建至其他合适位置,对原化粪池拆除并恢复耕地原貌。目前,该村民正在合适区域建设新的化粪池。 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厕所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6 | X3SD202506210078 |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卧佛山村东1500米伟腾石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盗挖耕地、非法出售砂石行为,两次盗挖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9日-5月29日、2022年7月-9月,共破坏耕地20余亩。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汶上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伟腾石业有限公司”为汶上县伟腾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2019年3月该企业矿山废渣回收利用项目通过原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1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企业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该企业占地面积45.24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核查,2021年1月至5月,该企业在厂区西南侧以建设沉淀池、排水沟名义,挖掘部分奥长花岗岩等矿产资源进行售卖,挖掘土地面积约5.28亩。2021年6月,该企业陆续对采挖区域进行回填,同年10月回填完毕。2024年1月,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相关信访举报后介入调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块动用矿产资源量进行核实,但因地质原因难以估算开采资源量,且该企业违法开采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故依法未给予其行政处罚。 3.调阅该企业厂区所在区域2022年以来遥感影像进行比对,未发现2022年7月至9月非法开采、破坏耕地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 汶上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巡查排查,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已办结 | 无 |
157 | X3SD202506210098 |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山西头村青石山存在违规开采砂石问题。2.2018年王付村东路口西南侧违规侵占耕地30余亩修建大型加油站,且加油站批复用地与实际用地相差4余亩。 | 济宁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西头村青石山”,实为盘龙山,属邹城市和曲阜市共有。盘龙山邹城市区域内仅有1家矿山开采加工企业,为山东港利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大束街道山西头村北,主要从事石材开采和加工,因市场行情影响暂时性停产。该企业2016年7月首次申领采矿许可证,并于2020年3月、2021年7月、2024年7月对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延续,中间无间断。当前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018年12月企业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项目通过原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2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该企业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开采情形。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盘龙山区域未发现违规开采砂石行为。 2.信访件反映的“加油站”实为邹城市多好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大束街道王傅庄村南侧北外环路与东外环路十字路口西南。经调查,该企业曾于2019年5月在未经相关部门用地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加油站,违法占地13.63亩,其中耕地3.78亩,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部分用地超出批复用地范围,超出面积为4.16亩。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严查非法开采、违法占地问题。 | 邹城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束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邹城市多好能源有限公司超出批复范围用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6月23日立案调查。 2.强化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严查非法开采、违法用地等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8 | X3SD202506210119 |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东山存在破坏树木修建房屋行为,破坏生态环境。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至24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东山”,实为盘龙山,属邹城市和曲阜市共有。调查组对大束街道山西头村东侧山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2处房屋和1家矿山开采企业(山东港利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处房屋中,一处现为羊舍,于2021年用石块和彩钢瓦搭建而成,该处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另一处为居民住房,于2000年建成,后为保障居住安全于2023年对该房屋进行过修缮。经对比2022年以来的遥感影像,羊舍和居民住房改建、修缮等行为,均在原有建筑上进行,未扩大建设范围,无砍伐树木行为。山东港利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建设的加工车间和办公楼(钢架结构),均在废弃矿坑基础上建设,废弃矿坑内无树木。经比对2017年以来遥感影像,该公司2017年至今未建设其他车间和办公楼,无砍伐树木建设房屋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查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 邹城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束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保护林业资源,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加强普法宣传,培养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意识。 | 已办结 | 无 |
159 | X3SD202506210173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八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30077号“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桃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长期存在多种环境污染行为。1.桃源有限公司所属各养殖场直排大量未经处理废气。2.部分养殖场暗管直排污水。3.部分养殖区域漏粪板下方无防渗措施,粪污渗透污染地下水。4.兖州区颜店镇冷藏厂北侧废弃鱼塘填埋大量包装袋、建筑垃圾、废弃保温材料等工业固废(深度超4米)。具体情况如下:兖州区颜店镇马海种鸭场、兖州区颜店镇李宫种鸭场、曲阜市尼山镇西余村北圣地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邹城市张庄镇簸箕掌村樱源农牧有限公司、微山县马坡镇东程楼村百思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邹城市张庄镇王庙村复康路樱源农牧有限公司、邹城市香城镇泉香路西南500米朵朵采摘园、邹城市香城镇康桃村养殖场、邹城市香城镇于桃村萱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暗管直排超标废水入农田及水沟。兖州区颜店镇马海种鸭场20养殖棚、兖州区颜店镇李宫种鸭场21养殖棚、兖州区颜店镇张刘种鸭场14养殖棚、兖州区颜店镇故县种鸭场29养殖棚、兖州区颜店镇郭楼种鸭场15养殖棚存在养殖区域漏粪板下方无防渗措施”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针对边督边改第1点“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内无桃源有限公司”,实际应为樱源有限公司。2.针对边督边改第2点“兖州区颜店镇张刘种鸭场实际名为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张刘养殖场,兖州区颜店镇故县种鸭场实际名为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故县养殖场,兖州区颜店镇郭楼种鸭场实际名为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郭楼养殖场”,实际为樱源公司。3.针对边督边改第3点,微山县百思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被罚款后仍继续外排。4.针对边督边改第5点“调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5家养殖场养殖区域漏粪板下均设有厌氧贮存发酵池,发酵池底部铺有发酵垫料,厌氧发酵池四周采用砖混结构,未发现粪污渗透问题”,实际底部直接利用土地下渗。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至23日,济宁市政府组织兖州区政府、微山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更正举报的“樱源有限公司”位于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禽类屠宰、其他饲料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现实际经营范围无畜禽养殖。该公司于2021年11月租赁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厂、冷藏厂、饲料厂车间及设备从事熟食生产、畜禽加工及肉鸭饲料生产等。该企业排污许可在有效期内。 2.信访件反映的“张刘种鸭场、故县种鸭场、郭楼种鸭场”均为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所属养殖场,未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均分别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排污登记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与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一致。调阅以上养殖场环评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其建设单位均为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樱源有限公司与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为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隶属关系,除樱源有限公司租赁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场地设施外,双方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3.信访件反映的微山县百思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采用干法饲养,产生的废水为鸭舍冲洗水,鸭舍冲洗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池沉淀,沉淀后使用干湿分离机分离,分离后的干粪发酵后用于还田或出售给生物饲料厂,分离后的废水进入橡胶囊发酵后稀释还田。该企业目前已经停止养殖,现场调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水、粪污偷排情况。 4.信访件反映的兖州区颜店镇马海种鸭场、李宫种鸭场、张刘种鸭场、故县种鸭场、郭楼种鸭场等5家养殖场均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养殖区内分成活动区和饮水区,饮水区铺设有漏粪网板,下设厌氧贮存发酵池,发酵池底部铺有稻壳、锯末等垫料,并加施厌氧除臭菌剂,对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处理;漏粪网板与垫料间隔60厘米,厌氧发酵池四周采用砖混结构,预防粪污外溢外渗。现场调查发现,这5家养殖场养殖区内相关区域均铺有发酵垫料,无液体渗出,未发现直接利用土地下渗粪污情况。6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5家养殖场开展了地下水检测,其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管指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严防环境污染。 | 济宁市政府责成兖州区政府、微山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养殖,在饮水线下增设集水碗,防止水滴落到发酵垫料;对生态发酵床垫料开展定期巡查,增加垫料铺洒频次,发现渗漏及时更换,杜绝粪污污染环境情况。 2.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帮扶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规范化处置等的指导,强化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0 | X3SD202506210244 | 济宁市鱼台县滨湖街道高庄村鱼台县西支河入湖口流域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拆除旧桥涵,损坏路面情况,后续建设因资金问题停滞,影响村民生活。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鱼台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滨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鱼台县西支河入湖口流域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项目,占地面积约268.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基底修复、植物种植平台构建、岸坡植物缓冲带、水生植物种植等,该项目相关手续齐全。 2.调查发现,该项目2024年10月开始建设,已完成设计规划工程量的80%,后因建设资金问题,岸坡植物缓冲带、部分沟渠的桥涵及部分路面未完工,对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鱼台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滨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监督项目全面实施;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尽快复工,优先完成桥涵、路面等直接影响村民生活的建设内容。 2.加强宣传沟通,及时向群众通报施工进度,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1 | D3SD202506210082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司家庄村粥店路东、泰肥铁路线南、领秀城小区二区北侧之间的空地堆放很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岱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点位为岱岳区粥店街道司家庄村旧村改造工程拆迁后空地,面积约80亩,空地中间有长约100米、宽3米的便道,两侧零散堆放部分建筑(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为周边小区早期产生,现场无异味。 | 属实 | 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常态化管理,切实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 岱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护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对现场存放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置,6月23日已完成清理。 2.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162 | X3SD202506210006 | 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峦湾崖村占用农田安装光伏,砍伐树龄100-200年的古梨树120多棵,破坏生态环境。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岱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光伏项目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张镇一期5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其中涉及夏张镇峦湾崖村1195亩地,2023年10月完成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202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5月光伏市场化并网项目获批。 2.信访件反映的“占用农田安装光伏”问题。经调查,项目占用峦湾崖村现状地类为园地、其他草地,不占压耕地及基本农田。 3.信访件反映的“砍伐树龄100-200年的古梨树120多棵”问题。经调查,2025年6月峦湾崖村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同意开展光伏项目地上附属物清点及清理工作。经了解,该项目在峦湾崖村共涉及村民自种梨树40棵,树龄均在30年左右,不属古树名木,目前正在清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违法占用农田、毁坏古树名木等行为。 | 岱岳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清理工作不超范围,光伏项目建设不破坏生态环境,严防出现破坏古树名木等行为。 2.督促项目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土地复合利用方案要求开展光伏方阵建设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63 | X3SD202506210070 | 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徐家平村东北200米山东坤鹏商贸有限公司在复垦整理区域、料场北部区域、厂区内西部、宁汶砂场内,非法盗取砂石,并用淤泥、建筑垃圾、洗砂泥等物料进行回填。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宁阳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坤鹏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鹤山镇徐家平村东北约200米处,从事砂石加工,该企业自2023年以来处于停产状态。 2.信访件反映的“复垦整理区域、料场北部区域、厂区内西部”,均位于山东坤鹏商贸有限公司院内及北侧相邻区域。2023年2月-3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该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线索,对复垦整理区域、料场北部区域、厂区内西部13处点位进行深挖探测,发现存在地砂丢失,洗砂泥、建筑垃圾回填情况。县公安局于2023年3月立案侦查。 3.信访件反映的“宁汶砂场”为宁阳县鹤山镇徐平宁汶砂场,位于宁阳县鹤山镇徐家平村西北,2016年办理采砂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8日,许可证期满后不再采砂。现场调查核实,该区域土地平整,已栽植树木。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巡查,严厉打击盗采砂石行为。 | 宁阳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填埋建筑垃圾区域、宁汶砂场进行检测评估,根据场调结果开展后续工作,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砂石资源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打击盗采砂石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4 | X3SD202506210176 | 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浊北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2家养鸡场、1家养羊场,距离周边村庄200米,异味扰民。2.浊北村孙汶路边有一家木材加工企业距离周边村庄150米,噪声扰民。 | 泰安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2日,肥城市政府组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2家养鸡场、1家养羊场,距离周边村庄200米,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浊北村以北约1000米处有两家相邻的养殖场,一家为养鸡场,一家为养羊场,距离西侧最近的东王村约250米。养鸡场目前无存栏,院内有南北两栋棚舍,每年养殖雏鸡2批,养殖周期为1个多月,每批大约1000只左右,由于育雏阶段产生的粪便较少,由周边种地农户作为农家肥运走使用。养羊场现存栏43只,全部为圈养,产生的羊粪在每年秋种之前,由周边种地农户作为农家肥运走使用。现场调查时,养鸡场环境卫生状况较好,无明显异味,养羊场存在轻微异味。 2.信访件反映的“浊北村孙汶路边有一家木材加工企业距离周边村庄150米,噪声扰民”问题。木材加工企业为浊北村村民张某某经营的个体木材加工点,属环评豁免项目,位于孙汶路以南,距离东王庄村最近约200米。该加工点有找圆机1台、旋切机1台,均安置于钢结构生产厂棚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加工点厂界加工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 肥城市政府责成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汶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浊北村养殖散户保持环境卫生,通过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异味扰民现象。 2.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65 | D3SD202506210001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九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009“威海市荣成市赵家岭村东至石窝子道以西、西至公路、北至山岚子边、东至谭家庄地界、南至石窝子南边的地块内存在非法采矿、盗采砂石情况。该地块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地块内一原本占地十多亩、深度约五六米的水库被垃圾填满,露天裸露着大量白色垃圾,水库水质受到污染”的调查核实情况“该区域实际为原万达采石场,总面积约14亩。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矿坑周边裸露地存留水进行水质检测。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建筑垃圾整改,确保7月底前全部清理到位,并按要求规范化处置”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实际亩数是24到26亩,只拉走了部分的可燃烧垃圾,又将不可分解的垃圾以别的名义就近掩埋,清运车辆没有运输垃圾资质,在地表进行水质检测,未在垃圾填埋处检测水质。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综合执法局、城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实际亩数的问题。14亩是指赵某承包信访件反映区域的实际使用面积。原万达采石场(2008年6月注销)以前租用该地块,面积约29.8亩。 2.关于垃圾处置问题。此前,接信访举报,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西街道办事处自6月1日起督促赵某对填埋范围进行开挖,并对周边进行探点检测,确保建筑垃圾填埋区域排查无遗漏。目前,已开挖填埋建筑垃圾面积约3亩,已规范处置垃圾3460.63吨,其中,可燃垃圾运送至焚烧厂焚烧,建筑垃圾运送至有资质的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处理,剩余部分正在继续清理。因6月20日降雨,现场北侧谭家庄村一处泥路出现积水,6月21日,赵某私自将挖掘的渣土运至该路段平整道路。6月21日,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进行制止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已立案调查。截至6月22日,已将倾倒在谭家庄村的渣土共计1800吨全部清理完成,并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 3.关于清运车辆资质问题。经查,自6月1日起至6月23日,赵家岭外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共13辆、运输90车次,车辆均有运输资质;赵某私自雇用转运渣土车辆共14辆,均有运输资质;赵某私自雇用平整道路的车辆共3辆,均无运输资质。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对该行为进行调查。 4.关于水质检测问题。6月5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现场查看,填埋区未发现积水,在矿坑南侧存在少量积水,因此对矿坑南侧裸露地存留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要求。后期矿坑继续清挖建筑垃圾出现积水,将及时进行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城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现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安排专人24小时现场督导整改,确保7月中旬前全部清理到位,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 2.全面核查现场运输车辆资质,避免违规运输建筑垃圾。对私自倾倒建筑垃圾及使用无运输资质车辆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查处。 3.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现场处置进展,对问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6 | D3SD202506210002 | 威海市荣成市斥山街道盛家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生活污水改造项目改造不彻底,未接管网,导致污水直接排放到村内水沟内,造成河流污染。2.盛家村北侧生态园内散养大鹅,异味扰民。3.盛家村东北方向跃松汽修厂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设,破坏土地。4.汽修厂内一车厂内存放的汽车有漏油问题,污染环境。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9年,盛家村启动实施污水改造,采取集中处理模式,2020年完成。村庄内有8户房屋(其中2户长期闲置)因地势低未接入村庄污水管道,日常生活污水排入村内沟渠中。经现场调查,该处距离最近的斥山河超过1公里,未发现生活污水排入斥山河情况。 2.2025年4月收到群众举报,经查,该鹅棚为盛家村委集体经营,养殖大鹅900余只,棚舍离居民区504米,场内异味轻微,已督促完成清理。6月22日再次现场查看,鹅棚已清空,未发现复养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国有建设用地,跃松汽车修理厂已办理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现场未发现破坏土地情况。 4.跃松汽车修理厂主要经营汽车修理、配件零售、停车场服务业务。其中,厂区东侧、北侧车间为汽车修理及办公区域,厂区南侧和西侧为停车场服务区域,被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用于停放交通违法车辆和事故车辆,占地约5000平方米。经了解,在车辆进入停车场之前,该厂会对车辆发动机、油箱进行检查,如出现破损会对残油进行清空,并将废机油放置危废库暂存,但存在管理不到位偶有漏油问题。现场检查停车区域的车辆,未发现漏油现象。 | 部分属实 | 完成整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建设污水集中收集池或渗滤池等措施,对盛家村8户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2.加强巡查,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防范异味扰民。 3.督促该汽修厂加强对停车场内事故车辆的管控,防止发生油品遗撒的情况。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7 | D3SD202506210045 |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初村镇辇子村与纪家口子村中间一家打石子的厂房白天时间段加工石子有扬尘,机器噪音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组织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18文双项目施工方)、区建设局、初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石子加工厂属于G18文双高速工程配套项目,位于纪家口子村东北侧,距离村庄约500多米,G18荣乌高速文双项目施工红线内,2025年5月建成,环保手续齐全。该加工厂原料为高速施工所产生的挖方料,经破碎成碎石土,用于路基、路床及台背回填使用。加工厂的环保设施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采取安装封闭式钢结构大棚、高压喷淋及覆盖防尘网等措施。2025年6月4日、5日加工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碎石加工正常作业期间开展多次噪声监测和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6月22日现场调查时,石子加工设备处于停运状态,厂房周边高压喷淋设备正常运行,但厂区路面正在施工,产生轻微扬尘和机械作业噪声。6月23日,石子加工设备正常运行,区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运行状态下的厂界噪声、悬浮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降噪、抑尘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初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增加道路及施工现场洒水频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音、扬尘影响。 2.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68 | D3SD202506210080 | 威海市环翠区怡园街道龙湖春江天境11号楼1单元底商九能工厂店冷库内外机低频噪音扰民,影响时间段为每天22点-次日7点。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组织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区城管服务中心、怡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九能工厂店位于威海市高区龙湖春江天境小区11号楼1楼,主要从事冷冻海鲜、速食品等零售经营。该店冷库位于店铺西南角,约9平方米,冷库上方有约1.8米夹层,再上为居住层,冷库风机挂置于冷库顶墙,冷库压缩机位于店铺门外西侧。冷库温度高于零下15度时压缩机及风机自动启动,启动时有轻微噪声及震动。6月22日,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楼上居民家中昼夜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导店铺经营者降低噪声影响,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责成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区城管服务中心、怡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店主主动变更冷库风机位置并加装隔音减震设施,避免震动传导;在冷库压缩机上方加装隔音设施,避免噪声向上传导。预计7月15日前完成。 2.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店铺经营者落实相应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 未办结 | 无 |
169 | X3SD202506210049 | 威海市乳山市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排放污水至村南侧小河里,污染河流。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经济开发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生产氯化聚乙烯,环保手续齐全。针对脱酸工艺产生冲洗废水,该公司配套建设“中和+反渗透+三效蒸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t/d,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查阅台账,生产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其安装的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在线监测数据看,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因设备改造需要,该公司自5月8日起处于停产状态。 2.6月22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该公司开展全面检查,未发现污水违规私排情况。信访件反映的村南侧小河实为打磨村南侧的小河流,位于该公司东北方向约150米处,现场查看,该公司位于下游河段,未见污水排入小河情况。6月28日,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打磨村南河流进行检测,结果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 乳山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经济开发区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海大塑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根据检测结果,依法查处。 3.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0 | X3SD202506210079 | 威海市乳山市城区街道乳山贸易城海鲜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为乳山贸易城海鲜早市,每日凌晨2:00左右进货,营业时间为早上4点至8点。市场内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早市结束后,贸易城管理方(阳光物业)安排专职保洁员,清扫市场公共区域卫生和垃圾清运。现场查看,部分区域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地面存水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环境清洁、有序。 |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贸易城管理方加大环境卫生清洁力度,确保垃圾、地面污水即产即清,减少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71 | X3SD202506210131 | 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望岛河南岸1977烧烤城油烟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竹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望岛河南岸1977烧烤城”位于竹岛街道青岛中路东侧、望岛河南侧,距离周边最近的居民楼约120米。该区域共有环翠区渔港餐厅、环翠区哪吒闹海鲜店、威海叁木料理有限公司等3家餐饮店,均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6月22日现场调查发现,3家餐饮店经营过程产生油烟,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运行。6月23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3家餐饮店的油烟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餐饮店规范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 环翠区政府责成竹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店铺定期清理、检修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2 | X3SD202506210184 | 威海市荣成市崖头街道黎明中区159号楼南侧居民洗衣污水未接入污水管道,洗衣污水直排到硬化地面,污染环境。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崖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黎明中区159号楼建于90年代初,共五个单元50户。其中有10户居民不同时段在阳台使用洗衣机,排放的污水经个人安装的管道排放到楼南侧硬化地面。现场检查时,地面仅剩余少量污水,已由物业进行清理。 | 属实 | 完成整改,加强巡查,杜绝污水乱排。 |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崖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在黎明中区159号楼南侧新增设一条污水管线,将洗衣污水统一引流至污水主管网中,有效杜绝污水乱排现象,预计7月15日前完成。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3 | D3SD202506210036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青岛路与海曲路交叉口日出悦海大酒店西北角空地被占用建设铁皮屋,建设中焊接噪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东港区政府组织石臼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日出悦海大酒店位于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779号。现场调查发现,该酒店院内西北角处为空地,该酒店利用该空地建设一个简易铁皮棚(棚长6米、宽4.2米、高2.6米),焊接作业产生噪声。现场调查时,该简易铁皮棚主体已接近完工,未办理建设手续。 | 部分属实 | 加强城市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东港区政府责成石臼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日出悦海大酒店立即停止建设,拆除简易铁皮棚已建成部分。目前该空地已恢复原状。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4 | X3SD202506210013 | 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永利嘉园小区南沿街的兴旺烧烤(菏泽路店),烟道改造,油烟低空排放,油烟异味和经营噪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东港区政府组织秦楼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信访反映的兴旺烧烤(菏泽路店)位于东港区秦楼街道菏泽路与五莲路交会处、永利嘉园小区南沿街(一层),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0米,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进入自制烟道,烟道自店内引至店外地面,排烟口距离地面约20cm,四周设置1.4米铁皮围栏。 2.现场调查时,该店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无油烟逸散,有轻微异味,顾客就餐时有噪音产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外排油烟和噪声进行检测。油烟、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频次,督促餐饮业户规范经营,减轻噪音、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东港区政府责成秦楼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店进一步整改烟道设置,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优化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 2.责令兴旺烧烤(菏泽路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清洗台账;在店内设置“禁止大声喧哗”提示牌,配备秩序引导员,劝导顾客文明就餐。 3.加大日常监督,增加巡查频次,发现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5 | X3SD202506210046 | 日照市五莲县石材产业园祥龙石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较重,锯泥倾倒在厂房附近农田内,废水随意排放,废弃物料随意丢弃。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五莲县政府组织街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祥龙石业有限公司实为五莲县祥龙石业有限公司,位于五莲石材产业园石材大道西、林街路北,共建有2个生产车间,以花岗岩荒料为原料,通过湿法切割、打磨、切边等工序生产建筑用石,配套建设了10个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环保手续齐全。厂区配备了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压滤产生的锯泥收集于锯泥暂存池内,由五莲县财金集团统一运至锯泥利用企业进行处置,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建立了锯泥产生台账和转运管理台账。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及厂区地面清理不彻底,存在积尘。厂区外南侧堆放了待售卖的部分半成品料,未发现锯泥倾倒附近农田、废水随意排放迹象。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五莲县政府责成街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督促该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立即清理厂区和车间积尘,并保持整洁。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2.督促企业6月24日前清理堆放在厂区外的半成品料。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3.加大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厂外经营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6 | D3SD202506210013 | 临沂市兰山区北园路兰山街道北园华府小区6号楼和7号楼电梯井内存在污水,污水来源不明,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兰山街道办事处、兰山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北园华府6号楼位于北园路北园与青杨路华府小区西侧中间位置,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6号楼与7号楼共12个电梯机坑及管道井均未发现积水和异味问题。经对6号与7号楼15户住户进行走访,均表示未发现电梯积水及异味问题,但存在返潮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定期巡查,保障电梯井内干燥。 | 兰山区政府责成兰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定期巡查,及时抛洒石灰用于返潮吸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77 | D3SD20250621001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八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30043号“临沂市兰山区城建锦绣府3号楼1单元电梯共振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经入户走访,顶层业主距离电梯机房最近的房间有轻微噪声。”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调查情况和处理措施属于虚假上报,次顶层业主家所有房间都有噪音,向督察组投诉之前有电梯公司、物业到家中听过,投诉后部门未到现场处理,相关单位也未提供解决方案,目前没有任何处理进度。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山区政府组织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兰山区住建局、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6月4日接到第八批X3SD202506030043号信访件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电梯维保单位实施了调整抱闸动作间隙,升级电梯主板程序,清除电梯导轨油污、更换轿厢和对重靴衬及对电梯钢丝绳使用气铃放气等降噪措施。 2.6月16日晚,金雀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人员到次顶层业主家中座谈,经现场沟通,其表示同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室内开展噪声检测。 3.现场调查后,物业管理单位及开发商已于6月23日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对9-11楼层进行隔音降噪,同日,次顶层业主提出指定由上海复达检测公司入户检测。6月26日,由次顶层业主指定的上海复达检测公司已入户完成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 部分属实 | 积极沟通,定期维保,推进整改,减少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金雀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定期维保电梯,并于7月16日前完成电梯隔音措施整改。 2.做好沟通协调,争取业主理解。 3.根据检测结果将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8 | D3SD202506210043 | 临沂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王家埠村村里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因梅家埠街道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王家埠村、钟家埠村2024年8月12日启动拆迁。 2.现场调查时,王家埠村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已使用防尘网进行全面覆盖,拆迁工地内存在少量附近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存放建筑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梅家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对拆迁区域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9月30日前依法依规处置。 2.梅家埠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卫公司已完成拆迁区域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9 | D3SD202506210044 |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凯立矿业生产时将废水排放至村无名水库,造成水污染,至今无人清理。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尚岩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山东凯立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位于白水牛石后村,二选厂及尾矿库项目位于石龙口村。该项目2012年8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月20日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4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市场行情原因处于停产状态。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水库实为该项目汇水池,已做防渗处理,位于生产区东侧,面积约15亩,主要用来收集精矿压滤出水及尾矿排水并全部回用选矿工序,不外排。经对汇水池周边排查,未发现溢流沟渠及排放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兰陵县责成尚岩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督促该公司依法依规生产,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2.督促该公司依法公示相关项目内容,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3.尚岩镇政府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80 | D3SD202506210078 | 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天鑫矿业公司矿区内东侧存在贩卖渣土,大车运输渣土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沂水县政府组织杨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天鑫矿业公司矿区内东侧存在贩卖渣土,大车运输渣土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的问题。经调查,2025年3月,杨庄镇南仉林村村民陈某某收购日照汇和矿业有限公司风化砂866吨,暂存于临沂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外南侧(非“矿区内东侧”)空地上,后售卖至江苏省东海县中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物料装卸和车辆进出场地时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现场调查时,陈某某存放的风化砂已全部售卖。经对天鑫矿业公司矿区内东侧排查,未发现存在贩卖渣土的行为。 | 基本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沂水县政府责成杨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监管责任。 | 已办结 | 无 |
181 | X3SD202506210027 |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前韦屯小区39号居民楼的配房储物间内安装网络机电设备(临沂市广电网络公司),辐射、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兰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网络机电设备为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于韦屯小区39号楼1号车库设置的有线电视机房,该车库由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于2006年购置,用于兰山街道周边5万余户群众提供有线电视服务。机房内主要设置中兴OTN传输设备、中兴OLT设备、华天UPS设备、凌云天博光放大器设备,未设置无线信号传输设备。 2.经现场调查,该机房正常运行,现场存有轻微噪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同附近居民耐心解释了机房设备为有源传输设备,其辐射情况远远低于日常使用的手机和家庭使用的路由器等设备。因该机房靠近交通干道,噪声背景值较高,机房噪声不明显。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辐射、噪声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但楼上住户反映夜间能听到轻微嗡鸣,影响休息。 | 部分属实 | 积极沟通,减少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兰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经与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沟通,其同意于7月10日前完成重新选址并进行搬迁。 2.做好沟通协调,消除群众误解。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2 | X3SD202506210029 | 临沂市兰陵县大仲镇大仲村多家生产棺材的企业,无相关手续,有油漆工艺,粉尘、异味和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县民政局、大仲村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兰陵县大仲村镇大仲村无生产棺材的企业,但镇辖区内有19家棺材加工家庭作坊,主要以方木为原料,经切割、刨面、组装、刷漆生产棺材。切割、刨面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刷漆工序均使用环保型水性涂料,每口棺材用量约1KG,平均每户年用量约80KG。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此类项目为C203木质制品制造,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经现场调查,每家作坊生产工艺基本一致,电锯切割时产生粉尘和噪声,刷漆工序存在异味。6月2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取2家棺材加工作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和噪声进行检测,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大仲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大仲村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辖区内棺材加工作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加强日常保洁,优化作业时间,减少粉尘、噪声、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指导棺材加工作坊加强环保管理,减轻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83 | X3SD202506210033 | 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水沟村村东有一家无名冷藏厂,6月份以来向河道内偷排大量污水,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武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冷藏厂”实为平邑县武台冷藏冷库,该企业冷库及果品初加工建设项目于202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8月完成排污登记,2022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年加工果品量3000吨。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一次清洗—劈桃—去核—淋碱—二次清洗—去皮—三次清洗—预煮—冷却清洗—入库,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A?O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根据环评要求用于周边附近村庄农户的2000亩农田灌溉,不外排入河。 2.2025年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接群众举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发现该企业杏瓣清洗生产废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鲁埠河,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3.6月22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淡季期间废水产生量每天不足2m?,未发现向河道内偷排大量污水现象。 | 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武台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4 | X3SD202506210043 | 临沂市违规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货车,将不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纳入考核范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沂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临沂市违规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货车”的问题。2024年7月,按照山东省关于国三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和奖补的工作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相应工作方案,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要求,鼓励车主提前报废,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予以资金补贴,不存在“违规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货车”的问题。 2.关于反映“将不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纳入考核范围”的问题。鼓励淘汰工作开展以来,以工作简报形式定期对各县区淘汰进展情况进行提醒,并梳理推送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明细,但未对各县区进行考核,不存在“不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纳入考核范围”的问题。 | 不属实 | 加强宣传引导,稳妥鼓励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严防违规考核。 | 临沂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下发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公众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淘汰补贴政策。 2.严格按照省、市淘汰补贴方案要求,稳妥开展鼓励淘汰、财政补贴等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考核排名等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85 | X3SD202506210045 | 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沂水一中附近多家印刷厂无环保手续,异味扰民,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龙家圈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沂水一中附近多家印刷厂无环保手续,异味扰民,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排查,沂水一中附近共有5家印刷企业,分别为沂水鸿图印务有限公司、沂水县双正印务有限公司、沂水县长虹印刷厂、沂水汇升印务有限公司、沂水锦宏印务有限公司。5家公司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以塑料薄膜、水性油墨、无溶剂胶水、稀料为原料,经开料、印刷、复合、分切、熟化生产食品包装膜,印刷、复合、熟化工序配套建设催化燃烧+活性炭处理设施。 2.经调查,上述5家公司占地均为备用机场用地,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均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调查时,5家公司因生产淡季无订单均未生产,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周边无明显异味。 | 基本属实 |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巡查,确保企业依法规范生产。 |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龙家圈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以上5家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龙家圈街道办事处责成沂水鸿图印务有限公司、沂水县双正印务有限公司、沂水县长虹印刷厂、沂水汇升印务有限公司、沂水锦宏印务有限公司5家企业于2027年7月31日前搬迁,并指导5家企业合规选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印刷行业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6 | X3SD202506210059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再生资源购销站、罗庄区傅庄街道一处废旧车辆拆解回收点(东徐林村村委公交车站)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拆解发动机,产生油污污染。2.切割作业,造成大气污染。3.噪声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商务局,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陵县磨山再生资源购销站位于磨山镇河北村,主要从事废旧二轮、三轮电动车(不含电池)拆解—分类—挤压—打包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项目2024年10月30日完成排污登记,2025年3月18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2025年4月21日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现场调查时,该购销站正在进行拆解,无切割作业。现场未发现存放及拆解发动机痕迹,地面无油污。运输、装卸、拆解过程中敲击作业产生噪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6月22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购销站进行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罗庄区傅庄街道一处废旧车辆拆解回收点为临沂强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距离最近住户约1000米,主要从事外购废旧二轮、三轮电动车架(不含电池、发动机)人工分拣、切割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该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2024年10月21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建有剪切机1台、压块机1台、等离子切割机2台、气割机(使用氧气和罐装煤气)2台,切割工序配套建设移动式烟尘净化器2台。现场调查时正常生产,厂区内未发现存放及拆解发动机迹象,地面无油污污染痕迹。切割工序正常生产,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噪声主要来自装卸、切割、压块工序。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颗粒物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1.兰陵县政府责成磨山镇政府、县商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磨山镇政府加强巡查,督促该购销站在密闭空间内拆解作业,优化运输、装卸、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2)县商务局指导该购销站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开展拆解发动机、切割作业。 2.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调整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87 | X3SD202506210066 | 临沂市平邑县保太村梦牌新材料公司未上传在线检测数据,实际在线数据环保各项总量超过环评审批要求,厂区建设烧煤、烧颗粒两用锅炉与环评不符,夜间烧煤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保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保太镇万庄村东南,年生产石膏粉40万吨、石膏板65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2023年8月取得节能改造项目环评批复,2023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建有4台生物质热风炉、1台天然气煅烧炉、5台天然气燃烧机,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塔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检修生产设备于6月7日停产至今。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历史在线数据、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全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3.689t、8.832t、60.67t,不超过环评批复总量(13.248t/a、9.23t/a、71.68t/a)的要求,不存在未上传在线数据、总量超过环评审批要求的问题。 3.该公司建设的生物质热风炉、天然气煅烧炉、天然气燃烧机与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均一致,不存在与环评不符的问题。经对企业厂区排查、夜查和调取视频监控,无煤炭存储及燃用痕迹,但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责令该公司规范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并立案调查。 2.待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8 | X3SD202506210100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有很多板厂,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山区政府组织方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板材产业是方城镇的传统支柱产业,方城镇于2025年3月25日全镇范围内开展环保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共摸排板材企业560家,排查21家存在生产环境差、环保设备不齐、环保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2.收到信访反映问题后,方城镇政府再次对辖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配备的光氧+活性炭装置、布袋除尘器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经查阅板材聚集区内规模较大的26家企业近期自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均符合相关要求。2025年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方城镇5处板材聚集区大气环境中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 兰山区政府责成方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板材企业专项整治,对工艺落后、治污设施不完善、环保问题突出的低端板材作坊要求环保设备进行升级、企业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整改提升,进一步提升板材行业整体水平。 2.持续开展企业整治,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实行动态更新和挂账销号管理,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3.方城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89 | X3SD202506210109 |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后埠东村东侧水沟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跋山水库管理中心、沂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后埠东村东侧水沟”,实为跋山水库东干渠沂城街道后埠东村段。 2.经现场调查,该干渠内存有跋山水库农业灌溉用水及雨水,底部有黑色底泥及少量生活垃圾,存在轻微异味。跋山水库管理中心现场已组织人员对渠道内垃圾清理完毕。 3.6月25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渠道内水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2024年12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该渠段渠底清淤硬化列入城区段排涝通道整治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设计、预算和财政评审,计划汛期过后进场施工,预计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 属实 | 加快实施城区段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污水入渠,及时清理渠道内垃圾。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跋山水库管理中心、沂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实施城区段排涝通道整治工程。 2.县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污水入渠。 3.沂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引导沿渠群众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4.跋山水库管理中心对渠道内垃圾及时清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0 | X3SD202506210127 | 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相沟社区三村临沂阜康牧业有限公司占用大面积农田养殖奶牛,养殖粪污未做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直排外环境,异味扰民;违规开采地下水并污染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相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临沂阜康牧业有限公司占用大面积农田养殖奶牛”的问题。经调查,临沂阜康牧业有限公司位于相沟镇相沟三村西北约800米,建有牛舍4栋,设计存栏499头,现存栏奶牛450头,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该公司2017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19年3月建成投产,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养殖场占地约70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已办理用地手续;在场区南侧另承包210亩耕地种植玉米、小麦,配套建设黑膜池占地4.8亩(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已办理用地手续。 2.关于反映的“养殖粪污未做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直排外环境,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建有1座576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300平方米的储粪场、2座共约1万立方米的黑膜池。养殖粪便采用机械干清粪方式,经干湿分离后,干粪直接外卖,废水进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后还田利用。经现场调查,该养殖距离最近村庄约800米,养殖区域存在异味;黑膜池为囊式、全密闭,无异味。经对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3.关于反映的“违规开采地下水并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排查,该公司未办理审批手续,在养殖场东南侧私自建设1口水井,存在违规开采地下水的问题。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阜康牧业有限公司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相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水利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开采地下水行为、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公司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4.相沟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公司及时清理粪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1 | X3SD202506210138 |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破损未正常运行,污水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地方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其2025年1月租赁已破产的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果蔬罐头项目进行经营。该项目2015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0月通过验收,主要从事罐头加工、销售,现已重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3月3日,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投入生产,其废水为前期清洗、预煮等环节生产废水、后期冷却、冲洗等废水、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该公司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6000m?/d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浚河。 2.经调查,因原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破损严重,2025年3月3日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开始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预计2025年7月15日维修完毕。2025年3月1日,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与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并安装流量计,自建约20米管道将生产废水输送至隔壁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浚河。现场调查时,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3日至今因市场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正在维修,排污口处未发现外排污水痕迹。经核实,该公司生产用水量与输送处理的废水量基本一致,调阅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日均值超标外排现象。5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于6月3日、6月8日对其总排污口外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612.2-2017)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公司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地方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山东邑罐园食品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站维修进度,确保自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2 | X3SD202506210140 | 临沂市平邑县丰阳镇路美钙业及该厂东侧无名洗沙厂,无环保手续,违规建设生产线,存在冒黑烟,违规洗砂问题,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污水直排外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丰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路美钙业为山东路美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丰阳镇东午门村东北,主要从事石灰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年产20万吨节能环保型石灰竖窑生产线项目,201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一期项目建设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石灰竖窑生产线和年产10万吨5R雷蒙磨生产线,2017年5月通过验收,二期项目建设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石灰竖窑生产线,2018年10月通过验收,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工艺为石灰石—破碎筛分—煅烧—粉碎—入仓,污染物主要为运输、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石灰窑出灰产生的粉尘及燃烧产生的废气,配备建设喷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和水膜除尘器等设施处理,已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该公司无涉水生产工序,根据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绿化。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调阅企业2024年至今历史在线数据及自行检测报告,结果均显示达标排放,未发现冒黑烟情况。一期、二期项目生产线建设符合环评要求,无违规建设生产线的问题;经排查,厂区内无洗砂设备,未发现露天堆放砂石及污水直排外环境的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东侧无名洗沙厂实为平邑县金满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距离山东路美钙业有限公司约200米。该公司年产140万平方米仿石面地砖项目于202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未投入生产,未发现冒黑烟情况。现场调查时,厂区内露天存放大量砂土,未覆盖。经排查企业周边,未发现违规洗砂和污水直排外环境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丰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平邑县金满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规范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 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建设,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3 | X3SD202506210152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大含山村北侧路东占用村集体土地及罗庄区褚墩镇碑住二村数亩土地,圈占违规建设围墙、生产车间数间,无环评手续,造成空气、水资源污染,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罗庄区政府组织褚墩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兰陵县磨山镇大含山村北侧路东占用村集体土地及罗庄区褚墩镇碑住二村数亩土地,圈占违规建设围墙、生产车间数间”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兰陵县磨山镇大含山村村北与罗庄区褚墩镇碑住二村交界,大含山村村民田某某于2016年在此建设院墙,违法圈占面积6103平方米,其中兰陵县磨山镇大含山村3584平方米(包括农用地35平方米,采矿用地3549平方米),罗庄区褚墩镇碑住二村土地约2519平方米(地类为耕地);现场调查时,该院内南侧建有1座钢结构大棚,占地面积700.6平方米,其中大含山村653.6平方米(地类为采矿用地)、碑住二村47平方米,压占地块为采矿用地和耕地,均未办理审批手续。 2.关于反映“无环评手续,造成空气、水资源污染,噪音扰民”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厂棚仅作为仓储使用,存放有少量袋装大蒜,有大蒜气味,无生产加工设备,无涉水工序,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厂棚北侧院内存放有约2吨聚氨酯板,未发现污染水资源及噪声扰民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 1.兰陵县责成磨山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田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磨山镇大含山村村北土地建设行为立案查处。 (2)磨山镇政府加强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处理。 2.罗庄区政府责成褚墩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田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褚墩镇碑住二村土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褚墩镇政府要求田某某7月8日前清理压占土地的聚氨酯板。同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4 | X3SD202506210178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儒辰玉兰公馆小区北区外北侧存在养殖大量家禽情况,数量约有200只,产生噪声、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兰山区政府组织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儒辰玉兰公馆小区北区外侧铁路沿线,属于市收储未建设空地。现场调查时,该收储空地存在周边村民擅自搭建的简易养鸡棚,存栏约200只,存在异味及噪声问题。 | 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 兰山区政府责成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金雀山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将鸡进行售卖,拆除养鸡棚。目前,养殖场所已拆除。 2.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社区对该养殖区域进行灭菌消毒,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已整改完成。 3.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95 | X3SD202506210185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白沙沟村临沂辰禾包装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该车间粉尘污染,异味扰民。2.油墨印刷作业时配套治理设施设备不正常运行。3.该公司废油、废墨未经过处理直排入下水道,污水随意排放,厂区未做雨污分流。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辰禾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册山街道白沙沟村村西,其年产纸箱100万个、垫层300万m?项目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现状环保备案,2023年11月23日完成排污登记,主要从事纸箱、纸盒、纸板、垫纸等加工销售。建有纸箱生产线2条,工艺流程为外购纸板—印刷—模切—粘箱—成品;双层垫层纸生产线1条,工艺流程为卷筒纸—单面机压瓦楞(玉米淀粉胶)—切纸—成品,双层垫层纸生产线2022年已拆除。 2.关于反映“该车间粉尘污染,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2022年该公司将双层垫层纸生产线拆除后,不再配制玉米淀粉胶,现生产工序无涉粉尘环节。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无粉尘,存在轻微异味。 3.关于反映“油墨印刷作业时配套治理设施设备不正常运行”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印刷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治理设施,查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巡检台账、危废管理台账,均显示正常运行。 4.关于反映“该公司废油、废墨未经过处理直排入下水道,污水随意排放,厂区未做雨污分流”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印刷机冲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全部用于水性油墨稀释,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经查阅该公司危险废物台账、“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该公司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经对企业下水道、雨水沟和雨水排口排查,未发现废油、废墨以及污水随意排放情况。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册山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固废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96 | X3SD202506210195 | 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临沂鲁健包装有限公司(龙湖路与科苑路交汇处向西路南电商产业园内)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设施,污水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鲁建包装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朱陈北社区村西电商产业园内西南角一处大棚内。车间建有印刷机2台、粘箱机2台、分纸机1台、打包机4台,以外购纸板原料,经印刷、切割、打包等工序生产纸箱,无环保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油墨印刷,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车间西侧靠墙位置有1处洗漱池,与厂外水沟相连,清洗废水通过水沟排至厂外。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罗庄区政府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企业依法取缔,并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该企业已于6月29日拆除清理完毕。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97 | X3SD202506210216 |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山阴村宏达肉联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外排臭气,异味扰民。2.无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排,产生的粪便污水排入到河道内,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平邑县政府组织白彦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宏达肉联厂”为平邑县宏达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位于平邑县白彦镇山阴村南,距离最近居民区约600米。其40万头/年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2014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完成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待宰圈暂留—电晕—屠宰—包装—鲜肉外售或冷藏。待宰圈清洗、屠宰清洗、车间清洗等环节产生废水,配套建设规模750m?/d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调节+厌氧+水解酸化+SBR+生物滤池”;污水处理站厌氧池臭气加盖封闭收集后经“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屠宰车间臭气集中收集后经“喷淋+光氧”装置处理。 2.关于反映“外排臭气,异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关于反映“无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排,产生的粪便污水排入到河道内,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2021年之前,该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温凉河;2021年4月,根据《临沂市入河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平邑县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再利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21年7月通过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废水处理后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地面冲洗、待宰圈冲洗以及山东华星奥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使用,不排入周边水体。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水回用台账及去向,每天约100m?处理后废水进入清水池回用,约200m?经管道输送至山东华星奥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水池供生产使用(包括生产用水、抑尘用水、设备冲洗用水、地面清洗用水等)。待宰圈静养环节产生少量粪便均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排查周边河道,未发现污水直排、粪便污水排入到河道。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该厂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废水、废气治理设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白彦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通过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方式,减轻异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98 | D3SD202506210010 | 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东陈庄村外东北方向1500米土地内存在倾倒化工废料和红泥问题,该化工废料和红泥为济南市天桥区裕兴化工厂生产,占用4000平方左右。目前已将明显的废料清理,剩余的废料使用泥土掩盖。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齐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晏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晏北街道陈庄村东北方向,石济客专与京沪高铁之间的夹角处。现场调查,该地块道路及东北角地表有运输过程中散落的钛石膏(红泥),未见堆放的化工废料及红泥。6月23日,在该地块随机选取4个点位挖掘,挖深2.2米左右,未发现填埋物。 2.经了解,2024年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曾有群众反映“陈庄村东北处存在倾倒济南市天桥区裕兴化工厂生产的化工废料和红泥”。2024年11月15日,晏北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嘉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地表钛石膏(红泥),并于当天清运完毕。后联系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现场确认,该处填埋的红泥确属该公司运出的钛石膏,但时间久远,已无法查证具体实施人。202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论证后的施工方案,将填埋的钛石膏全部挖掘清运回本公司处置,共清运11405吨,同步调运土方完成回填工作。 3.据了解,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钛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2025年6月,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为不属于污染场地。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齐河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晏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清理地表散落的钛石膏,6月24日已完成整改。 2.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防止再次出现违法倾倒掩埋固体废物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9 | X3SD202506210095 | 德州市德城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销售分公司在德州油库铁路栈桥接卸汽柴油油品过程中,多次出现跑冒油污污染土壤的问题,该企业用水泥及石灰进行掩埋覆盖,异味扰民。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德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区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销售分公司德州油库,位于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盛园路西首路北,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油品进库方式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管道输油,其中铁路专线共24个鹤位,已按相关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2.该油库铁路栈桥接卸油品完成后,鹤管归位时可能出现油品滴漏,工作人员均按照安全操作流程使用水泥(无石灰)对滴洒部位进行吸附隔离。现场调查,铁路栈桥鹤管位下方的道砟存在油品少量滴漏痕迹,调阅2024年以来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低于标准限值要求;调阅2025年该油库库区及铁路线接卸区土壤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接卸作业油气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德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区商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铁路接卸全过程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鹤管控油时间,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减少油品滴漏。 2.督促油库按照要求加强日常作业管理和相关定期检验检测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监管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0 | D3SD202506210047 | 聊城市临清市魏湾镇李圈村东侧路口向南200米左右污水处理站异味扰民,有时乱排放污水至污水处理站院内、村内道路,运作时噪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魏湾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处理站”实为临清市魏湾镇李圈污水处理站,环保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调查时,该污水处理站处于运行状态,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集水井封闭不严,有异味。经了解,6月17日,运维公司清洗维护设备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部分清洗水外溢至院内及村内道路。 3.该污水处理站主要产噪设备为罗茨风机、反洗泵。现场调查,噪声设备放置在地上封闭式箱体内,间歇运行。该站南邻为村民房屋,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4.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污水处理站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行,减少噪声、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魏湾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运维公司对产噪设备加装定时器,合理调整运行时间,加装隔音板,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目前已完成。 2.督促运维公司立即对该污水处理站集水井进行封闭,已整改完成。 3.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运维公司规范运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01 | D3SD202506210057 | 聊城市东昌府区九州街道淮河路中国移动聊城市开发区分公司内有大型设备,每天24小时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聊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九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分公司,该公司产生噪声的“大型设备”为数据中心及办公楼机房所用的200台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风扇。该公司南侧与九州国际小区一路相隔。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南侧已建设4×45米的消音墙,有110台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风扇正常运行,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风扇产生较大噪声,会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影响。 | 聊城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九州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将靠近淮河路的24台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风扇移机至数据中心北面二层平台;对数据中心南侧靠近淮河路空调散热循环风机进行改造,增加水喷淋装置,通过喷淋对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降温,降低风机风扇转速;对数据中心机房空调送风系统进行改造,提升空调运行效率,进一步减少空调散热循环风机风扇转速,减小噪声,预计8月30日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开展昼夜间噪声监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2 | D3SD2025 06210058 | 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路东边张炉集老展铜火锅烧烤每天12:00—15:00、19:00—2:00经营时油烟扰民,油烟机运行噪音扰民,商家将餐饮产生的污水排放至新水河内,造成河流污染。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聊城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东昌府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炉集老展铜火锅烧烤位于新区街道振兴西路丽水名都12-30号,为商住一体楼(1楼为商业),2-7层为住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该商户分烧烤区和炒菜区,产生的油烟分别经两个专用烟道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营时间上午10时至13时半,晚上17时至23时。现场调查时,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伴有轻微风机噪声;发现排烟管道密闭不严、油污滴漏问题。6月22日,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商户外排油烟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小区开发建设时已经为该商铺配套建设了排水设施,并与市政管网对接。现场调查,该商户为了加大排水能力,自行建设了一路排水管道,单独排入小区污水井。排查商户周边,未发现将污水排至新水河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商户对排烟管道进行施胶修复,使用隔音棉包裹降噪,已整改完成。 2.加强巡查,发现油烟、噪声扰民、随意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3 | X3SD202506210016 | 聊城市阳谷县郭屯镇山东千里雪面粉有限公司直排污水,生产时噪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分局、郭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千里雪面粉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郭屯镇驻地。该公司年加工15万吨小麦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生产工艺为:小麦—初清—筛选—打麦磁选—去石刷麦—电脑着水—入仓润麦—滚筒精选—清渣分离—入磨制粉—面粉—检查筛—电子打包—成品。 2.该公司生产用水主要为润麦用水,小麦采用管道输送振动着水,润麦水全部被小麦吸收,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冲洗及食堂排水,经收集进入地埋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现场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直排污水”情况。 3.该公司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通过采取低音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调阅生产中控操作平台系统,企业夜间不生产。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昼间噪声开展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阳谷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分局、郭屯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噪声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4 | X3SD202506210051 | 聊城市东昌府区韩集镇后姜村聊城市辉煌钢管有限公司和百通精密钢管加工厂使用退火炉对管材进行退火处理时,产生大量油烟和刺激性气味。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分局、韩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聊城市辉煌钢管有限公司,位于东昌府区韩集镇后姜村,年加工5000吨冷轧钢管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主要产品为穿孔钢管和精轧钢管,原生产工艺为:圆钢验收-锯断-加热-穿孔-酸洗(外协)-(冷)轧管-退火-矫直-切头-检验、包装,其中退火工序及相关设施已于2024年11月拆除,现公司退火工序委托其他公司代加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调阅企业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6月23日,该企业正常生产,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百通精密钢管加工厂,位于东昌府区韩集镇后姜村,年产1300吨精轧钢管加工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精轧钢管,生产工艺为:管坯-精轧-切头-成品,不涉及退火工序。6月23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无组织废气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与百通精密钢管加工厂同院的聊城市鑫达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钢管退火加工,该公司年处理3万吨钢管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该公司主要产品为退火钢管,生产工艺为:钢管-退火-校直-成品。废气主要为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退火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6月23日,该公司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分局、韩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监管力度,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5 | X3SD202506210056 | 聊城市阳谷县凤祥食品厂第四、五冷藏厂厂区内一肠粉加工车间杀鸡生产肠粉,异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安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聊城市阳谷县凤祥食品厂第四、五冷藏厂厂区内一肠粉加工车间”实为山东凤祥实业有限公司冷藏二厂蛋白粉加工车间,位于阳谷县安乐镇刘庙村。该公司生物蛋白粉加工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生产工艺为:原料处理—蒸煮—脱脂—粉碎—油脂处理—包装入库。 2.蛋白粉加工车间生产废气主要为蒸煮工序盘干机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酸碱四级喷淋+净化氧化电离塔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蛋白粉加工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门窗密闭,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车间有组织、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规范经营管理,减少异味扰民情况。 | 阳谷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安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车间密闭性,强化废气收集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异味扰民情况。 2.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6 | X3SD202506210058 | 聊城市冠县定远寨镇黄寨子村马颊河河道附近一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常年积存在周边废弃窑厂,窑厂地面无水泥地面硬化等防渗漏措施,污水渗漏污染周边农田耕地。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冠县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定远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原为山东日月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起由冠县润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公司北邻聊冠路,东邻马颊河西堤岸,西邻山东柒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邻洼地(废弃窑厂地块),主要处理定远寨镇居民区、学校、宾馆等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2500m3/d,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安装有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现场调查时,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设有规范的污水排放口,处理后的废水经管道排至厂区外北侧沟渠内,再由提水泵经三庙输水渠排至新二干渠。排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向南侧废弃窑厂地块排水问题。2025年6月12日,冠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外排水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调阅该公司2025年1月至今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排放情况。 3.该污水处理厂南侧废弃窑厂地块地势低洼,形成坑塘,水面面积约43亩,积水约2米深。经实地调查,未发现周边企业排水至此坑塘。对途经该地块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有一处检查井被水体淹没,致使污水管网污水与该处水体贯通,目前已对淹没检查井加固加高,阻断了贯通情况。 4.该处原窑厂已于2011年依法拆除,拆除清理后为土地路面,未采取硬化措施。 5.目前,该处积水水面东侧为马颊河西防洪岸堤,堤宽度约25米,岸堤东侧为河套地块,种植的小麦已收割,未发现有渗水潮湿情况。经了解,河套地块为盐碱地,碱性较大,天气干旱时土壤表面易呈白色,影响农作物生产。坑塘南侧为耕地,小麦已收割。 6.6月17日对废弃窑厂积水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指标均低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限值;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山东评测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6月13日对周边耕地进行土壤检测,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标,耕地未受污染。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冠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定远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关注周边农田状况,严防农田受到污染。 2.冠县县委、县政府已确定在此区域建设冠县定远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计划2025年8月开工,争取早日建成运行,解决废弃窑厂常年积水问题,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7 | X3SD202506210077 | 聊城市高唐县信莱大豆沼气未进入伟华生物环保设施处理,直接点火炬处置,污染环境。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高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高唐县信莱大豆”实为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2月破产,高唐鲁发信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原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产运营。信访件反映的“伟华生物”实为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6万Nm?/d 沼气提纯制高纯生物质能源气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以原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为原料,提纯生产压缩天然气。 2.2024年12月,高唐鲁发信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于是将生产污水经专门管道输送至山东国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高端大豆蛋白产业化项目、大豆油生产线迁建技改项目及大豆油智能灌装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集中处理,处理产生的沼气输送至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3.2025年6月13日起,山东国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向高唐县伟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输送沼气,改为自行处理。调阅山东国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高端大豆蛋白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该公司污水处理区设备清单中包含沼气处理系统1套,用于处理污水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建有火炬一处,非正常工况下通过火炬燃烧处理。调阅该火炬运行记录,今年以来该火炬未曾点燃;现场调查时,也未发现不经燃烧直排情况。 4.2025年6月22日,调查组对高唐鲁发信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火炬。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唐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分局、高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08 | X3SD202506210187 | 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山东一达食品有限公司(鸿图街002号)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在线数据、检测报告造假。2.鸡内脏、粪便等未及时合规化处置,异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莘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东鲁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一达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莘县东鲁街道鸿图街2号。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禽类屠宰、加工、销售。该公司生产原料为毛鸡,产品为白条鸡、西装鸡、中装鸡、鸡肉调理品。生产废水主要为浸烫、清洗、解冻废水等,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主要监测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生产废气主要为挂鸡平台、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由喷淋塔除臭+等离子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由喷淋塔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现场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记录、运维台账,未发现数据异常波动或人为篡改痕迹,在线设备参数正常,运行状态正常,数据传输符合规范,现场人工比对监测未发现数据造假行为。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监控视频等,结合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记录、用电监控数据、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检测数据造假问题。 3.该公司与山东海之莲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鸡内脏处置协议,毛鸡屠宰完,鸡内脏直接冷冻外售,粪便与屠宰废水统一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现场调查发现屠宰过程部分粪便洒落在地面。 4.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屠宰区域卫生差,未密闭,有异味。6月22日,莘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莘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东鲁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加强车间密闭,对厂区卫生进行清理、打扫、清洗,平时加大清扫力度,确保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在线数据造假、检测报告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9 | X3SD202506210192 |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州街道山东天宸塑业有限公司(东昌路南庐山路西)夜间生产散发异味、噪声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聊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天宸塑业有限公司,原名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位于聊城经济开发区东昌路南庐山路西。该公司3.6万吨多层共挤新型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3.5万吨多功能包装材料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熔融挤出—铸片成型—拉伸—切边—收卷—分切—包装—入库。该公司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拉伸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经密闭收集+湿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公司24小时连续生产,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引风机、锅炉、装卸货物及货物运输车辆。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内有异味,车间外未闻到异味,厂区环保设备引风机及运输车辆存在噪声。6月23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减少异味、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聊城经开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加强车间密闭、规范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 2.督促该公司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夜间车辆通行及装卸货物;增加巡检频次,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大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10 | X3SD202506210220 | 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山东玖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茌平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01-318室)存在实验室数据造假,很多样品未分析,直接出数据的情况。 | 聊城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2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玖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茌平区信发街道雷庄村北环路(茌平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01-318室),成立于2023年2月22日。该公司实验室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2023年7月10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主要开展生态环境类的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生物等检验检测活动,资质项目数共660项。 2.该公司按要求,在样品室、实验室、走廊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检测过程全程录像,视频资料保存6个月以上;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要求上传至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资料均已完整存档。 3.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现场调阅该公司2025年5月1日以来出具的131份检测报告,同时随机抽取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出具的20份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内容,通过调阅原始记录,查看全程视频录像材料,核对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交接流转、实验室分析、出具数据等关键环节,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实验室数据造假,很多样品未分析,直接出数据”的问题。 | 不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确保检测数据质量。 | 茌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2.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该公司检测报告及相关数据上传情况,发现检测报告弄虚作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11 | X3SD202506210241 | 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文化中路路北柳园小区15号楼一楼长期堆放破纸箱、剩余蔬菜等垃圾,散发异味扰民,雨后流出污水污染环境。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东昌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柳园小区位于文化中路路北,2000年建成入住,其中15号楼共5个单元,60户居民,由聊城市乐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2.经调查核实,柳园小区15号楼3单元1楼东户在楼北侧公共区域存放捡拾的纸箱子、塑料瓶、易拉罐等杂物,现场无剩余蔬菜和污水,存在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对15号楼一楼楼前堆放的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利用高压水枪对地面进行清洗,消除异味。已全部整改完成。 2.加强小区管理,对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发现业主乱堆乱放问题及时劝导、清理,持续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的提升工作。 3.做好提升小区环境卫生的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共同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 | 已办结 | 无 |
212 | D3SD202506210005 |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309国道兴忠电镀中心27165车间违规排放废水,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公安局、临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兴忠电镀中心27165车间”为山东金亿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邹平电镀中心,镀铜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建有挂镀镀铜和滚镀镀铜生产线各1条。生产废水经车间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收集池进行重金属预处理,预处理后进入邹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北侧有废水收集池4个,收集池内有废水存放。经核实邹平电镀中心新鲜水用量及排水量,符合产排污规范要求,现场巡查未发现暗管偷排废水现象。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及邹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排放口等点位进行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企业规范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公安局、临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依据该公司车间废水收集池、邹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废水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3 | X3SD202506210061 |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岔尖渔港港区北侧无棣正海化工有限公司以“山东正海300万吨/年海水饱和卤制盐项目”名义,违规占用渔港附属仓储用地(21.0149公顷)建设高危险化学品(溴素)生产项目,破坏海洋生态,影响区域环境。 | 滨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1日,滨州市政府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正海制盐项目”为无棣正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绿色生态精制盐及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位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岔尖渔港北,建设内容包括制盐车间、溴素生产区、罐区、公共设施区、辅助生产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万吨精制盐、1万吨溴素及780万吨纯水。 2.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岔尖渔港2016年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确权面积21.0149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用地性质2025年4月按照规划要求调整为工业用地。无棣正海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占用8.4501公顷,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存在违规占用工业用地问题,不涉及占用仓储用地情况。 3.2024年10月,无棣正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绿色生态精制盐及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取得滨州市发改委项目备案批复;2025年3月,该公司向滨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尚未取得审查意见;2025年4月,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环评文件许可审批,目前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经滨州市应急管理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核查,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评文件未获批准前擅自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停止违法行为,完善各类手续,加强全过程监管。 | 滨州市政府责成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对项目违规占地、未批先建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各类手续,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复工建设。 2.全力做好建设项目事前帮扶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4 | X3SD202506210063 | 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焦化厂东一家无名作坊,无环评手续生产岩棉板和各种芯材的净化板,废气直排外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明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作坊”为山东鑫恒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净化板生产,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公司建有1座生产车间,内设1条净化板生产线,原材料经过黏合工艺生产各类板材,主要产品为岩棉板、泡沫板、硫氧镁板(俗称“净化板”),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复合粘贴工序,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其聚氨酯黏合剂检测报告,其VOCs含量未检出,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规定,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如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的工序,可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存有聚氨酯黏合剂、彩涂钢板、岩棉等原料,现场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明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东鑫恒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VOCs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5 | X3SD202506210096 | 滨州市邹平市高新街道滨州泰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邹平市孙镇镇山东恒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淄博亘驰工贸有限公司、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山东恒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从省外回收一般固废双氧水废氧化铝球,未办理跨省转移手续,不具备处置一般固废能力,违法倒买倒卖。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孙镇政府;惠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惠民经济开发区;淄川区政府组织昆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滨州泰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四路167号,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氧化铝球项目(一期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原料为废氧化铝球,与环评一致。查阅原料进货台账,该公司2025年3月从广东省湛江某公司收购废氧化铝球,已办理跨省转移手续。进货明细表与广东省湛江某公司过磅单相符。 2.山东恒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市孙镇小陈村村委东600米路北,年加工3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原料为废氧化铝球,与环评一致。查阅该公司原料进货台账、过磅单据,该公司于2024年5月从济南市章丘区某公司收购废氧化铝球。未发现该公司从省外回收废氧化铝球行为。 3.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惠民县滨州信泰科创智造产业园18号车间,年加工3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原料为废氧化铝球,与环评一致。经查阅跨省转出利用备案表及公司台账,该公司于2024年5月以来从安徽省阜阳市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某公司收购废氧化铝球已办理跨省转移手续;从广东省韶关市某公司、重庆市某公司收购废氧化铝球未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4.山东恒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惠民县滨州信泰科创智造产业园19号A车间,年回收处理8万吨废氧化铝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1月22日取得批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原料为废氧化铝球,与环评批复一致。该企业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未投产,现场未发现废氧化铝球。 5.淄博亘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宋家坊村西北侧,该企业于2018年8月30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内容为建设600平方米仓储贮存销售固废原料。企业主要储存废氧化铝,可最大存储2000吨。经现场核查,淄博亘驰工贸有限公司为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中转贮存点,现场无任何生产设备,仓库内现存放有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至的约100吨废氧化铝球及部分氧化铝粉原料,淄博亘驰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反馈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月25日已将存储的氧化铝原料清运完毕。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企业合法合规进行固体废物转移及生产,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一、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孙镇政府;惠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惠民经济开发区采取以下措施: 1.对山东皓特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废氧化铝球的途径和进货来源进一步核查。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已致函2家省外公司注册地生态环境部门,请其协助核查废氧化铝球的跨省转移备案情况。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对此类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帮扶指导企业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升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淄川区政府责成昆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淄博亘驰工贸有限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物料进出台账。 2.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6 | X3SD202506210102 |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望京村邹平亚冠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生产建筑石砂。2.周隆路望京村鑫星轮胎修理部东侧大院内三家碎石企业露天生产,产生扬尘污染。3.华孟路邹平同丰建材有限公司后院水洗石粉工艺污水直排。4.邹平腾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安装石子破碎设备未办理手续,露天生产。5.山东金铭华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存放砂石料,安装破碎设备无环评手续。7.王某石料厂、李某某石料厂、金地顺石料厂未办理环保手续,夜间生产扬尘、噪声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平亚冠建材有限公司从事年产3000万块新型环保透水砖项目已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建有透水砖生产线1条、石料破碎生产线1条。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环评批复生产原料为0.5-5.8cm石子,实际生产原料为青石,与环评手续不符。 2.信访件反映的“三家碎石企业”为邹平隆顺建筑砼块有限公司(院内仅有一家企业)。该企业8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建有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2条,配套布袋除尘器、喷淋雾炮系统,生产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物料已用密目网苫盖,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地面有少量积尘。 3.邹平同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池镇王家村,年产60万吨石灰岩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后院为该厂区正南侧一空闲院落,现场无水洗石粉生产设备,经走访群众和对附近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4.邹平腾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池镇望京村,年产15万吨商用混凝土、1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于2018年6月由原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4月完成项目一期自主验收,2019年11月完成项目二期自主验收,已取得排污登记。该公司建有混凝土生产线1条,原料仓库1座。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砂子、石子存放于原料仓库内,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内,未发现石料破碎设备。 5.山东金铭华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池镇双青村,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于2019年4月由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2020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登记。该公司建有建筑骨料破碎生产线1条,混凝土生产线2条,与环评一致。现场调查时,破碎生产线未生产,混凝土生产线正常生产;破碎项目原料存放于厂区南侧,已苫盖;混凝土项目原料存放于厂区北侧,已苫盖。 6.王某石料厂位于临池镇桥子村,从事石料破碎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石料破碎时存在噪声污染,地面有少量积尘。李某某石料厂为山东弘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池镇东台村,年产3万吨耐高温新型材料项目于2019年1月由原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7月完成项目自主验收,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环评批复生产原料为高铝矾土、耐高温高铝水泥,实际生产原料为青石,与环评手续不符。金地顺石料厂为邹平县永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临池镇佛生村,年产2400吨细粉、4800吨骨料500吨免烧砖项目于2019年1月由原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5月完成项目自主验收,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环评批复生产原料为焦宝石、铝矾土、黏土,实际生产原料为青石,与环评不符。通过调阅用电记录以及开展夜查,未发现以上企业夜间生产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邹平亚冠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弘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县永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存在的生产原料与环评手续不符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立案查处,同时责令企业对与环评不符的原料进行全部清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依法合规生产经营。6月27日已清理完毕。 2.责成临池镇政府对王某石料厂违法项目石料破碎相关生产设备、原料进行清理取缔。 3.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对相关企业厂界噪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4.督促企业压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防止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7 | X3SD202506210116 | 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西郑村存在多处侵占耕地修建厂房问题。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店子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西郑村近3年存在4处新增违法占地建房问题。其中,村南1处地块2023年度土地现状为耕地,当事人于2025年6月9日违规占用约100平方米耕地建设宅基地地基,6月13日拆除并整平,后续恢复农业用途;第2、3处位于村西,分别于2024年9月、12月进行厂房建设;第4处位于村西南,于2025年1月进行厂房建设。第2、3、4处地块2023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厂房均未办理合法建设用地手续,2025年4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3名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3名当事人归还土地。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违法侵占耕地问题发生。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店子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违法占用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2.加强用地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8 | X3SD202506210132 | 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双庙村西侧200米处养鸭大棚,异味扰民,污染周围水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滨城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三河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鸭大棚为滨城区三河湖镇国昌肉鸭养殖场,位于滨城区三河湖镇双庙村西北500米左右,占地面积23亩。主要从事肉鸭养殖,目前存栏量1.2万只,年出栏量3.6万只,属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未在禁养区范围内。 2.该养殖场配套建设230平方米化粪池、220平方米堆粪池,已落实“三防”措施,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现场检查发现堆粪池积粪较多,存在异味。 3.养殖场北侧50米有一条灌溉沟渠,经沿线排查未发现污水排入。6月22日,对灌溉沟渠内存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属实 | 加强对养殖业户的管理,规范处置养殖粪污,降低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 | 滨城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三河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养殖专业户及时收集鸭棚内粪污转移至堆粪池,做好养殖场周边环境蚊蝇消杀工作,同时增加粪污拉运频次,避免粪污大量储存,及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逸散。 2.加大对辖区养殖场的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回头看,保障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9 | X3SD202506210146 |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相公村西南侧耕地和经济林地土壤被盗采,破坏地表植被。 | 滨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位于博兴县湖滨镇相公村西南侧,面积约35亩,调阅2009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该地块地类性质为园地和林地,2017年该地块西北角10.6亩调整为建设用地,剩余地块地类性质为林地。经走访附近村民,自20世纪90年代起,附近村民盖房在此取土形成低洼地。2017年,滨州市环海石化燃气有限公司在西北角10.6亩上建设加气门站。因地势较低需垫高平整,经相公村“两委”商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确定从该地块西南角取土用于加气门站土地整平,形成面积约4.4亩,深度约2米的低洼地,在取土过程中存在破坏地表植被的现象。 2.从该地块地表植被生长情况看,目前种植有杨树、柳树等林木。经调阅2017至2024年遥感影像图,该地块植被覆盖度逐年呈上升趋势。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地块后续巡查监管。 2.切实加强土地日常监管,防止违法取土等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0 | X3SD202506210154 | 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恒业一路以南、潮河桥以东,第一条河道两岸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污染河道。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沾化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河道为原“马新干渠”,由于实施了改道工程已停用,目前渠内无存水。经调查,该干渠自恒业一路向南100米距离内,发现多处倾倒了水泥块、砖石、瓦片等建筑垃圾。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 沾化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富源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富源街道办事处对沟渠两岸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6月23日,已全部清运至沾化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2.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建筑垃圾倾倒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21 | X3SD202506210155 | 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多个机动车拆解点,未办理手续,污染周边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沾化区政府组织区商务局、富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全面排查富源街道办事处各管区,未发现机动车拆解点。经核实,滨州市沾化区志明废旧物资回收站、滨州畅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于2021-2022年间从事机动车拆解,2022年区商务局、富源街道办事处对其非法拆解的机动车设备依法进行清理取缔,2家单位转为废铁、废品收购点。 2.现场调查时,滨州畅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暂停营业,沾化区志明废旧物资回收站从事废品、废铁收购业务,未再发现机动车拆解设备及机动车拆解行为。 | 部分 属实 | 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严禁机动车非法拆解行为。 | 沾化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富源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商务局、富源街道办事处督促2家回收点规范经营,严禁私自拆解机动车。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机动车非法拆解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 已办结 | 无 |
222 | X3SD202506210161 | 滨州市邹平市青阳镇醴泉公园斜对过西侧有一家商混站,扬尘、噪音扰民,洗罐车的污水随意排放。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青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商混站”为邹平广富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平市青阳镇驻地,环保手续齐全。 2.该企业建设混凝土生产线2条、原料仓库1座、水泥沉淀池2座。2条混凝土生产线均配套了布袋除尘器,物料传送带均已密闭。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原料仓库北侧有两处物料露天堆放,地面有积尘。车辆运输及上料搅拌过程中产生噪声。混凝土罐车清洗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查看厂区内及周边的视频监控,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及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加大监管力度。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青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将露天堆放物料密闭储存,同时针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依据企业厂界噪声及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3 | X3SD202506210166 | 滨州市沾化区徒骇河公园东岸158号灯杆处雨水强排站将雨水强排至徒河时疑似混入生活污水。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沾化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徒骇河东岸158号灯杆处雨水强排站为城区雨水强排口,该雨水管道两侧小区均已实现雨污分流,无生活污水汇入,该雨水排口上游有一段30米露天沟渠。6月18日、19日,沾化区城区遇强降雨天气,平均降水量70.6毫米,上游露天沟渠的积水、雨水管网的雨水掺杂着雨水管网内积存的淤泥一起排入徒骇河。 | 部分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保障水环境质量。 | 沾化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雨水管网的巡查,定时清理管网内的淤泥,做好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雨季影响水质的风险隐患。 | 已办结 | 无 |
224 | X3SD20250621018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60016号“滨州市存在多处环保问题:1.邹平市九户镇新河西村和小陈村、台子镇北董村和胡楼村、滨城区三河湖镇河西董村和朱口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未经处理外溢。2.滨州区滨北街道边家庵村、芦家村未配套完成治理设施建设,滨州惠达公司未完成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污水无法处理”的调查核实情况“邹平市4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无污水直排及污水外溢情况”不满意,认为6月19日邹平市九户镇新河西村处理终端断电,污水提升水泵停止工作,污水无法进入处理终端,北董村、胡楼村处理终端运行故障,前段生物池顶端冒水,污水向周边溢流,并补充了现场照片。认为设施竣工移交后,乡镇及所属部门未引导村庄制定运维制度,未开展运维指导、无人监管维护,设施故障频出,无法修复。汛期来临,将导致设施瘫痪、废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滨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市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平市九户镇新河西村、小陈村和台子镇北董村、胡楼村于2024年5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4年9月治理工程竣工并验收,由山东能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运营。治理方式主要采用A/O-UBIR无动力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系统,该工艺无径流排放。 2.经查阅供电部门用电记录,6月19日新河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记录为零,污水治理设施未运行情况属实。经调查,因该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常住人口减少,导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低,污水收集池液位持续处于设计启动水位以下,不触发污水提升泵自行运转。 3.北董村、胡楼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无生物池顶端冒水现象。6月19日,台子镇正逢降雨,信访件反映的向周边溢流的污水实为雨水径流,非生活污水溢流。 4.九户镇、台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投入使用后,由建设单位(山东钲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设施进行为期2年的质保,质保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9月6日,目前仍在质保期内;质保期结束后,治理设施由属地镇街自行维护管理。两镇均已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指导相关村制定运维管理制度,成立治理运维巡查队,镇村两级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巡查记录完善,设施均正常运行。九户镇、台子镇已对新河西村、小陈村、北董村、胡楼村进行雨污分流处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仅收集处置生活污水,汛期来临可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部分属实 | 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滨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市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相关村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做好排查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解决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5 | D3SD202506210042 | 菏泽市曹县孙老家镇丁庄行政村村南侧有一条河流被堆放生活垃圾及杂草,堵塞河流通道,下雨时污染环境。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曹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孙老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孙老家镇丁庄行政村村南侧河流实为五干沟。经调查,五干沟在孙老家镇丁庄段长约220米、宽约7米。 2.现场调查时,该河段河道两侧存在未及时清理的秸秆和枯草,河道内水流正常,不存在堵塞情况。经现场排查,五干沟孙老家镇丁庄段周围无排放废水企业和排污口,未发现生活垃圾。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河段丁庄桥处河水采样检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 基本属实 | 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成孙老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人员清理河道两侧秸秆和枯草。6月23日已完成整改。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保障河流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无 |
226 | D3SD202506210053 | 菏泽市成武县天空镇房堤口村东南角养鸭场有四个养鸭棚,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成武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天宫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天空镇房堤口村东南角养鸭场有四个养鸭棚实为位于天宫庙镇刘楼行政村房堤口村东南约500米的3个养殖棚和1个农机存放棚。经调查,3个养殖棚自西向东分别为3名村民所有,每个养殖棚面积约1500平方米,均属于非规模化养殖。 2.现场调查时,1名村民养殖棚自2025年4月份至今未养殖,建有一处封闭粪污收集池,棚内和粪污收集池内无粪污,无异味;另外2名村民的养殖棚正在养殖,每棚存栏肉鸭约6000只,棚内存有少量粪污,两个养殖棚中间共建一处封闭粪污收集池,池内有少量粪污。2名正在养殖的村民与国润生物质能源(山东)有限公司签订了粪污处置协议,定期转运处置养殖粪污。养殖棚周围未发现粪污外溢现象,每两天喷洒生物除臭剂一次,喷洒频次低,棚舍周边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规范畜禽养殖,防止污染环境、异味扰民。 | 成武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天宫庙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棚舍内粪污,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建立长效监督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227 | X3SD202506210039 | 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郓州街道一家畜禽粪便垃圾加工企业(位于郓城县安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东邻兴达玻璃和金河玻璃,西邻昌达模具和欣益包装,南邻大志门业,北邻运丰门业,西北下风口为方正泡沫和匠艺包装,西南为徐园服饰)环境脏乱差,散发异味扰民,污染空气环境。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郓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畜禽粪便垃圾加工企业实为菏泽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水浒东路东段路北100米。经调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使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秸秆、普通泥土、营养液,经搅拌造粒等工序制作营养土,原料库储存产生的臭气与搅拌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PP喷淋过滤塔除尘除臭(喷淋塔水箱内添加活性菌,循环使用)装置处理后排放。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更换治污设施引风机,现已暂停生产。厂区西侧路面有抛洒的原辅料,东侧进料车间门口散落部分污泥、秸秆,原料储存车间2处窗户未关闭,散发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郓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菏泽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理路面、车间门口抛洒的原辅料,关闭原料储存车间窗户。6月23日已整改完成。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228 | X3SD202506210142 | 菏泽市郓城县黄泥冈镇郓城东润商砼有限公司(武庙村府前街路南)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距离幼儿园和食品厂距离较近,环评审批手续涉嫌造假。2.砂石料装卸、运输车辆频繁进出等未启动降尘设备,扬尘、噪音扰民。3.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不符合相关标准。4.将清洗罐体的废水(pH值高,且含有悬浮物、重金属等污染物)多次直排明沟,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5.长期露天用铲车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未使用降尘设备,且多次将固废随意倾倒至食品厂绿化带内。6.未落实雨污分流。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郓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泥冈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郓城东润商砼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黄泥冈镇武庙村府前街路南,外购砂、石、水泥和粉煤灰为原料生产混凝土。信访件反映的幼儿园于2024年10月租用该公司邻近的闲置厂房开办,位于郓城东润商砼有限公司路北约50米处;信访件反映的食品厂为郓城县品忠食品加工厂,紧邻东润商砼西北侧,所在地块属于租赁地块。因土地租赁问题涉司法诉讼,2024年11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郓城县品忠食品加工厂交还土地并清除土地附着物。目前,厂区已空置。 2.经现场查阅,2019年6月,该企业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原郓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郓环审〔2019〕182号],与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备案材料一致,2020年2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25年5月,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自2025年5月6日至2030年5月5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环评审批手续造假。 3.经排查,该公司砂石料装卸在封闭料仓内进行,安装有喷淋抑尘设施,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自动感应冲洗台冲洗。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喷淋设施正常运行,自动感应冲洗台可以正常使用。经调取5月份生产监控视频,发现部分混凝土运输车经过冲洗平台时速度过快,冲洗平台红外感应器未能及时自动启动,导致车辆冲洗不彻底。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颗粒物浓度进行检测,6月24日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 4.经排查,2021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材行业统一组织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2025年5月,该公司私自将扬尘在线监测点位置进行了调整。 5.经排查,该公司清洗罐体废水及罐体内的沙子、石子一并进入渣石分离机,分离后废水流入沉淀池循环使用,沉淀池中的沙子石子分离后运至料仓回用于生产。该公司东、西、南三侧为企业,北侧临府前街,东南侧约4米处有一沟渠,经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痕迹。 6.经排查,该公司使用铲车从沉淀池水中清理洗罐沙子石子,运至厂区料仓回用于生产,清理过程中不产生扬尘。郓城县品忠食品加工厂北侧建有280平方米的绿化带(经核实,绿化带为厂外,厂区一直大门紧闭,该商混站无法倒进别家厂内),未发现绿化带及周边倾倒固废现象。 7.经排查,该公司喷淋水收集池设置在雨水管道旁,隔断墙高度不足,有时废水溢入雨水管道,雨污分流不彻底。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郓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郓城东润商砼有限公司立即修复车辆冲洗平台有关设施,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恢复原位,增高喷淋水收集池隔断墙。6月23日已完成整改。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无 |
229 | X3SD202506210156 |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以东、泰山路以南的泰山路辅道上存在多个井盖外溢污水情况,异味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2日,菏泽市政府组织市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泰山路辅道实为太原路以东、泰山路南侧辅道。 2.现场调查时,该路段已完成雨污分流,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向东进入七里河污水处理厂。该路段地势较低,雨水管网流水不畅。6月18日至19日强降雨造成该路段大面积积水,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致使污水管网水位提高。因污水管网水量大、水位高,超出路段污水提排泵的排水能力,造成污水井外溢污水,散发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菏泽市政府责成市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疏通泰山路积水段雨水管网,调度牡丹区七里河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量,降低污水管网运行水位,6月19日下午已整改完成,污水已不再外溢。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无 |
230 | X3SD202506210073 | 山东省垃圾清运车、垃圾中转站普遍存在清运作业时间过早,噪声扰民问题。 | 省直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环卫主管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加强垃圾清运、维护良好环境是建设美丽城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信访件反映的垃圾清运车、垃圾中转站普遍存在清运作业时间过早,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但并非全省层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据调度了解,济南市为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鼓励实行错峰作业模式,在居民出行前完成小区垃圾首次清运,有效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同时显著提升了垃圾清运效率与应急能力,但一定程度上与居民休息时间冲突,造成噪声扰民现象。青岛、济宁等市个别县(市、区)存在类似问题,因环卫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部分服务年限较长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距离居民小区较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欠缺等原因,垃圾收集及转运作业车辆进出站期间,一定程度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有效降低垃圾清运车辆、转运站作业噪声污染。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环卫主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排查服务年限较长、距离居民小区较近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噪声污染情况,存在噪声扰民的,通过加装隔音设施、升级转运站基础设施设备等措施,避免早间和午间转运作业,减少敏感时段噪声扰民问题。 2.督促济南、青岛、济宁等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方案,强化环卫作业人员培训,鼓励在不影响环境和交通的前提下,选定临时装车点,由小型转运车辆将垃圾收集设施转运至临时装车点统一装车,避免车辆频繁进出小区影响居民休息。 3.指导各地发挥小区物业媒介作用,通过张贴海报、业主群发布情况说明等方式,公布垃圾清运时间和作业流程,增进居民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理解。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1 | X3SD202506210203 | 山东省报废汽车拆解产能过剩。截至2025年4月,全省已有报废汽车拆解企业170家,位列全国第一,年拆解能力345万辆,远远超过2024年山东省报废车105万辆的回收量。目前还有一批建设中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等待相关部门的资质验收。山东目前非法私拆情况较为突出,油污渗漏造成土地污染。临沂、菏泽存在较多非法拆解情况。 | 省直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6月23日,省商务厅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省报废汽车拆解产能过剩,还有一批建设中拆解企业等待资质验收”问题。2019年国务院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2020年商务部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没有提出数量限制,且没有前置报备要求,均是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后再申请资质认定。近几年,省商务厅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严格按程序,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资质认定。 2.信访件反映的“非法拆解比较突出,造成土壤污染”问题。 (1)严格的资质认定有效解决了非法拆解问题。前些年,非法拆解较多,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区普遍反映取得资质的合法拆解企业少,而汽车保有量还在快速增长,报废车比例相对也在增多,为非法拆解提供了空间。近几年,省商务厅根据各市的申请,通过疏堵结合,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窝点,一方面加快资质认定,随着合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数量的增加,有效压缩了非法拆解市场,各地打击取缔非法拆解窝点的力度加大,非法拆解逐年快速减少。 (2)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有效解决了非法拆解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要取得报废更新补贴,乘用车必须到合法拆解企业报废并取得《报废证明》才能领到资金补贴。山东省实施的国三及以下排放的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的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报废均有财政资金补贴,这些机动车辆都必须到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才能取得《报废证明》,领到补贴资金。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非法拆解彻底失去了市场。据调度,2025年以来,只有临沂市罗庄区发现一起非法拆解行为,已查处到位。 | 部分属实 |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保持对非法拆解窝点的打击力度。 | 省商务厅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排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尽快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全面排查辖区非法拆解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非法拆解。 2.严格资质认定。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不予通过资质认定。 3.发布报废机动车拆解产能过剩预警提示,提醒广大市场投资主体,目前山东省报废机动车拆解产能过剩,谨慎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截至2025年6月,全省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173家,拆解产能近350万辆。 4.强化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的监管。通过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设立有奖举报。将举报非法回收拆解窝点纳入《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现举报非法回收拆解窝点1处,经核实属实,奖励1000元。 6.持续打击非法拆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保持对非法拆解窝点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回收拆解窝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阶段性办结 | 无 |